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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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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693,582,654.45元。母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81,020,792.67元,截至2019年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81,074,788.53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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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水泥及预拌混凝土业务:公司是全国第三大水泥产业集团,具有较强的区域规模优势和市场控制力,是国内水泥行业低碳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引领者。水泥业务坚持以京津冀为核心战略区域,不断延伸布局半径,主要布局在京津冀、陕西、山西、内蒙、东北、重庆、山东、河南和湖南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熟料产能约1.1亿吨、水泥产能约1.7亿吨。公司以水泥为核心,延伸出相关产品及服务内在联动机制,目前预拌混凝土产能约6000万立方米,骨料产能4100万吨,助磨剂外加剂产能约34万吨;危废和各类固废年处置能力近190万吨。公司坚持拓展市场与整合战略资源同步推进,在京津冀地区的石灰石总储量16.4亿吨。

  2.新型建材及商贸物流业务:公司是全国建材行业领军企业和环渤海区域最大的绿色、环保、节能建材生产供应商之一,拥有家具木业、墙体及保温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建材商贸物流等重点产品和服务。2019年新型建材产业围绕京津冀协同和高质量发展积极进行产业布局,完成了曹妃甸岩棉、曹妃甸木业、唐山玉田装配式部品基地三个产业基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新型建材产业链。公司新型建材产品及施工安装服务广泛应用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项目及配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冬奥场馆、北京环球影城等京津冀重点热点项目建设中,充分展示了金隅新型建材产业的品牌、品质和产业链优势,提升了产品体系应用和协同营销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持续做实商贸物流产业并积极探索成熟的电商营销模式。

  3.房地产开发板块业务:公司是北京地区综合实力最强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年开复工规模达800万平米,已进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杭州、南京、成都、合肥、海口等15个城市,先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130余个,总建筑规模约3,000万平方米,形成了“立足北京、辐射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经济区三大经济圈”的全国化开发格局,具备多品类房地产项目综合开发的能力。作为北京市属大型国企,公司多年来引领北京市保障房建设,已累计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700余万平方米,提供保障性住房7万多套。公司在不断巩固核心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努力开展新型业态培育,围绕非首都城市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研究探索城市更新,已成功进入产业地产、科创地产等多领域,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4.物业投资与管理业务:公司是北京地区最大、业态最丰富的投资性物业持有者与管理者之一,目前在北京及天津持有的高档写字楼、商业、产业园区等投资物业面积约178万平米,其中在北京核心区的高档投资性物业约97万平米;物业管理面积(包括住宅小区和底商)近1350万平方米,专业化能力、品牌知名度、出租率和收益水平多年保持北京乃至全国业内领先水平。

  (二)重点行业情况说明

  1.水泥行业

  2019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51,478亿元,同比增长5.4%;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8%;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9.9%。基建投资平稳增长,房地产投资和新开工韧性较强,支撑全年水泥需求量稳中向好。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全国水泥产量23.5亿吨,同比增长4.9%。中央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泥及相关产业作为重要的治理领域,持续受包括错峰生产、应急错峰、节能减排、矿山综合整治、错峰运输等环保政策影响,部分地区企业产能发挥被制约,产能过剩矛盾有所缓解,全国水泥价格基本延续了2018年整体走势,价格高位运行;加上一系列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水泥行业效益继续增长。

