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27日、3月30日和3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函查证:
(一)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波动幅 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年1-9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8,760.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8.7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22.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3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披露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