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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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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融街

  股票代码:0004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佳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长东四街26号1单元1层1号001室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长东四街26号1单元1层1号0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8层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8层

  股份变动性质:福佳集团股份增加;和谐健康合并计算口径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3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融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融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融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以获得中国银保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为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福佳集团

  ■

  (二)和谐健康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

  (一)福佳集团董事、主要负责人

  ■

  (二)和谐健康董事、主要负责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一)福佳集团的主要股东

  福佳集团的股东为大连福融贸易有限公司和王义政;大连福融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福佳集团98%的股权,王义政持有福佳集团2%的股权。大连福融贸易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为王义政,王义政持有其98%股权。

  (二)和谐健康的主要股东

  本次交易前,安邦集团持有和谐健康22.302%股份,安邦财险持有和谐健康77.698%股份,安邦集团与安邦财险为关联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福佳集团将成为和谐健康的控股股东,持有其51%股权。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福佳集团与和谐健康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互相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福佳集团将成为和谐健康的控股股东,持有其51%股权。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意向。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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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和谐健康与安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将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本表披露和谐健康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时未将安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所持相关上市公司股份合并计算。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福佳集团收购和谐健康51%股权导致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福佳集团未在金融街股份中拥有权益。本次交易前,和谐健康持有金融街普通股股票474,524,890股,占金融街总股本的15.88%;安邦集团或其关联方(不包括和谐健康)持有金融街普通股股票421,555,101股,占金融街总股本的14.10%;和谐健康和安邦集团或其关联方(不包括和谐健康)于本次交易前为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并计算。

  2019年6月24日,安邦集团、安邦财险与福佳集团及其他受让方签署《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安邦集团、安邦财险将其所持有的和谐健康100%股份转让给福佳集团及其他受让方,其中福佳集团受让51%股份(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和谐健康直接持有的金融街股份保持不变,福佳集团成为和谐健康的控股股东,在和谐健康所持金融街15.88%股份中拥有权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和谐健康与安邦集团或其关联方(不包括和谐健康)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其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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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6月24日,安邦集团、安邦财险与福佳集团及其他受让方签署《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安邦集团、安邦财险将其所持有的和谐健康100%股份转让给福佳集团及其他受让方,其中福佳集团受让51%股份。该协议自各签约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对本次交易的书面批准为交割条件。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生效和终止条件

  《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自协议签署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对协议签署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出现以下情况,否则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1) 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协议;

  (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3) 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4) 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协议交易目的的。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授权和批准情况

  根据《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福佳集团收购取得和谐健康51%股份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的书面批准为交割条件。2020年3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129号),批准安邦集团、安邦财险将其所持有的和谐健康100%股份转让给福佳集团及其他受让方,其中福佳集团受让51%股份。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福佳集团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金融街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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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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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四、本报告书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129号)。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金融街董事会办公室。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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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日期:2020年3月2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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