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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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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送出日期:2020年04月0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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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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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tzqzg.com)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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