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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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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以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包含银行贷款)均为合并口径数据。

  (二)其他被担保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

  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须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

  (三)拟新设或新纳入的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

  公司新设或新纳入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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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止。

  前述担保中为对于部分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方或其他股东需提供相应适当的股权质押、财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的反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不得低于担保主债权金额,且应依法办理登记,是否反担保及反担保方式、金额是否适当,提请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判定。

  (二)对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的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的有效期: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止。

  3、担保期限:根据每一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4、担保人及担保额度

  (1)公司下属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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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下属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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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风险防范措施:

  (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提供担保;

  (2)要求拟借款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向我公司提供财产抵押(质押);

  (3)公司严格定期派出业务与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其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

  (三)对新设或新增纳入的子公司提供的预留担保

  根据发展规划,为了支持新设或新增纳入全资子公司的融资工作,公司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新设或新增纳入全资子公司的融资工作提供担保。经初步测算,公司2020年拟对新设或新增纳入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5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的有效期: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止。

  3、担保期限:根据每一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4、担保人及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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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能提高各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审批效率,及时保证各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除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外,同时也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建设及拓展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

  公司针对并严格筛选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为其购买公司的产品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有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通过金融服务引领客户结构改善,同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确保食品安全,从而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与各环节的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并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及2020年度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预计累计提供担保的最大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06,168.99万元的257.0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任何对外逾期担保,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担保将与2020年度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额度一并提交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发展壮大生产经营;对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的担保有助于发挥公司产业链的优势,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与各环节的可控。以上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故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提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能提高各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审批效率,及时保证各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除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外,同时也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建设及拓展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

  公司针对并严格筛选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为其购买公司的产品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有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通过金融服务引领客户结构改善,同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确保食品安全,从而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与各环节的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并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其他说明

  本次担保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考虑到:

  (一)本次担保部分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二)根据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部分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辽宁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等166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这些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预计总计3,591,240.00万元。

  为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公司《章程》,本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20年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76证券简称:新希望公告编号:2020-50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42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

  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望租赁”)于2017年10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7,000万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是一家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拟与其达成合作协议,让其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融资租赁业务。

  本协议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待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予以签署。

  2、关联方关系

  新望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刘永好先生持有新希望集团 62.34%股权,新希望集团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新望租赁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条的规定,新望租赁为公司之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在4名关联董事刘永好、刘畅、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的情况下,4名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成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铁三路288号办公楼410-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20118MA05X09E36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铁三路288号办公楼410-6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现有股权结构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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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披露日,新望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数据

  新望租赁未经审计的2019年总资产为21,059万元,负债总额3,548万元,净资产17,511万元,应收款项总额(含贷款)19,98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46万元,对正常贷款计提拨备1,206万元,营业利润315万元,净利润23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2万元。

  3、关联方关系

  新望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刘永好先生持有新希望集团 62.34%股权,新希望集团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新望租赁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其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采取协商方式定价,主要考察地方性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资金成本和涉农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成本,以不高于市场融资成本进行定价。

  因此,本协议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是公允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董事会说明

  本次公司与新望租赁达成合作协议,让其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公司更好发挥产业链的优势,通过金融服务引领下游客户结构改善,促进公司子公司及上下游客户的业务发展,互惠互利,同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确保食品安全,从而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与各环节的可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是公允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并会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2020年3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新望租赁拟与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望租赁”)是专业的三农领域融资租赁公司,秉承“手续简单、产品设计灵活,放款高效”的服务理念,为中小微企业及养殖户提供低利率成本的融资服务。

  在本次合作协议中,公司将把符合条件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推荐给新望租赁,由新望租赁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促进公司及分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互惠互利,同时有助于公司扩大销售规模,更好地为下游客户服务,扩大市场份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0年3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新望租赁拟与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公司更好地为上下游客户服务,增强客户黏性,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同时双方采取协商方式定价,主要考察地方性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资金成本和涉农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成本,以不高于市场融资成本进行定价。因此,本协议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是公允的,本次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

  新望租赁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根据不同的业务,由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与新望租赁另行签订相应的融资租赁合同。

  2、融资租赁服务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3、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2年。本次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待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予以签署。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可重新签订。

  4、融资额度

  本协议有效期内,新望租赁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合计融资额度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整(小写:¥1,000,000,000.00)。

  5、融资额度使用条件

  在办理具体融资租赁业务中融资额度的每次使用,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为前提:

  (1)申请的融资本金金额不超过融资额度余额;

  (2)融资申请在额度有效期内提出;

  (3)租赁物权属明确、清晰;

  (4)在本协议生效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无违反融资租赁合同的行为。

  6、费用及违约金

  新望租赁向公司推荐的客户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租赁手续费、服务费、预付租金、租赁保证金以及留购价款等各项费用。以上各种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以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如果逾期归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按融资租赁具体业务合同相关约定收取违约金。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新望租赁是专业的三农领域融资租赁公司,秉承“手续简单、产品设计灵活,放款高效”的服务理念,为中小微企业及养殖户提供低利率成本的融资服务。

