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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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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044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目标基金”)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目标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投资周期较长,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一、 本次投资概述

  2020年3月31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盖医疗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医疗”)及目标基金35名有限合伙人签订《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等(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认缴目标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本次募集完成后,目标基金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306,667万元;其中,本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目标基金约1.63%的份额。

  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投资的对价。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无需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二、 目标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北京华盖信诚远航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设立时间:2018年8月

  3、目标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编号:SES400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能源东路1号院1号楼4层1单元401-3

  5、基金规模:本次募集完成后,目标基金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306,667万元。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8年8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设立目的:

  凭借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权威的行业专家顾问团队,通过投资医疗健康行业(包括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领域)中具备一定技术、人才、专利优势的初创期、早中期和成熟期企业,有效整合医疗行业资源,助力中国具有发展潜力的医药企业成长,致力于为投资人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8、管理模式:

  目标基金为有限合伙制基金,由目标基金和普通合伙人委托基金管理人提供日常运营管理服务。普通合伙人为目标基金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排他性地拥有目标基金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执行有限合伙事务。

  截至本公告日,目标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盖医疗、目标基金的管理人为华盖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盖资本”)。

  9、管理费及利润分配安排

  (1)管理费:投资期内,按目标基金所有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和的2%/年支付;投资期结束后或投资期中止期间,按目标基金所有合伙人实缴出资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和根据相关投资交易文件需交付的投资款之总额的2%/年支付。

  (2)业绩奖励及利润分配安排:当所有合伙人的投资额得到返还、并按约定向各有限合伙人分配利息补偿款项及向普通合伙人支付业绩奖励后,剩余收益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80%和20%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目标基金应以本公司同意的方式对目标基金资产进行变现后再对本公司进行现金分配。

  10、盈利模式:目标基金将以股权投资项目的退出收益为主要盈利模式。

  11、投资计划:

  目标基金关注中国快速成长的医疗健康全产业链的投资及整合机会,坚持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的投资理念,聚焦投资具有高技术壁垒、可快速扩张和杰出研发实力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目标基金在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领域已完成多个项目投资,符合基金投资策略。

  12、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方式。

  13、退出机制:

  (1) 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借壳上市等;

  (2)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进行公开转让;

  (3)   被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或其他产业或机构/个人投资者等收购;

  (4)  股权回购、优先清算等;以及

  (5)  普通合伙人认为合适的且不会损害有限合伙利益的其他退出方式。

  14、投资决策机制:目标基金的投资业务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人选由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

  15、存续期限:目标基金的期限自其首次交割日(即2019年4月12日,下同)起五年之日止。经普通合伙人单方同意,目标基金的期限可延长两年。此外,若普通合伙人同意且同时满足下述三项条件的情况下,其期限还可再延长一年:(1)目标基金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已完成,且有限合伙人已收回其对目标基金缴付的全部出资;(2)目标基金投资的项目存在上市退出或者并购退出安排,且预期有较好的经济收益;(3)经认缴出资额(总和)80%的有限合伙人同意。

  16、投资期:自首次交割日起至首次交割日的第三个周年对应日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提前结束。

  17、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目标基金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约为人民币92,726万元,所有者权益约为人民币92,071万元,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655万元;2019年4月至12月,目标基金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人民币0元,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3,013万元。

  18、投资人出资进度

  截至本公告日,普通合伙人已认缴人民币约3,102万元的目标基金份额,实缴出资人民币约1,241万元,后续将根据《合伙协议》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有限合伙人已合计认缴人民币约303,564万元的目标基金份额,已实缴出资人民币约104,936万元,后续将根据《合伙协议》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19、登记备案:目标基金已完成基金产品备案;本次募集完成后,将依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2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合理查询,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投资外,目标基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集团利益的安排。

  三、 目标基金的投资主体及管理人

  1、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目标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盖医疗,其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9日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许小林

  (4)股东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5)华盖医疗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2607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701-08室

  (7)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顾问(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盖医疗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8,384万元,所有者权益约为人民币726万元,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7,658万元;2018年度,华盖医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人民币4,252万元,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393万元。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合理查询,截至本公告日,该普通合伙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2、有限合伙人

  目标基金本次募集完成后,包括本公司在内,共有35名有限合伙人认缴目标基金的基金份额。基本情况请见下表:

  ■

  经合理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其他有限合伙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3、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日,目标基金的管理人为华盖资本,其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2012年9月13日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许小林

  (4)股东情况:

  ■

  (5)华盖资本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1926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505A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盖资本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22,394万元,所有者权益约为人民币3,399万元,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18,995万元;2018年度,华盖资本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人民币9,979万元,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717万元。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合理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华盖资本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四、 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目标基金的投资领域涵盖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大健康领域。通过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渠道及资源,挖掘并储备行业内的优质项目,促进本集团在大健康产业相关领域的布局。

  本次投资系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参与认购目标基金份额;预计本次投资不会对本集团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目标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投资周期较长,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相关法规要求,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 备查文件

  《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045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研制的重组抗EGFR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该新药”)在评估其治疗标准治疗耐药的转移性或复发性上皮瘤的前瞻性、开放性、剂量爬坡的I期临床试验中显示了良好的安全性及耐受性,并已于近日完成相关临床研究报告。

  二、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单克隆抗体改良创新生物药,适用于结直肠癌等多种实体癌的治疗。截至本公告日,该新药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处于Ib/II期临床试验中。

  该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以下简称“本次研究”)为一项评估该新药治疗标准治疗耐药的转移性或复发性上皮瘤的前瞻性、开放性、剂量爬坡I期临床试验。本次研究参照创新药物I期临床试验方案进行设计,主要目的是评估该新药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确定剂量限制性毒性,进一步基于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数据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其次,本次研究旨在评估该新药治疗转移性或复发性实体瘤的潜在有效性,以及该新药相关的药代动力学与免疫原性特征。此外,本次研究的探索性目的包括探寻评价该新药有效性及安全性的生物标志物。

  本次研究论证了该新药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至临床试验第28天患者耐受达800mg,且未检测到剂量限制性毒性和最大耐受剂量;药代动力学结果显示,单次及多次给药的暴露呈剂量依赖性,且在高剂量组中出现累积;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观察到肿瘤应答。本次研究确立了该新药的安全性和初步疗效。

  截至本公告日,于中国境内上市的重组抗EGFR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有西妥昔单抗注射液和尼妥珠单抗注射液。根据IQVIA CHPA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2019年度,重组抗EGFR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于中国境内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3.85亿元。

  截至2020年2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已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约17,027万元(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

  根据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中可能会因为安 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该新药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 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等,方可上市。

  新药研发及上市是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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