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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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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项目1至项目6为BT(“建设-移交”)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金额为投资利息收入。项目7至项目29为建造合同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为项目建造收入。

  注2:补充一般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取得募集资金有助于优化本公司的财务结构,提升本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也有助于支持本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巩固市场地位。

  注3:该些项目于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已经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业主最终验收确认导致于2019年调整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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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1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交建、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本公司 2020 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安永华明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安永华明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 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从业人员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3. 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389,256.3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人民币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出具的(2020)3A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张毅强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3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6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工程建筑、工业制造、生命科学与医疗、零售及消费品、高科技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张宁宁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工程建筑、房地产、工业制造、清洁能源、高科技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项目合伙人王静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15年审计相关服务经验,在工程建筑、工业制造、清洁能源、互联网软件服务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质量控制合伙人章晓亮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工程建筑、工业制造、房地产、医疗医药及消费品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 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40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本公司 2020 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1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公局集团)

  ●被担保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水利公司)

  ●担保金额:1.0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3.31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为26.17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附属公司一公局集团控股的水利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由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其中一公局集团按照其持股比例为其提供51%的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2亿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一公局集团为控股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二) 成立时间:2001年8月

  (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四) 股东结构:一公局集团持有其51%股权,自然人股东蔡群文和刘叶持有其余49%股权。

  (五)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可承担各种类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的施工:不同类型的大坝、电站厂房、引水和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基础工程、导截流工程、砂石料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输变电工程的建筑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压力钢管、闸门制作安装;堤坊加高加固、泵站、涵洞、隧道、施工公路、桥梁、河道疏浚、灌溉、排水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相关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以及技术研究、勘察、设计、服务与专用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 财务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水利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6,014.72万元,负债合计3,608.3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147.92万元,净利润25.3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局集团按照其持股比例51%为水利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2亿元。水利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情况提供等比例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一公局集团为控股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一公局集团为水利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对外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3.31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为26.17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1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交建、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必要支持,结合 2019 年度担保工作情况及各子公司融资担保需求,拟定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2020年度,本公司对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6,000,000 万元;公司各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额度900,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对上述对外担保计划做出后续调剂安排。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下列附表:

  (一)中国交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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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国交建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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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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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提供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

  1. 在确认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对应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2. 公司各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涉及公司全资和控股的附属公司36家,被担保方的该等企业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和“财务报表附注”部分;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非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有3家,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对外担保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3.31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为26.17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1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玉东新区地块项目对外投资的

  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1.45亿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约为103.43亿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04.88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55.01亿元之后为49.87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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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航局城投、中交城投与中交地产对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一航局城投、中交城投分别以现金出资6,615.80万元、7,878.84万元,与关联人中交地产共同对一航局城投全资控股的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毕后公司下属公司一航局城投、中交城投和中交地产分别持有项目公司股权30%、30%和40%。

  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4,495万元。

  二、 关联人介绍

  中交地产为中交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交集团通过附属公司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3.32%股份。中交地产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证券简称为中交地产,证券代码为000736,基本情况如下:

  (一)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二) 总股本:53,494.8992万股

  (三)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四)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86号

  (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高科技开发,设备租赁,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往来函调查及咨询服务;销售矿产品(不含国家规定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日用百货,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中小型水、火力发电成套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六) 营业执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133840

  (七) 财务情况:截止2019年9月30日,中交地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为474.46亿元,净资产为46.30亿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45.92亿元,净利润为1.63亿元。

  三、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项目公司

  交易类别:关联人共同投资

  (二) 项目及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地块位于玉林市玉东新区,地块距离玉林市市政府约2公里,距离规划的玉林高铁东站约7公里,距离在建机场约30公里,地块1公里范围内有恒大、碧桂园等大型开发商项目。

  本次增资前,公司下属公司一航局城投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 名称: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广西玉林市东盛华府商住小区东盛大厦5层6、7、8号

  3. 注册资本:1,000万元

  4. 经营范围: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土地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资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公司经采用资产基础法经评估的总资产账面值为21,740.93万元,评估价值为22,040.81万元,增值额为299.88万元;负债价值为20,777.77万元,无增加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63.16万元,评估价值为1,263.04万元,增值额为299.88万元。

  (三) 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航局城投、中交城投拟分别对项目公司增资6,615.8万元、7,878.84万元,中交地产拟出资10,505.12万元,本次增资前后,项目公司股东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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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的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和投票权。

  项目公司经增资后由中交地产并表,公司不再并表。

  四、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航局城投、中交城投与中交地产对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刘茂勋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航局城投、中交城投与中交地产共同投资本项目,有利于各方充分利用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公司在广西区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投资本项目有利于促进一航局、中交城投的投资业务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航局城投、中交城投与中交地产对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1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明市呈贡区项目对外投资的

