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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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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0-022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问询,截止公告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韩越先生被逮捕,公司无法联系其本人无法取得函证;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回函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报告,因公司对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等原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四)款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目前,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四)项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2020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合同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20-016号公告)。截至目前,根据《框架合同》,本项目实施前需要经授权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方对项目实施的认可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货币资金短缺,尚未投入资金建设主题商业体,相关场地尚未选定,仅有少量人员参与,本项目是否能顺利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鉴于市场情况、项目具体实施、公司运营能力等因素,该项目的收益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有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秦皇岛有量广告有限公司、秦皇岛腾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路臻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不突出,公司盈利能力薄弱,公司存在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

  ●2020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9年度业绩将出现亏损,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贷款逾期金额本息合计人民币31,430万元),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银行及供应商起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被起诉或仲裁金额美金22,456,993.82元及人民币141,163,077.11元;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被冻结金额763.62元。如润泰供应链不能偿还上述债务,公司将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1,736,904股股份,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轮候冻结;并被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公司控股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截止到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26日、3月27日、3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相关事项的情况

  1、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越先生(实际控制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拘留。2018 年 9 月 26 日,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越先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执行逮捕。2019年4月29日,公司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网站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韩越先生因集资诈骗案,已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移送审查起诉。

  2、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天津盛鑫持有公司101,736,904股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轮候冻结;并被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

  3、截止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失去有效控制,也无法获得相关的财务数据。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贷款逾期金额本息合计人民币31,430万元),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银行及供应商起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起诉案件涉案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公司累计被起诉金额美金22,456,993.82元及人民币141,163,077.11元;子公司累计起诉案件涉案金额人民币45,134,912.53元;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被冻结金额763.62元。

  (1)公司起诉案件

  公司诉润泰供应链等六名被告知情权纠纷法院已审理终结,公司一审胜诉,尚未进入执行程序;诉高伟等四名被告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法院已受理尚未判决。

  (2)公司被起诉案件

  公司已分别收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英锐恩科技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艾邦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创新科汇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寿宁润泰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宏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寿宁润宏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名原告、深圳市铁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瑞福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状、深圳谱瑞电气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讼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讼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寿宁润宏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名原告查封通知书。其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艾邦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科汇电子有限公司、寿宁润泰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圳市英锐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案件已审理终结。

  (3)公司子公司起诉案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立信诉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达成和解,诉与德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已下达民事判决书。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诉东莞市浩远电子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已一审判决;诉润泰供应链等四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将被告润泰供应链名下价值37,546,804.00元的财产保全。

  4、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报告,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5、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已失去有效控制,也无法获得相关的财务数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立信也于2019年7月已停止了主要生产线,并处置了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现公司有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秦皇岛有量广告有限公司、秦皇岛腾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路臻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不突出,公司盈利能力薄弱。

  6、2020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9年度业绩将出现亏损,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7、2020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签署框架合同的公告。根据《框架合同》,公司实施本项目尚需获得授权方对具体实施方案的认可,授权方对项目实施的认可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实施本项目投入资金。鉴于公司尚未最终确定建设室内主题乐园的具体选址、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安排及详细的运营方案,且是否有战略投资者或其他资金提供方为上述合作项目提供资金尚不能确定,现阶段投入项目人员较少,尚未形成完整业务团队,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鉴于市场情况、项目具体实施、公司运营能力等因素,该项目的收益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经公司自查,截止目前,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函证,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截止到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五)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2020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合同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20-016号公告)。根据《框架合同》,公司在实施具体项目前,需要经授权方书面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推进,鉴于授权方对项目运营方的资金实力、资质、运营状况等要求,授权方对项目实施的认可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公司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协议仅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与授权相关的具体安排尚未确定,同时,公司货币资金短缺,目前尚未投入资金建设主题商业体,相关场地尚未选定,仅有少量人员参与,本项目是否能顺利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鉴于市场情况、项目具体实施、公司运营能力等因素,该项目的收益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报告,因公司对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等原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四)款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目前,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四)项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3、2020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9年度业绩将出现亏损,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4、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贷款逾期金额本息合计人民币31,430万元),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银行及供应商起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被起诉或仲裁金额美金22,456,993.82元及人民币141,163,077.11元;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被冻结金额763.62元。如润泰供应链不能偿还上述债务,公司将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5、目前,公司有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秦皇岛有量广告有限公司、秦皇岛腾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路臻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不突出,公司盈利能力薄弱,公司存在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

  6、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1,736,904股股份,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轮候冻结;并被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公司控股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7、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截止到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8、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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