  2.房地产开发行业

  2019年,房地产调控不放松,继续强调“房住不炒”和防范系统风险,明确“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房地产行业资金定向监管全年保持从紧态势,各地因城、因区、因势施策,新房交易周期逐步加长;土地市场总体处低温态势。同时,全年大部分时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增速在两位数,保持韧性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194亿元,比上年增长9.9%,比上年加快0.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97,071亿元,增长13.9%。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3.4%,比去年提高2.6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93,82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7%。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27,673万平方米,增长10.1%。房屋新开工面积227,154万平方米,增长8.5%。房屋竣工面积95,942万平方米,增长2.6%。其中,住宅竣工面积68,011万平方米,增长3.0%。2019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82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1.4%。商品房销售面积171,55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0.1%。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5%,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4.7%,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15.0%。商品房销售额159,725亿元,增长6.5%,比上年回落5.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0.3%,办公楼销售额下降15.1%,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16.5%。2019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49,821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2,593万平方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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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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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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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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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9年3月14日,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了“16金隅01”、“16金隅02”债券自2018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3日期间的利息;2019年5月20日,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了“17金隅01”、“17金隅02”债券自2018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18日期间的利息;2019年7月12日,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了“18金隅01”、“18金隅02”债券自2018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1日期间的利息;2019年7月15日,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了“17金隅03”、“17金隅04”债券自2018年7月13日至2019年7月12日期间的利息;2020年1月9日,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了“19金隅01”、“19金隅02”债券自2019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8日期间的利息;“20金隅02”尚未付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监管部门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跟踪评级的要求,至上述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内,大公国际及中诚信国际将对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及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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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京津冀建材行业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循环发展的引领者,是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顺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导向,把握大势,抢抓历史战略机遇。2019年3月,金隅冀东资产重组二批资产注入顺利完成,由此实现了水泥业务产权与管理权的统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京津冀水泥市场掌控力和竞争力;2019年10月,公司控股的天津建材集团、冀东发展集团共同投资产业项目,从而促进公司产业间业务协同,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强化了公司在京津冀建材领域的优势地位;2019年12月,曹妃甸木业创新基地年产25万方密度板和25万方刨花板项目投入运行,公司第一个装配式建筑部品生产基地在唐山投产,夯实了新材制造业产业化发展基础,积极打造国际一流的建材综合服务商。公司位列中国企业 500 强、中国企业效益 200 佳和全国企业盈利能力 100 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势头更加强劲。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6.1产业链优势:

  公司具有纵向一体化的全产业链优势:依托新型绿色环保建材制造业及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积累的优势,向房地产开发领域延伸,并注重业务拓展和产业提升,向贸易及服务、高端物业管理、科技创新产业园区运营、人力资源管理等现代服务业领域拓展。发挥房地产开发产业资金量大、产品需求量大的特点,以市场化方式带动以水泥为主的新型绿色环保建材产品的应用以及设计、装修、物业管理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新型绿色环保建材制造、不动产经营和物业服务产业通过充分发挥品牌、管理、技术的优势,以体系化、产业化、特色化促进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品质提升、价值提升和库存去化;房地产开发产业借助新型绿色环保建材制造产业在 “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所积累的各种资源和优势,加强城市土地资源储备,开疆拓土、优化布局,挺进目标区域市场。各主业之间互为支撑、相互促进,以产业链为核心的规模优势、协同优势、集成优势持续增强。各业务板块和上下游企业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协调联动,彰显集成优势,形成市场竞争胜势。

  6.2技术创新驱动优势:

  公司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战略,聚焦产业高端和行业前端,以市场和政策为导向,积极践行金隅干事文化,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围绕绿色环保、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制造和新材料五大类专项,深入开展具有金隅特色“高精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一批行业引领的科技成果,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提升垃圾飞灰处置能力10%以上,处置总能力达到7万t/a,为2020年在琉水、北水各新建5万t/a飞灰工业化处置线提供了技术支撑,推动在京企业琉水、北水深度转型,解决了北京市垃圾飞灰无害化、减量化与资源化处置设施严重不足的迫切问题,成为了北京市不可或缺的环保处置设施,为北京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完善了中温中尘SCR脱硝中试系统、进行粉体稀土还原剂脱硝超低排放技术中试,对氮氧化物排放水平进行比对测试,形成分级燃烧+SNCR+SCR复合脱硝方案,在投资、运行成本最低情况下,实现氮氧化物、氨逃逸超低排放行业引领性目标。完成工业化内装部品部件在大厂实验工厂的组装,实现部品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开展PC构件生产工艺技术及系列产品优化研究,形成了成套设计图纸。开展钢渣超细粉实现规模化生产应用,为规模化利用京津冀地区大量堆存的钢渣废弃物奠定了基础。

  2019年,公司获国家专利 265 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获省部级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2项、全国行业协会科技奖6项,获相关政府科技资金 1452.4万元,主持完成8项国标、行标等发布实施工作,获高新技术企业1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9家,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的2019年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项目。同时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公司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30余次,科技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