  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7.90亿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103.43亿元人民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11.33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62.91亿元之后为48.42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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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航局、中交昆建与中交地产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投资昆明市呈贡区021地块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二航局、中交昆建分别以现金出资6.24亿元、1.66亿元,与关联人中交地产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二航局、中交昆建和关联人中交地产分别持有项目公司股权30%、8%和62%。

  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设立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7.90亿元。

  关联人介绍

  中交地产为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中交集团通过下属公司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3.32%股份。中交地产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证券简称为中交地产,证券代码为000736,基本情况如下:

  (八)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九) 总股本:53,494.8992万股

  (十)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十一)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86号

  (十二)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高科技开发,设备租赁,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往来函调查及咨询服务;销售矿产品(不含国家规定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日用百货,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中小型水、火力发电成套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十三) 营业执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133840

  (十四) 财务情况:截止2019年9月30日,中交地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为474.46亿元,净资产为46.30亿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45.92亿元,净利润为1.63亿元。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四) 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设立项目公司

  交易类别:关联人共同投资

  (五) 交易的主要情况

  二航局、中交昆建拟与中交地产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开发位于昆明市呈贡区的一处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占地面积为9.66万平方米。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5. 名称:昆明中交欣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6. 注册地:昆明市呈贡区石龙路438号205室

  7. 注册资本:208,000万元

  8.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9.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土地一级开发与土地整理;城市新区综合开发与旧城改造;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与运营;物业资产经营与酒店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经营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 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航局、中交昆建和中交地产共同以现金形式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中交地产拟现金出资12.90亿元,持有项目公司62%的股权,合并项目公司报表;二航局和中交昆建拟分别现金出资6.24亿元、1.66亿元持有项目公司30%和8%的股权。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四)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航局、中交昆建与中交地产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投资昆明市呈贡区021地块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刘茂勋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五)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二航局、中交昆建与中交地产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投资本项目,有利于各方充分利用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扩大公司在昆明区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二航局、中交昆建投资本项目,能够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航局、中交昆建与中交地产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投资昆明市呈贡区021地块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四)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六)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网公告附件

  (四)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2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冷链区及快运二区项目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约8.24亿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103.43亿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11.67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63.25亿元之后为48.42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于四航局与中交产投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冷链区及快运二区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附属公司四航局以现金出资8,000万元,与关联方中交产投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四航局和关联方中交产投分别持有项目公司股权80%和20%;项目公司成立后,四航局和中交产投向项目公司投入资本金,其中四航局投入7.44亿元,中交产投投入1.86亿元,以上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8.24亿元。

  中交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设立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为8.24亿元。

  关联方介绍

  中交产投为中交集团直接持股100%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十五)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十六)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十七) 法定代表人:陈重

  (十八)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振兴大街18号广州之窗商务港29层

  (十九)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二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BAN8P

  (二十一) 财务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交产投的总资产14.64亿元、净资产4.02亿元、净利润-1.29亿元。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七) 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项目公司

  交易类别:关联方共同投资

  (八) 交易的主要情况

  四航局与中交产投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开发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距白云机场20km、距广州主城区25km,是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的一部分,包括快运二区和冷链作业区,占地面积548亩。

  项目公司将与广铁集团签署特许权经营协议,获得项目40年运营权,合作期满后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广铁集团。项目总投资35.9亿元。四航局拟投资约82,741万元,其中8,000万元作为项目公司注册出资,持股比例80%;中交产投投资约20,686万元,其中2,000万元作为项目公司注册出资,持股比例为20%;其余项目投资由项目公司通过项目收益权质押融资获得。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0. 名称:中交(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局核名为准)

  11.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629号泰信广场811-813

  1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1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14. 经营范围:冷链物流服务、仓储服务;农产品、海产品、冷冻食品、酒水饮料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公司为公司附属公司。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航局与中交产投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冷链区及快运二区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刘茂勋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八)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九)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联合中交产投投资项目公司,可实现与福建汉吉斯、境外渔业基地等项目的联动,有利于协同中交集团优质资源,布局冷链产业链,支撑公司冷链业务板块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航局与中交产投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冷链区及快运二区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九)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网公告附件

  (七)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八)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2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

  以及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型——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以及交易上限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其中:《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公司2019年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102.1亿元,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预计金额251.0亿元的40.7%,未超过预计金额。具体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二、 已经审议的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及调整计划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并审议通过2019年至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19至2021年度持续性关联(连)交易协议及上限的公告(临 2018-060)。

  公司于 2020年3月 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五项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型——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以及交易上限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上限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销售产品上限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贷款余额交易上限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