  通过本次交易,将借助农牧行业和品牌企业大发展的优势与契机,促进公司子公司及上下游客户的业务发展,互惠互利。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新望租赁签订合作协议,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等均无负面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指标。

  3、对新望租赁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新望租赁将扩大业务规模,促进其快速发展,立足三农领域,服务中小微企业。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新望租赁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0万元整。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希望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的协议;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和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公告编号:2020-45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四川绵阳等4个生猪养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加大生猪养殖投资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加大在生猪养殖业务的投资力度,建设4个生猪养殖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202,775.69万元。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1:四川绵阳新建年出栏4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总投资61,1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0,753万元,生物性资产和流动资金投资20,400万元。

  项目2:湖南衡阳新建年出栏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总投资51,9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169万元,生物性资产和流动资金投资16,800万元。

  项目3:贵州黔东南新建年出栏24万头生猪养殖项目:总投资40,4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7,211万元,生物性资产和流动资金投资13,200万元。

  项目4:河南濮阳新建年出栏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总投资49,242.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442.69万元,生物性资产和流动资金投资16,800万元。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与投资审批程序

  1、关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以上4个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三)上述投资项目均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

  由公司单独投资建设。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总额

  总投资202,775.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5,575.69万元,生物性资产和流动资金投资67,200.00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1:四川绵阳新建年出栏4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该场规模为公猪站150头,祖代猪场及扩繁场1,500头,父母代猪场15,000头,保育育肥场168,000头。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新好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4月开始筹备,2020年9月竣工后即可进猪。项目资金来源为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项目相关补贴政策尚不明确。项目满负荷生产后,每年为公司及社会提供优质商品猪可以达到40万头以上,同时能够带动饲料增量12万吨。

  项目2:湖南衡阳新建年出栏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该场规模为公猪站150头,祖代猪场及扩繁场1,500头,父母代猪场12,000头,保育育肥场144,000头。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新好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4月开始筹备,2020年9月竣工后即可进猪。项目资金来源为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项目相关补贴政策尚不明确。项目满负荷生产后,每年为公司及社会提供优质商品猪可以达到30万头以上,同时能够带动饲料增量9万吨。

  项目3:贵州黔东南新建年出栏24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该场规模为公猪站150头,祖代猪场1,500头,父母代猪场9,000头,保育育肥场108,000头。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新好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4月开始筹备,2020年9月竣工后即可进猪。项目资金来源为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项目相关补贴政策尚不明确。项目满负荷生产后,每年为公司及社会提供优质商品猪可以达到24万头以上,同时能够带动饲料增量7.35万吨。

  项目4:河南濮阳新建年出栏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该场规模为公猪站150头,祖代猪场及扩繁场1,500头,父母代猪场12,000头,保育育肥场144,000头。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新好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4月开始筹备,2020年9月竣工后即可进猪。项目资金来源为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项目相关补贴政策尚不明确。项目满负荷生产后,每年为公司及社会提供优质商品猪可以达到30万头以上,同时能够带动饲料增量10万吨。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对优势养殖资源的占有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与盈利能力,不仅有利于推进公司的区域产业布局,更能为当地肉品供应和肉品安全提供有效保障,推动当地猪品种改良,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养殖过程中的管理、技术、防疫风险。应对措施:项目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同时建立与各个场相配套的隔离制度,实行三级报警体系,及时观察,发现疫情及时处理。加强疫病防治的技术研究,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牲畜疫病研究机构的合作,为猪场疫病控制防范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大幅度降低疾病发生所带来的风险。

  2、土地资源、环境资源、代养户资源不能满足发展需求的风险。应对措施:成立专业的土地考察决策专家小组,保证项目具备充足的土地储备;严格执行当地有关环保方面的政策,严格处理粪污,使之达到当地规定的排放标准;通过保理公司、产业金融等渠道帮助农户解决融资难问题,指导农户提升养殖指标,保证农户的收益,进而争取更多代养户资源。

  3、项目运营管理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经积累了一整套相关经验,储备了一大批的基层技术人才,建立和完善了服务体系以及配套的培训体系,有效地指导代养户的饲养管理,确保代养户的生产效率达标,从而保证公司和代养户的收益,使生产管理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中。

  4、生猪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针对价格波动风险,一是企业积极通过产业化稳定原料供应,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差异化产品的优质、安全、风味佳特性,占领和扩大生猪产品高端市场,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做大做强,有利于推进公司区域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公告编号:2020-47

  债券代码:127015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坚定推进养猪战略落地实施,保证公司养猪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时开拓新的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方案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计划分期发行,首期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次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和调整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公司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具体是否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届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5、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6、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7、赎回选择权

  本次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

  8、偿付顺序

  本次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公司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

  9、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配售规则

  本次债券拟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11、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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