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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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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4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财政部上述通知的时间要求,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公司债券,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16华源01”(债券本金余额4亿元)和“17华源01” (债券本金余额15亿元)公司债券。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和融资政策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公司已按期、足额兑付了“17华源01”公司债券的15亿元本金和相应利息;对“16华源01”(到期日2021年10月24日)的到期兑付,公司将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兑付本息,经审慎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公司计划现金出资2亿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计划出资3亿元,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和其他三名投资者共同投资、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后,公司与其他计划参与并购基金的投资者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为并购基金的设立做出了积极准备和相应安排。由于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等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推进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控制对外投资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审慎分析并与各计划参与投资者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起设立青岛华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拟现金出资300万元人民币与合志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山东青岛发起设立青岛华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融”)。新投资设立的青岛华融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30%的股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4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收入准则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事项有利于降低负债率,是结合目前宏观政策、经济金融、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等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推进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有利于控制对外投资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现金出资3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青岛华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拟现金出资300万元人民币与合志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山东青岛发起设立青岛华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融”)。新投资设立的青岛华融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30%的股权。

  2、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青岛华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09%。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投资期末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8%(不含本次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合志技术有限公司

  登记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长白山路888号九鼎峰大厦219-14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润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2月19日

  主营业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办公设备零售;机械设备批发;家用电器批发;通讯设备批发;通讯设备修理;办公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润滑油零售;石墨烯材料销售。

  股权构成:北京科大华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投资新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青岛华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经审核备案的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青岛李沧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权构成:各投资人出资比例、构成如下表

  ■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园区管理、酒店管理,会议服务,场地租赁,大宗商品贸易,商品转口及国际贸易。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合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青岛华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700万元,乙方出资300万元。

  3、支付方式:现金出资。

  4、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董事会由三名成员构成,甲方委派两名、乙方委派一名代表出任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甲方负责组建运营团队,总经理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

  5、违约条款:各方应遵守出资协议约定的时间缴纳出资款项,逾期未出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由此产生的损失。

  6、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山东青岛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国际性港口城市,区位优势明显。通过参股在青岛投资设立公司,可以充分分享当地的政策优惠、资源优势、区域优势,带动公司贸易和进出口业务板块的发展,有利于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审计净资产的0.09%,投资金额较小,对公司当期及后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新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内部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其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财政部上述通知的时间要求,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2、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收入准则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通知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公司计划现金出资2亿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计划出资3亿元,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和其他三名投资者共同投资、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

  有关上述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9)及其他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并购基金尚未设立。

  二、终止的原因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后,公司与其他计划参与并购基金的投资者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为并购基金的设立做出了积极准备和相应安排。由于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等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推进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控制对外投资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审慎分析并与各计划参与投资者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清禾金泰诺并购基金。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有利于控制对外投资风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审议本次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无异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由于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等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推进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有利于控制对外投资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

  六、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并购基金尚未成立,公司及其他投资人未实际出资。本次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已经各方协商同意、不存在违约情形。

  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有利于控制对外投资风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债券

  申请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公司债券,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16华源01”(债券本金余额4亿元)和“17华源01” (债券本金余额15亿元)公司债券。

  有关上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1)及其他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债券发行监管机构提交有关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文件和报告。

  二、终止的原因

  2020年1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已按期、足额兑付了“17华源01”公司债券的15亿元本金和相应利息。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和融资政策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公司已按期、足额兑付了“17华源01”公司债券的15亿元本金和相应利息;对“16华源01”(到期日2021年10月24日)的到期兑付,公司将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兑付本息,经审慎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事项。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事项。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步推进、资金状况正持续得到改善。终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事项有利于降低负债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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