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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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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2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蒋爱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选举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简历

  蒋爱辉先生,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2月进入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装备部部长、销售部部长、投资规划副部长、公司监事等职,现任公司项目部部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爱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2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第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树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223,418,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514%。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223,335,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33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8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8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李树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7,668,8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124.28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237%。

  李树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程上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6,618,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79.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228%。

  程上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吴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6,616,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79.05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47%。

  吴朝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郑伟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7,667,8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124.28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47%。

  郑伟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7,667,8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124.28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47%。

  王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郭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779,9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68.83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2710%。

  郭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顾伟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7,705,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88.49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47%。

  顾伟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童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7,710,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88.49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1199%。

  童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牛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7,705,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88.49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47%。

  牛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王开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7,705,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88.49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47%。

  王开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文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7,710,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数的88.49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1199%。

  文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姚磊律师、唐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2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树华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以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2.1 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顾伟国先生,其中李树华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童盼女士、顾伟国先生、李树华先生,其中童盼女士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顾伟国先生、牛辉先生、李树华先生,其中顾伟国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顾伟国先生、牛辉先生、李树华先生,其中顾伟国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以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层面的决策机构,并制定了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同意聘任执行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3.1聘任李树华先生担任执行委员会主任;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聘任吴朝阳先生担任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聘任郑伟强先生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聘任张建钢先生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聘任翁钧先生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执行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聘任程上楠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并兼任公司首席顾问,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以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5.1聘任吴朝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聘任张建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聘任翁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4聘任黄兴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5聘任沈亚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6 聘任郑伟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由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朝阳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9-85158888-8810

  传真:0519-85150888

  电子邮箱:owen.wu@nrb.com.cn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费申祺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霞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9-85158888-8810

  传真:0519-85150888

  电子邮箱:sx@nrb.com.cn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简历

  1、李树华先生,1971年生,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大学审计学学士,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北京大学金融博士后,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EMBA硕士。1999年至2010年,在中国证监会工作,历任证监会驻大连证券停业整顿工作组资产负债清理组副组长、证监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预算处处长、综合处处长。2010年至2018年,历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2018年加入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现任东方富海并购基金主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富海”)监事会主席,2019年8月担任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控股”)董事、总经理;2019年9月进入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光洋控股担任董事、总经理,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东方富海担任合伙人,在远致富海担任监事会主席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程上楠先生,1947年生,高中学历,公司董事、名誉董事长,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程上楠先生1987年创办常州滚针轴承厂,从业已经30多年,现为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轴承工业协会副理事长、《轴承工业》编委会常务编委。1994年1月至2019年10月历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5年10月至今担任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07年12月至今担任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至今担任光洋(香港)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担任常州车辆有限公司和常州佳卓特种车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6月至今担任常州程生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上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5,844,2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78%。除持有公司实际控制人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50%股权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吴朝阳先生,1971 年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EMBA,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吴朝阳先生1993年进入常州滚针轴承厂工作,1994年至今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产品开发部技术员、产品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朝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郑伟强先生,1982年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伟强先生2006年至2009年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2009年至2019年8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9年8月兼任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9年8月加入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伟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顾伟国先生,195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顾伟国先生1987年至2002年8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历任投资研究所副处长、信贷一部综合处处长、监察室副主任、委托代理部总经理、中间业务部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07年1月任中国科技证券公司副总裁;2007年1月至2019年3月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会主席、副总裁、总裁。曾发表多部著作荣获中国金融学会和中国投资学会二等奖,合作编写《投资信贷概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专业书籍并出版。2020年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伟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童盼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博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1998年8月至2001年8月任职于联想集团审计部;2004年8月至2006年8月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6年9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工商大学,现任商学院教授;2015年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15年5月至今任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牛辉先生,1960 年生,本科学历,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牛辉先生1982 年进入机械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工作,1982至2002年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2002 年进入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工作,历任信息部副主任、主任,2009年至今担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研究员;2018年9月至今担任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张建钢先生,1974 年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EMBA,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张建钢先生 1995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装备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生产与运营专委会主任;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翁钧先生,1969年生,大学学历,公司副总经理、执委会委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翁钧先生1990年至2008年在(中外合资)武汉汽车同步器齿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技术员、技术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006%。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沈亚军先生,1973年生,专科学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亚军先生2008年至2011年在上海东洋电装有限公司任销售科长,2011年至2016年在爱思帝驱动(上海)有限公司任销售部长,2016年进入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销售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亚军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1、黄兴华先生,1978年生,EMBA,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2008年任常州光洋轴承有限公司外贸部长,2008年至2011年任佳卓(常州)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兴华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2、费申祺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2000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会计、主办会计、会计主管,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费申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朱雪英女士是姨甥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3、沈霞女士,1982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霞女士 2007年进入公司工作,曾担任公司董事、行政部秘书主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霞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25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开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王开放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简历

  王开放先生,1987年生,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法律从业资格。王开放先生2013年至2018年进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场外业务事业部高级经理等职务;2018年至2019年进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工作,任资本管理资深经理;2019年3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任风险控制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2019年8月担任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控股”)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开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光洋控股担任监事,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东方富海担任风控委秘书处秘书长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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