  6.3绿色可持续发展优势:

  公司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增创效益、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努力克服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控的深刻影响,扎实推进公司环保工作,坚持以高标准管理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积极倡导节能减排创新和成果应用,在水泥窑协同处理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方面,加快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水泥行业优势,为节能减排做出更大的贡献,真正做到“城市净化器,政府好帮手”。2019年环保产业实现收入14.9亿元,同比增长30%。

  截至2019年底,公司已有25家单位开展了固废处置业务,其中有13家附属企业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处置能力50.17万吨/年;13家附属企业开展生活污泥处置,处置能力83.02万吨/年;4家附属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处置,处置能力55.67万吨/年。

  新取得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环评批复15家,环评总处置规模达144.5万吨/年,其中危废环评规模达55万吨/年,新增环评数量及处置能力均取得历史性突破。环保项目辐射京津冀、山西、陕西、东北等地区,服务客户数量超过5000家。

  通过稳定运行控制,公司污染物排放水平优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控制要求。京津冀、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明显低于国家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部分区域企业水泥窑尾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国家最严标准,其限值仅为国家规定限值的1/8。推进以技术提升、装备升级为核心的节能降耗、降本创效技改、技措项目,取得显著实效。2019年实施节能技改项目66项,涉及金额23446万元;五项可比综合能耗指标均同比优化,四项达到国标先进水平;分步能耗指标同比均有优化。

  为助推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公司始终把清洁生产作为一种全新的污染预防措施和环境保护理念进行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开展以来,企业已经完成多轮次审核及验收。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所属各子公司均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实现工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2019年,共11家企业进行第四批绿色工厂的申报,其中9家通过省级评定,被推荐到国家进行评审;最终4家企业成功入选第四批绿色工厂“国家队”名录。截至2019年底,公司所属水泥企业共有10家企业成功入选了国家绿色工厂名录。

  公司始终贯彻国家创建绿色矿山的号召,部署旗下企业结合实际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一矿一策”,立足实际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目前有3家企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3家企业为省级绿色矿山。2019年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推动各企业按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开展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开展绿色矿山遴选入库工作,截至2019年共13家企业已通过绿色矿山遴选。

  6.4产融结合优势:

  公司抓住2019年利率下行的有利窗口期,创新融资方式,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推进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控降公司有息负债融资成本,支持主业发展。全年对外融资增加82亿元,融资成本降低75个基点。完成总部在银行间债券市场2年期400亿元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和80亿元公司债的注册工作。优化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始终保持在70%左右。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继续保持AAA级,为控降融资成本和保持流动性安全打下坚实基础。金隅财务公司充分发挥司库管理职能,促进公司内部资金供需对接,强化资金集中管理,综合资金归集率达72%,较上年末提升21%,大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整体资金运营成本。

  6.5企业文化及品牌优势:

  公司大力弘扬以“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好共事”的干事文化、“八个特别”的人文精神、“共融、共享、共赢、共荣”的发展理念和“三重一争”的金隅精神为核心的优秀金隅文化,凝心聚力、砥砺奋进,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科学管控、共创金隅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向着打造国际一流产业集团、进入世界 500 强的宏伟目标接续奋斗。金隅文化是几代金隅人拼搏奋斗的经验总结,与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共同的事业追求和人文理想高度契合,是推动金隅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撑和强大动力。“金隅”品牌连续荣获北京市著名商标,并在 2019 年(第十六届)“中国 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位列第 66 位;公司荣获第九届北京影响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奖、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金质量“公司治理”奖等荣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全面开创金隅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和智力支撑。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8.29亿元,同比增加10.4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909.36亿元;利润总额为79.34亿元,增加23.11%;净利润为51.78亿元,同比增加20.9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6.94亿元,同比增加13.30%。其中:

  水泥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3.83亿元,同比增加5.78%;毛利额131.63亿元,同比增加11.98%。水泥及熟料综合销量9640万吨(不含合营联营公司),同比基本持平,其中水泥销量8473万吨,熟料销量1167万吨;水泥及熟料综合毛利率37.04%,增加1.04个百分点。混凝土总销量1750万立方米,同比增加9.12%;混凝土毛利率7.28%,减少3.19个百分点。

