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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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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贾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114,495,7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70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数102,354,7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6478%;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数12,14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587%。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2,14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58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提名孙守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424,407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候选人:提名李耀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78,9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03.候选人:提名韩诚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77,9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04.候选人:提名黎大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77,9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05.候选人:提名王晓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77,9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06.候选人: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77,90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提名孙守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69,623股

  1.02.候选人:提名李耀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4,117股

  1.03.候选人:提名韩诚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3,117股

  1.04.候选人:提名黎大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3,117股

  1.05.候选人:提名王晓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3,117股

  1.06.候选人: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3,117股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提名马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423,395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候选人:提名尹秋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77,895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03.候选人:提名崔铁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77,895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提名马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611股

  2.02.候选人:提名尹秋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111股

  2.03.候选人:提名崔铁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111股

  3.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提名王建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02,414,593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3.02.候选人:提名韩志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02,377,893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提名王建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59,809股

  3.02.候选人:提名韩志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23,109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孙冲律师、刘卓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孙守红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守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推选以下人员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战略委员会委员:崔铁军先生、孙守红先生、尹秋岩先生,其中崔铁军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马飞先生、李耀彬先生、尹秋岩先生,其中马飞先生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尹秋岩先生、韩诚山先生、崔铁军先生,其中尹秋岩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飞先生、黎大兵先生、崔铁军先生,其中马飞先生担任召集人。

  以上各委员会的成员均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其中马飞先生、尹秋岩先生、崔铁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高劲松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张艳辉女士、冯长有先生、张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高劲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高劲松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号码:0431-86176788

  电子邮箱:zhoujianup@163.com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徐爱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周健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周健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号码:0431-86176788

  电子邮箱:zhoujianup@163.com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箭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第3、4、5、6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20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高劲松,男,1968年生,民盟,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9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1989年至1993年在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学习并获得理学硕士学位;1993年至1999年在长春光机所第九研究室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1999年至2002年在长春光机所技术光学室任副主任,期间2002年晋升为研究员;2002年至2008年任长春光机所光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并于2005年在职获得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至2017年任长春光机所光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科院光学系统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2006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吉林省青年科技奖等奖项6项,获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等荣誉称号。2016年获批中国科学院特聘研究员,2016年至今任民盟吉林省常委,中国光学学会光学薄膜委员会委员,中国宇航学会光电技术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2017年至今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劲松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高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艳辉,女,汉族。1966年生,硕士学位,研究员。1985年至1989年就读于东北林业大学获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长春光机所获硕士学位。1989至1992就职于高中压阀门厂;1992年起就职于长春光机所,1992年至2002年任原长春光机所工厂工艺室工艺员;2003年至2004年任公司原综合车间副主任;2005年至2006年任公司工艺技术部经理;2007年至2010年任公司机二车间主任及工艺技术中心主任,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张艳辉于2013年3月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张艳辉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5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长有,男,1963年生,工学学士,研究员。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吉林工学院(现长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毕业分配到长春光机所工作。先后在第十七研究室、光电仪器部、光电传感室从事产品开发和结构设计工作。1999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长春光机所光电传感室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长春光机所科研二处副处长;2015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冯长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强,男,汉族,1980年生。1999年就读于吉林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03年就读于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电子学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2006年6月进入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工作;2010年起先后担任多个军工项目电总体负责人;2018年至今担任对抗部信息室主任。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爱民,男,1970年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4年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计划统计系,2003年至2006年在吉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攻读经济学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至2003年先后任长春光机所财务处会计;长春光机所电子印刷工程技术中心财务负责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5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3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徐爱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健,女,1982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2001年就读于吉林农业大学获学士学位;2009年就读于长春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任公司生产流程管理员;2007年3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文秘、外事管理员;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证券投资事务管理员;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董秘办)经理。周健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周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箭,男,1971年8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3年7月分配到长春光机所实验工厂设备科工作。1998年12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长春光机所实验工厂MIS组。2002年12月至2009年2月在奥普光电信息中心任副组长、主管设计师。2009年2月就职于奥普光电人力部任人力部副经理。2010年3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奥普光电信息中心任信息中心主任、设计员。2013年2月至今就职于奥普光电审计部,任部门经理。张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王建立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选举王建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王建立,男,1971年6月出生,籍贯山东省曲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副所长。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在安徽工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学习,1994年7月至1996年8月在首钢通用机械厂工作,1996年8月至1999年4月在中科院长春光机所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习,1999年4月至2002年4月在中科院长春光机所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习,2002年4月至2004年2月在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工作(其间:2002年9月任副研究员),2004年2月至2007年2月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光电对抗部副主任(其间:2005年9月任研究员),2007年2月至2015年6月任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光电探测室主任,2015年6月至2018年4月任中科院长春光机所所长助理,2018年4月至今任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副所长。王建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副所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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