  其中:《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型(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及其交易金额上限

  1. 增加租赁和资产管理服的原因和交易金额上限3.8亿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继续租用中交集团持有的中交大厦用于办公使用;公司继续租用中交集团的部分厂房及辅助生产经营的设施和设备;公司在开展主营业务过程中,需要短期租用工程船舶(如整平船、起重船等)、工程机械(如盾构机)等产品,中交集团凭借其产品技术优势及合理价格可以向公司出租上述产品,协助公司业务开展。

  2.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向关联方租用房地产的价格将在综合考虑相关房地产的情况基础上与关联方协商确定,例如房屋件数面积、装修设施、地理位置等,参考类似房地产及配套设施提供独立第三方的报价。租用关联方的船舶、工程机械等产品,将参考现行市场价格与关联方协商确定。

  3.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用的房产、船舶、工程机械等产品系为公司经营所必须。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与中交集团签署《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就具体租赁事宜将由公司或附属公司与相应交易对方签署协议。

  (二) 增加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供建造服务类别交易金额上限

  1. 调整提供建造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160亿元

  根据中交集团和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按照各自业务定位,本着协同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公司向中交集团可能承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建造服务以及临时配套设施的涉及、建造、运行、管理及拆除等服务。2020年度,中交集团建造服务需求增加,交易金额上限拟调整至160亿元,较已经审议通过的上限增加125亿元。

  交易上限增加125亿元的调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向中交集团提供建造服务的费用,由订约双方根据以下因素并经公平磋商后协定:

  (1)参考现行市场价格;

  (2)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如项目规模、建设周期、技术难度、风险因素等;

  (3)参考类似服务对独立第三方的报价,以评估上述(1)及(2)作出的服务报价是否公平合理。

  3.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中交集团提供建造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拓展业绩范围,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公司将与中交集团签署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三) 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服务类别交易金额上限

  1. 调整接受劳务与分包服务交易金额上限45亿元

  根据中交集团下属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方案,2019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原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交机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股权由公司调整至机场建设集团,从而成为公司新的关联方,该等附属公司实施的部分项目成为关联交易,并将在2020年继续实施。

  鉴于上述主要原因,公司预计2020年接受劳务与分包服务关联交易上限拟申请由拟由1.3亿元调增至45亿元,较已经审议的上限增加43.7亿元。

  2.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分包的价格由订约双方根据以下因素并经公平磋商后协定:

  (1)参考现行市场价格;

  (2)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如项目规模、建设周期、技术难度、风险因素等;

  (3)参考类似服务对独立第三方的报价,以评估上述(1)及(2)作出的服务报价是否公平合理。

  3.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交集团和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按照各自业务特点及业务互补的原则,公司接受中交集团的劳务及分包等服务。上述交易可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获得合理回报,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公司与中交集团签署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四) 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销售产品类别交易金额上限

  1. 调整销售产品关联交易金额上限9亿元

  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将中交集团列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按照中交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革方案,除中国交建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设计、施工以及运营管理之外,中交集团尚有房地产开发、装备制造等业务。公司利用自身拥有的集中采购平台,以大宗采购身份获得市场优惠报价并向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销售钢材、设备等原材料产品。公司预计2020年度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上限额由3.6亿元增至9.0亿元,较已经审议的上限增加5.4亿元。

  2.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如相关产品有国家定价,则其价格由订约方按国家定价而厘定(国家定价即根据相关政府机关的法律、法规、决定、指令或定价政策而确定的价格);

  (2)如相关产品无国家定价,则其价格由订约方参考市场价格而厘定(市场价格即1)处于同区域或相邻区域的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销售或购买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2)中国境内的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销售或购买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

  (3)如相关产品无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则其价格由订约方参考成本价格而厘定(成本价格即1)订约方销售或购买产品所产生的费用;2)订约一方向第三方销售或购买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及向订约另一方转供该产品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3.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可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获得合理利润,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公司与中交集团签署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五) 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贷款余额类别交易金额上限

  1. 调整贷款余额关联交易金额上限23.75亿元

  由于中交集团及附属公司的贷款需求增加以及正常业务需要,在满足贷款资金额度日均不高于关联人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75%的前提下,财务公司预计2020年底给关联人贷款余额为23.75亿元,较已经审议通过的上限增加10.75亿元。

  2.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向关联人提供金融服务均采用市场化的公允定价原则。提供贷款服务时,向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贷款资金额度日均不高于其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的75%,贷款利率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策的条件下参照银行同类产品价格执行。

