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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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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2020-00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有9名董事参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 公司2020年度科研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7,163,560.9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44,542,263.91元,公司拟将部分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17,114,5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人民币0.15元(含税),共派送现金人民币10,756,717.68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洪蛟、张弘、许建华、夏武、曾文回避了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交易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议案,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告。

  八、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班子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公司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3月30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2020-005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有3名监事参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 2020-006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717,114,512 股为基数。

  ● 公司属于高科技、产业链集成、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的科研、生产、经营对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后续发展规划制定,兼顾了公司的发展需求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最大程度维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7,163,560.9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44,542,263.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将部分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具体分配预案如下:以总股本717,114,5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人民币0.15元(含税),共派送现金人民币10,756,717.68元。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2,868,170.70元,2019年度现金分配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9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 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其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航空装备制造业,属于高科技、产业链集成、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特点之一是资金需求大,投资周期长。公司基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以航空装备制造为主体,相关产业为依托,从战略层面推动构筑航空产业生态链,相关业务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实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科研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与发展潜力,是稳健经营、改善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还处于持续做优做强的关键发展阶段,尤其是2019年实施资产置换后,公司增加了新的产品线和利润增长点,无论是教练机产品还是防务产品,后续均需不断投入资金进行研发升级并对现有产品性能进行不断改进;同时,为满足订单增长需求,还须不断提升航空产品批生产能力,这些均需要资金支持。

  (三)现金分红不高的原因

  目前公司持续调整经济结构,扩大技术改造规模,提升航空产品批生产能力,科研开发、生产制造、技术改造等业务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同时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原材料、成附件配套、物流都面临价格上涨的不确定因素,需安排大量资金投入。

  (四)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继续发展公司航空装备制造主业,包括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支出,以及主营产品的科研开发、生产制造、技术改造等等,将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有利于提升公司科研生产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全体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情况

  2020 年 3 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 2020-007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提示: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合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双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公司减少交易成本,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对2020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同意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航空工业下属单位进行产品互供、生产保障、委托加工、劳务互供、接受金融服务等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全面预算。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14.80亿元,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59.17亿元,同比增加55.63亿元,主要系2020年产品交付量和采购量增加,且新增关联方金融贷款。

  关联交易类别:委托加工、销售货物、货物互供、劳务互供、生产保障、资产租赁等,基本情况如下: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洪都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洪蛟

  注册资本:90,47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昌市新溪桥

  经营范围:航空飞行器、摩托车及发动机的制造、销售;国内贸易、国际贸易、试验、设计、生产、加工、维修、安装、装卸、运输服务、工程设计、施工、装饰;园林绿化施工;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氧气、氮气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场地租赁、代办土地登记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洪都公司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的控股股东,持有中航科工56.04%股份,中航科工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43.77%股份,因此,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洪都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及时对公司支付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二)江西洪都商用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商飞)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 郑和兴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火炬大街998号高新大厦北楼

  经营范围:国内、国际商用飞机大部件、零组件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维修及服务;航空产品的转包生产;航空科学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引进和转让;相关航空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相关航空产品及原材料进出口。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洪都商飞是洪都航空的联营公司,洪都航空出资30,600万元,占比25.50%。由洪都航空、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谭瑞松

  注册资本:6,4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经营范围: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探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与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探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航空工业是中航科工的控股股东,持有中航科工56.04%股份,中航科工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43.77%股份,航空工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航空工业下属其他单位是指除洪都公司、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外属于航空工业并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他们的第一大股东是航空工业,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四)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刘宇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9号楼

  经营范围:航空器及相关装备、配套系统等产品的国际市场开拓,国际技术合作及相关产品的维修保障和服务;进出口业务;航空工业及相关行业投资、设备开发;仓储;展览服务;相关业务的技术转让、咨询和技术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航技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五)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刘洪德

  注册资本:957,86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哌啶、乙醚、高锰酸钾、三氯甲烷、硫酸、盐酸、醋酸酐、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仓储;工业、酒店、物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新能源设备地开发、销售维修;展览;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航国际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六)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规划)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廉大为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智能建筑系统工程设计;工程招标代理;规划咨询、评价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城市规划设计、勘查、施工;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及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航空试验设备、非标准设备、环保设备及工程机械、计算机软硬件、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机具及零配件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成套设备总承包;建筑工程和设备的总承包;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建设监理、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承包航空行业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航空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航规划是中航科工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七)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都本正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在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保险兼代理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航财务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八)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周勇

  注册资本:997,84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号

  经营范围: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地面设备、机电类、运输设备类、资产的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置及维修、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系统集成、国内贸易、展览、实业投资、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航租赁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公司与航空工业下属企业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基础上签署相关合同,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序进行,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服务项目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价格;有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国家指导价;

  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价格;

  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之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第三人收取之服务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技术优势、有利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现有生产设施的充分利用,使生产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效率。

  关联交易合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上市公司的利益。

  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双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 2020-008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前身为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

  2. 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在2018年报审计中,信永中和审计上市公司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度,信永中和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金余额18,59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立新,注册会计师,199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卫婵,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重娟,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成员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否

  邵立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卫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重娟(拟质量控制负责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2019年度公司向信永中和支付审计费用74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因而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拟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准确披露了公司经营业绩,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审计过程中,该所给予公司许多中肯的管理建议,使公司能够更加规范运作,促进了公司科学管理,大大提高了公司会计核算水平及财务管理能力。同意公司在2020年继续聘任其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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