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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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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冯玉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637,5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的股东、公司副总经理冯玉兰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9,3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2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冯玉兰女士《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公司副总经理冯玉兰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玉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37,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行权及二级市场买入(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09,384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028%,占其本人持股比例不超过25%。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股东冯玉兰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冯玉兰女士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买卖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冯玉兰女士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冯玉兰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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