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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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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5,414,232.30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9,819,388.81元。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19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51,878,595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285,187,859.5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12.3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需充分重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考虑到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所处发展阶段属成长期,预计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为了保障公司合理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并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期发展需要等因素拟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节余的现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项目储备等资金用途,同时节省新增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以商业物业经营管理、物业服务、房地产专业服务为支持,坚持房地产主业与资本运营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同时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完善产品体系与城市布局,努力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公司开发产品以住宅为主,重点关注首次置业与改善型需求,同时适度开发写字楼和综合体。公司进入了近三十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宁波、嘉兴、台州、绍兴、合肥、芜湖、马鞍山、淮南、六安、铜陵、青岛、太原、海口、琼海、重庆、乌鲁木齐、沈阳等,形成了多线城市的均衡布局。公司秉承“建筑传递梦想”的品牌理念,在住宅领域形成了蓝系列、郡系列、东方系列、逸邨系列、天下系列五大产品线,在办公领域形成了国际系列产品线。

  作为中国信达的房地产开发业务运作平台,公司依托信达系统资源,发挥信达地产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专业能力,坚持房地产开发与集团协同联动双轮驱动,打造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模式。公司持续创新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努力由原来单纯获取项目开发利润向开发利润、投资收益以及监管代建收入等多元化收入来源转变,努力提高监管代建等轻资产业务的比重。

  (二)行业情况

  房地产行业具有周期性、地域性、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和资源整合型等特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土地政策、融资政策等,也对房地产企业经营具有重要影响,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级政府也在政策层面积极稳妥地应对,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自身由于供求关系变化,也存在周期性波动的规律。在经济发展、人口流动、产业布局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国房地产市场城市分化日益显著,不动产的地域性特征更加凸显。房地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融资能力影响房企的生存和发展。同时,房地产行业吸引了大量人才,房企的竞争往往体现为人才素质和激励机制的竞争。此外,房地产还是资源整合型的行业,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比较长,产品业态复杂多变,企业合作日益深入。房地产的各种特征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定位、模式、规模、布局、机制、产品等方面各具特色,房地产企业必须根据自身能力和特点,找准定位,清晰战略,寻求差异化、特色化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模式,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2019年房地产调控持续进行,在稳的主基调下,2019年调控政策既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原则性,同时也采取“一城一策”的灵活性,既遏制投机炒房需求,同时也支持和保障合理的自住需求,保持市场总体稳定。2019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对于引导市场预期具有重要影响作用。2019年限价限购限贷政策基本没有松动,房企融资渠道依然收紧。下半年市场预期有所变化,土地市场有所降温,购房者观望增多。不过从全年来看,2019年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保持平稳,有利于稳就业、稳投资,为经济平稳增长发挥了“稳定器”的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194亿元,比上年增长9.9%;商品房销售额159725亿元,比上年增长6.5%;房地产市场总体表现好于预期。

  2019年,房企优胜劣汰加剧,中小房企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中指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房地产销售排行榜显示,2019年权益销售额过百亿的房企共有147家,权益销售额共计9.6万亿元,市场份额达到59.5%。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房企需要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努力形成可复制的业务模式和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于2019年3月1日支付“16信地01”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已于2019年3月15日支付“16信地02”2018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4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已于2019年5月27日支付“16信地03”2018年5月26日至2019年5月25日期间的利息及到期本金。

  公司已于2019年8月12日支付“16信地04”2018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1日期间的利息及到期本金。

  公司已于2020年1月22日支付“19信地01”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已于2020年3月2日支付“16信地01”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已于2020年3月16日支付“16信地02”2019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14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发行“19信地02”,报告期内本期债券未到付息日。

  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发行“19信地03”,报告期内本期债券未到付息日。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9年5月27日出具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274号)、《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275号)。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6信地01”、“16信地02”、“16信地03”及“16信地04”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跟踪评级结果及评级报告按照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78亿元,比上年同期187.54亿元增加3.86%;实现净利润25.56亿元,较上年同期25.09亿元增加1.87%;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3.15亿元,比上年同期21.51亿元增长7.6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86.05亿元,较上年同期期末1014.83亿元减少28.78亿元;负债总额758.45亿元,较上年同期期末806.09亿元减少47.6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18.70亿元,较上年同期期末198.97亿元增加19.7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6.92%,较上年同期期末79.43%减少2.51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146.59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面积32.53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销售面积1.49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65.58亿元(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金额81.06亿元;代建项目销售金额6.91亿元)。回款金额261.54亿元(其中合作项目权益回款金额75.62万平方米,代建项目回款金额4.18亿元)。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223.93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40.77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面积63.0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36.80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45.32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储备计容规划建筑面积89.5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23.15万平方米,代建项目54.52万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储备项目计容规划建筑面积344.5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48.16万平方米,代建项目34.27万平方米),公司在建面积614.76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152.55万平方米,代建项目68.02万平方米)。公司房地产出租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1.73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执行本准则。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通知适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4、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5、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请参见本报告附注五、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0-015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0年4月17日下午15:30-17:00

  ● 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内容:信达地产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 投资者可在2020年4月15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1日披露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19年年度经营成果和利润分配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0年4月17日下午15:30-17:00