  3.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企业,与关联人发生贷款的关联交易是其正常业务之一,通过吸收存款和贷款,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变动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188.65亿元,其中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增加125亿元的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类别交易变动增加合计63.65亿元的议案在董事会批准、公告后即可实施。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公司附属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与中交集团签署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上述调整完成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三、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交集团持有本公司9,374,616,604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7.9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交集团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809D),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 注册资本:人民币727,402.38297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刘起涛

  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

  5.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财务情况: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中交集团的总资产 16,119亿元、净资产3,830亿元、净利润236亿元。

  四、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五项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中《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一)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情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2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会3名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的议案》

  1.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业绩公告(H 股)及公司 2019 年度报告(A 股)。

  2. 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议案》

  1.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包括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H 股)和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A 股)。

  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5. 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18,824,457,825 元(已扣除永续中期票据利息528,100,000元、优先股股息717,500,000元和赎回永续中期票据承销费37,500,000)的20%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即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16,174,735,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23276元的股息(含税),总计人民币3,764,831,418元。

  6.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及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 2019 年度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3. 本议案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1.  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本公司 2020 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一公局集团为控股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4. 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局集团)按照吃持股比例为其控股的中交一公局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2亿元,担保期限为2年。

  5.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附属公司一公局集团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5. 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6.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中国交建回购H股股份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 同意公司将回购H股股份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回购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延期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过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 同意公司将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或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延期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可能参与认购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7.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安排享有优先配售权,有权参与认购公司公开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8. 中交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交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9.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交集团 有权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须由公司独立股东进行批准。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和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经独立股东分别审议通过该认购事项,现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该议案有效期 12 个月,自公司 2019 年 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计。

  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8%;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一航局城投、中交城投与中交地产对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1. 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航局城投,公司的附属公司)、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城投,公司的附属公司)拟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地产,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共同对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其中,一航局城投增资6,615.8万元,持有30%项目公司股权;中交城投出资7,878.84万元,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中交地产出资10,505.12万元,持有项目公司40%股权。

  2. 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一航局城投、中交城投与中交地产共同增资属于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14,495万元。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玉东新区地块项目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二航局、中交昆建与中交地产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投资昆明市呈贡区021地块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1. 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二航局,公司的附属公司)中交昆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昆建,公司的附属公司)拟与中交地产共同现金出资设立昆明中交欣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其中二航局拟现金出资6.24亿元,持有30%股权;中交昆建拟现金出资1.66亿元,持有8%股权;中交地产拟现金出资12.90亿元,持有62%股权。

  2. 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二航局、中交昆建与中交地产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7.9亿元。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昆明市呈贡区项目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四航局与中交产投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冷链区及快运二区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1. 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四航局,公司的附属公司)拟与关联方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交产投,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共同设立中交(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冷链区及快运二区项目。其中,四航局拟现金出资0.8亿元,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中交产投拟现金出资0.2亿元,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项目公司成立后,将由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投入项目资本金,其中四航局投入7.47亿元,中交产投投入1.87亿元。

  2. 中交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四航局与中交产投共同现金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2.67亿元。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冷链区及快运二区项目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型——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以及交易上限的议案》

  1.  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增加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类别,交易金额上限为3.8亿元。

  2.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以及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上限的议案》

  5. 同意公司2020年度接受劳务与分包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增加至45亿元,增加额43.7亿元。

  6.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以及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销售产品上限的议案》

  5. 同意公司2020年度销售产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增加至9.0亿元,增加额5.4亿元。

  6.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以及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贷款余额交易上限的议案》

  5. 同意公司附属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在满足贷款资金额度日均不高于关联人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75%的前提下,向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贷款的余额上限增至23.75亿元,增加额10.75亿元。

  6.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以及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

  6. 同意公司提供建造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增加至160亿元,增加额125亿元。

  7.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以及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

  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重点〉的议案》

  同意《中国交建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重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方案〉的议案》

  同意《中国交建监事会2020年监督检查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23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交建、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0.23276元的股息。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0%,低于30%,主要原因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解决公司资金需求。

  三、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107,557,82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8,824,457,825 元(已扣除永续中期票据利息565,600,000元和优先股股息717,500,000元)的20%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即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16,174,735,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23276元的股息(含税),总计人民币3,764,831,418元。

  由于公司回购H股正在实施,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四、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107,557,825元,扣除永续中期票据利息565,600,000元和优先股股息717,500,000元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8,824,457,825 元。以2019年年末总股本16,174,735,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23276元的股息(含税),总计人民币3,764,831,418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764,831,41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和战略升级转型期,公司营业规模逐年扩大的同时,企业在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提高发展质量上的道路上逐渐走实走深,特别是投资领域规模在逐年增加,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行业普遍毛利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加上所属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不宜采取较高的现金股利分红政策。

  为抢抓市场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在基础设施业务、海外业务等领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因此公司2019年度分红将继续沿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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