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01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募集资金14,000万元、自有资金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0年第4658、465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35天、23天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自有资金日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合计人民币6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18日和2020年2月22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闲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等条件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804,000.00元,扣除承销费38,246,050.80元及保荐费用3,18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60,377,949.2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7日全部到账。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24490360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公司本次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汇利丰”2020年第4658、465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严格审批投资产品准入范围,确保理财产品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2、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对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进行规范和控制,上述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且公司每笔具体理财事项由董事长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的主要条款如下:

  ■

  2、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汇利丰”2020年第4658、465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主要条款如下: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均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

  (三)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仅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受托方均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和募集委托理财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截止本公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注:2020年2月21日和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因此,上述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均包含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