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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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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1日、2019年11月12日、2020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5)、《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彭世新女士出具的《告知函》,彭世新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彭世新女士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彭世新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彭世新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在彭世新女士拟减持的时间区间内,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1、彭世新女士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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