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422,515.50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拟以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298,731,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派发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6,885,825元(含税),占当年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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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家烟草总公司确定的卷烟辅料生产基地,国内首家通过科技部和中科院认定的造纸行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01年在上海证交所上市交易,2005年成立子公司湖北恒丰纸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了地域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公司拥有60余年历史底蕴和特种纸研发制造技术。主要业务为特种纸、纸浆和纸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造纸相关原辅材料生产、销售和技术开发。特种纸产品可划分为烟草工业用纸、机械光泽纸、薄型印刷纸、其他纸等四大规格近千个品种。产品占据国内市场三分之一以上的份额,市场覆盖率达到100%;行销亚、非、欧、南美、北美五大洲,出口量居同行业前列。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效益为核心,以同心多元一体化为主的发展方向,一直秉承产品自主设计、自主生产和自主销售的经营模式,分别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和湖北咸宁建立2个生产基地,拥有 20 条造纸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0万吨,具有延伸企业产业链的印刷机、高白度连续漂白亚麻浆专业生产线,可满足个性化的特种薄页纸的生产需求。未来公司将秉承着“恒远兴业、诚信求丰”的经营理念,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3、行业情况说明
2019年,我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2515.3万吨,同比增长3.5%。在经历了2018年的下跌后成功实现了反弹,造纸行业景气度进一步提升。特种纸产量从2012年增长率达到最高峰的35%,此后,增长率逐年下降,预计今后特种纸产量将主要进入结构性增长阶段,增长率逐步趋于平稳。随着创新意识的不断增加,纸和纸板产品不仅以传统形态存在,更以功能性材料存在,特种造纸业的产品应用领域更加广泛,产品类型更加丰富,特种纸产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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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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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75,604.53万元,比同期上升9.01%,营业成本130,576.04万元,比同期上升5.56%,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增长及销售结构变化影响;利润总额11,668.90万元,比同期上升30.07%,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成本降低,其他收益增加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见本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0-00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董事李劲松因公出差,授权副董事长李迎春代为表决。
(五)会议由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422,515.50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拟以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298,731,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派发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6,885,825元(含税),占当年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0-007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控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上遵循了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对内部控制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分析和改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0-008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8日
至2020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0年3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
3、联系电话:0453-6886668 联系人:魏坤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0-009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0年3月30日,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等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二)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
(三)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购买原料、租赁专用线;销售材料、动力及为其提供租赁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9,100,000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徐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卷烟纸等纸张及滤嘴棒纸,出口工业用纸,文化用纸,生活用纸,进口造纸用木浆,脱水网,化学助剂,造纸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牡丹江恒丰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9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利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塑料产品、纸塑淋膜加工等。
恒丰塑料与本公司受控于同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牡丹江捷运装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利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装卸、搬运。
捷运公司与本公司受控于同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城莲花湖路365号A座
法定代表人:徐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大麻(汉麻)的良种繁育、种植、加工、销售;麻类种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恒元汉麻与本公司受控于同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销售、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及推定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0-01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9,422,515.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8,731,3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885,8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标准、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
3、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一日
公司代码:600356 公司简称:恒丰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