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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30日、3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3月30日、3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30日、3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0-01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1日,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现对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补充披露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永恒公司(以下简称“新永恒”)持有公司股份4,602.00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625%;权益变动后,新永恒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1,859,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25%。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备注:

  1. 新永恒持有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3,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625%。上述股份已于2018年5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018年5月24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转增后新永恒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602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0625%。截至本公告日,新永恒持有公司股份4,160,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25%,累计变动比例为1.00%。

  2.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人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备注: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永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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