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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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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司法拍卖再次流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编号:临2020-056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司法拍卖再次流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控互动”或“上市公司”)此前于2020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有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公告:临2020-034),上市公司持有的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投网络”)100%股权于2020年3月29日10时至4月1日10时止在“公拍网”(http://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此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2月22日10时至2月25日10时进行了第一轮拍卖,因无竞买人参与而流拍。现根据“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本次拍卖为第二轮拍卖,拍卖结果为再次流拍。

  二、本次拍卖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持有的全部宏投网络股权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目前,本次拍卖流拍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但后续若拍卖相关程序继续执行,或对公司当前推进过程中的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构成实质性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第二十六条规定:“...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第二十七条:“...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在此次网络司法拍卖流拍后,后续若申请执行人申请或同意以本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收拍卖财产,则上市公司持有的宏投网络100%股权将被依法交其抵债,届时,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实质性障碍。

  目前,公司管理层正与相关债权人、执行法院就拍卖事项保持积极沟通,尽可能通过主动出售的形式来解决公司面临的债务问题,避免公司核心资产被折价贱卖的风险,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债权人和全体股民的最大利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20-057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等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公司于2020年4月2日之前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55)。

  公司高度重视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积极组织公司工作人员及律所、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所述问题逐项落实,以冀如期回复。但因回复的预留时间较短,公司尚需就《问询函》中所涉事项进行梳理,相关回复工作及用印流程难以促成。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将《问询函》回复的截止日期顺延5个工作日,于2020年4月9日之前予以回复。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及各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20-058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终局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申请人

  ●涉及仲裁本金约为:1,5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裁决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本次裁决涉及款项系公司或有借款。鉴于本公司不服此次裁决,公司将依法向有权法院申请撤销北京仲裁委作出的以上裁决。公司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仲裁的最终结果及其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控互动”)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签发的(2020)京仲裁字第0455号裁决书。现将该裁决书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中铁大成(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大成”)与被申请人一富控互动、被申请人二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于2017年11月16日分别签订了相关《借款合同》及《履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并于2017年12月22日向指定账户发放了相应借款。上述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保证责任。为此,中铁大成提起借款合同纠纷仲裁申请。中铁大成与富控互动及相关共同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11月20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案件编号:(2018)京仲案字第4111号(详见公司公告:2018-121)。

  二、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2019年7月11日和2019年12月17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两次就上述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于2020年3月24日作出终局裁决,出具了(2020)京仲裁字第0455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

  (二)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截止至2018年11月20日的借款利息531.67万元;

  (三)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1,500万元为基础,按照年利率20%计算的借款利息;

  (四)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0,000元;

  (五)本案仲裁费149,183.50元(已由申请人全部预交),全部由被申请人一承担,被申请人一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149,183.50元;

  (六)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被申请人四对上述第(一)至(五)项仲裁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裁决各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裁决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本次裁决涉及款项系公司或有借款。鉴于本公司不服此次裁决,公司将依法向有权法院申请撤销北京仲裁委作出的以上裁决。公司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仲裁的最终结果及其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20-059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共同被告)

  ●涉及诉讼本金为:20,0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判决系最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本案所涉事项系公司或有担保事项。本次判决免除了公司或因连带担保责任而引起的偿债风险,公司或有负债数额由此相应减少。本案对公司此类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控互动”)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签发的(2019)最高法民终867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23日,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分别与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上海大禺预构件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债权转让协议》。同日,华融资产与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还款协议》。富控互动及相关被告均与华融资产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根据相关《还款协议》项下第九条重大事项之相关情形,原告有权根据《还款协议》第十条约定宣布重组债务立即到期,并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全部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等。为此,华融资产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70)。

  华融资产诉富控互动及被告各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8日立案受理。华融公司诉富控互动及相关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与除富控互动以外的其他各被告于2018年6月15日就双方债权债务及相关担保达成了协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华融公司诉富控互动的部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8年8月14日出具了(2018)赣民初1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富控互动对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欠华融资产债务本金20,000万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律师费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95)。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富控互动因不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赣民初18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院就该案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了(2019)最高法民终867号民事判决书。最高院认为:华融资产与富控互动签订的案涉《保证协议》无效,富控互动不应承担保证责任。华融资产主张富控互动对本案律师费20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亦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赣民初1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赣民初18号民事调解书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82,430.14元,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判决系最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本案所涉事项系公司或有担保事项。本次判决免除了公司或因连带担保责任而引起的偿债风险,公司或有负债数额由此相应减少。本案对公司此类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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