  新型建材与商贸物流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4.77亿元,同比增加33.63%,毛利额12.83亿元,同比增加5.49%;利润总额-9.85亿元,同比增亏7.97亿元。

  房地产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2.08亿元,同比增加0.28%,毛利额75.39亿元,同比增加7.12%;全年实现结转面积101.26万平方米,同比基本持平,其中商品房结转面积88.58万平米,同比增加2%,保障性住房结转面积12.6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2%;公司全年累计合同签约面积117.4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其中商品房累计合同签约面积101.35万平方米,同比基本持平,保障性住房累计合同签约面积16.1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土地储备的总面积799.25万平方米。

  物业投资及管理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26亿元,同比增加18.73%;毛利额27.34亿元,同比增加13.2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北京及天津持有的高档写字楼、商业、产业园区等投资物业总面积为178万平方米,综合平均出租率82%,综合平均出租单价5.7元/平方米/天;其中在北京核心区域持有的高档投资性物业总面积97万平方米,综合平均出租率84%,综合平均出租单价9.1元/平方米/天。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新租赁准则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

  (1)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本集团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根据每项租赁分别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采用首次执行日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的账面价值确定租赁负债,并计量使用权资产;

  (3)本集团按照附注三、18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2018年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本集团按2019年1月1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2019年1月1日计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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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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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利润表

  ■

  本公司

  于首次执行日及2019年,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此外,首次执行日开始本集团将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仍然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集团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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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20-02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隅集团”)于2020年3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总经理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发行各自均不超过本议案获得通过日本公司已发行A股及H股各自20%的新增股份。

  根据中国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获得一般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再次就增发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办理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具体事宜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0-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关于聘任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程洪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总经理助理候选人简历

  

  附件:总经理助理候选人简历

  程洪亮先生简历

  程洪亮,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籍贯山东郓城,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93年8月在北京建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加工作。现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程洪亮先生历任北京建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科员,北京建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政管网部副主任、主任,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工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业二部副部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部副部长,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资产经营部经理,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经理。

  2011年5月任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2012年12月任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16年12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部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2017年9月起任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20-028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任期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孟冬先生, 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自1996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已具有逾23年的从业经验。曾担任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上市审计经验,客户涉及航空、港口、汽车、微电子、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签字会计师孟嘉女士,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长期参与多家股份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并拥有较多的实务及操作经验,同时拥有多年为大型央企、国企、外企服务的经验,在工业产品制造、房地产、制药和电子信息等行业均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明益先生于1991年加入安永香港,现任安永华明主任会计师及华北地区审计服务主管合伙人。张先生具有广泛的行业经验,涉及的领域包括工业产品制造、医疗健康、零售及消费品、电信、媒体和科技,交通运输及物流等行业。张先生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金隅集团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范围、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等因素决定的。2019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8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60万元。

  二、续聘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对公司经营情况比较了解,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三)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同)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20-022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隅集团”)于2020年3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2号文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2020-023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要求,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特将2014年度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2013年10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2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903,224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5,039,989.92元,扣除发行费用20,304,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4,735,889.92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67053_A0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2,779,239,989.92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4,504,100.00元)已于2014年3月24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2015年5月27日周年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4,245,28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99,999,999.84元,扣除发行费用62,124,9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637,875,039.84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67053_A0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641,499,999.84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3,624,960.00元)已于2015年11月30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556,322,329.76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人民币2,256,288,600.00元,支付中介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后,募集资金结余(含利息收入)人民币8,589,527.45元。

  本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鉴于募集资金结余系利息收入,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589,527.45元已经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8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2013年10月,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和监督做了详细规定,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均在募集资金披露用途内和本公司预算范围内,按照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大厂金隅现代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丽港(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为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开设专项存储账户。九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2个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兴隆大街支行。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9年度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利用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5年4月9日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6年3月18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6年10月25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7年3月22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7年10月24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8年3月26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8年10月26日该款项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在公告中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2019年度,金隅集团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2019年度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019年度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代码:601992                                                  公司简称:金隅集团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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