  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丁晓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宁先生,独立董事张圣平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戈先生,财务总监周慧芬女士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0年4月15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0年4月17日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余继鹏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联系传真:010-82190933

  联系邮箱:yujipeng@cinda.com.cn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19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等问题征询表

  ■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14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第八十七次(2019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公司第八十七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8日  上午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8日

  至2020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19年度)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二)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3日8:30-11:30及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

  联 系 人:张稚楠、余继鹏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传    真:010-82190933

  六、 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19年度)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第八十七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0-013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止目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连续5年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年度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安永华明凭借其专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公司财务报告质量起到了较好的审计把关作用。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5年期届满,对于排名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最近一期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前15名且审计质量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经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用年限不超过8年,在上述年限内可不再招标。安永华明符合以上条件。

  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年度服务费用合计为483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为400万元,内控审计为83万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0年度超出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本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3、业务规模: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会计师吴德明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在本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8年的执业经验,在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8年的丰富经验。

  第二签字会计师李娜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开始在本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1年的执业经验,在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1年的丰富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项目合伙人及第二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共483万元,综合考虑公司体量与审计工作量定价,与2019年持平。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0年度超出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本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独立地出具审计报告,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安永华明为2020年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前,已经将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议。经审议,我们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本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独立地出具审计报告,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年度服务费用合计为483万元人民币,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0年度超出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建议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本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19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0-012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简报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9年度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19年度,公司新增储备计容规划建筑面积89.5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23.15万平方米,代建项目54.52万平方米)。

  二、公司2019年度开竣工情况

  2019年度,公司新开工面积223.93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40.77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面积63.0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36.80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45.32万平方米)。

  三、公司2019年度销售情况

  2019年度,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146.59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面积32.53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销售面积1.49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65.58亿元(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金额81.06亿元;代建项目销售金额6.91亿元)。

  四、公司2019年度出租情况

  2019年度,公司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1.73亿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0-011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27号)等有关规定,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七十八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现为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股权,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2018年5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18年第26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3、2018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27号)。

  4、2018年7月10日,公司与中国信达、淮矿集团签署关于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淮矿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中国信达、淮矿集团协助标的公司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7月12日,经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标的公司已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股东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4007901131054的《营业执照》。

  5、2018年7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为保障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与交易对方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分别于2017年7月19日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于2018年1月18日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进行了约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本次重组已于2018年完成,则承诺期为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依据标的资产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210341_I01号《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已审核合并盈利预测报告》,如本次重组于2018年完成,则承诺期为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合计净利润预测数为25.90亿元。

  三、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10341_I01号),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04,729,532.32元,占中国信达、淮矿集团承诺的标的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5.82%。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0-010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19年度)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2019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9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8,719.91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三)投资性房地产跌价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单个投资性房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四)商誉减值准备

  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账龄和单项重大等共计提坏账2023.05万元。

  (二)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1,984.49万元。

  (三)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 4,284.13万元。

  (四)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28.24亿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 2019年度利润总额48,719.91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24.23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更能准确反应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应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应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0-009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 该事项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19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预计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商银行”)办理包括存款、贷款、结算及相关业务等关联交易安排如下:

  1、公司在南商(中国)的日均存款余额(年度)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存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的优惠利率。

  2、公司在人民币36亿元的额度内(后续南商银行资本净额发生变化即按变化后估算授信额度)接受南商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上下游供应链融资、银行保函、结构化融资、票据融资等,在同行业相关公允商业条件下,执行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的优惠利率。

  3、公司利用备付金投资南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季末余额不超过50亿元。

  4、公司在50亿元余额额度范围内通过南商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以及接受财务顾问服务等中间业务服务,中间费用率不高于南商银行同等客户的优惠费率。

  5、除上述业务以外,授权公司在20亿元余额范围内接受南商银行提供的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以及为南商银行提供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咨询、投资、管理。

  此项关联交易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须提交公司第八十七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南商银行为中国信达下属企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将按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核、批准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的商业条件下执行。其额度在第八十七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授权额度外另行统计。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应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四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额度内,授权管理层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审批。上述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均提出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及预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十四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予公司管理层与南商银行的关联交易均未超过各专项授权范围。具体如下:

  1、日均存款余额(年度):报告期内未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接受综合授信业务:报告期内上述融资授信放款2641.42万元。

  3、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备付金投资南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季末余额均未超过50亿元。

  4、中间业务服务统计:无

  5、其他业务统计:无

  2019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与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情况有所差异的原因在于:受对外资银行(南商银行为外资银行)加强监管及对房地产行业融资政策持续严格的双重影响,特别是压缩中间业务,导致双方合作的种类、规模比预期有所减少;关联人提供服务比预期有所减少。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孝周

  注册资本:人民币95亿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不含六层A座)

  主营业务: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它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质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根据自身的具体需要,与公司关联人南商银行进行存款、综合授信、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提供中间业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定价按《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12年10月31日修订)确定和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的商业条件下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建立和巩固融资优势是保持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与南商银行开展信贷、结算、理财等资金相关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此外,南商银行的相关资金业务,具有高效、简便等优势。同时,作为同一实质控制人下的金融机构,南商银行将优先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公司发展。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19年度)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0-008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

  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

  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 该事项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下转B094版)

  公司代码:600657                                                  公司简称:信达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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