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6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的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土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成立于2005年8月11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B座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052546574C,已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101)。信永中和成都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 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何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1995年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事证券相关审计工作20多年,主要为上市公司和IPO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审、上市公司再融资审计和IPO审计经验。先后审计上市公司20余家;作为负责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10多家IPO企业已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近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再融资提供审计相关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侯黎明,中国注册会计师。在十六年的执业工作经历中,积累了丰富的财务、审计和事务所管理方面的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提供过年报、IPO申报审计、境内外投资、并购财务咨询。
签字会计师从业经历:王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主要为上市公司和IPO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新三板挂牌审计等证券业务。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审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6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不变;2020年增加内控审计收费为15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地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对续
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报备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四) 上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条款中涉及“总经理”(或“经理”)的均修订为“总裁”,涉及“副总经理”的均修订为“副总裁”,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此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3317 公司简称:天味食品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制约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并实现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的民主化、透明化,公司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已基本健全且有效。同时,相关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内部审计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使公司得以规范、安全、顺畅运行。
根据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公司在经营业务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使公司能够做到资产保管与会计相分离;经营责任与会计责任相分离;授权与执行、保管、审查、记录相分离。对于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金额及权限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审批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有效地控制了经营业务活动风险。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年12月修订)中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19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邓文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1.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 主要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 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 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2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1日13点2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1日
至2020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 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1)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天味食品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五) 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9: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 登记地点: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联系人:何昌军、李燕桥
联系电话:028-82808166
传真:028-82808111
电子邮件:dsh@teway.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6元,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167,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855,85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11,34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11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味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就2019年度对天味食品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2019年度,东兴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天味食品进行了持续督导的工作,并对天味食品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度,东兴证券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东兴证券作为天味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天味食品2019年持续督导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审阅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定期报告、各项制度等相关公告。本保荐机构主要就以下方面对于天味食品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
3、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内容,确信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审阅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确信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6、审阅其股票异常波动公告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天味食品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上市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天味食品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中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丁淑洪 曾冠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每股转增0.45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73,987,931.1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27,398,793.1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7,692,096.45元,减去2018年度已分配的红利82,631,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1,650,234.48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截至2019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3,15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683,400元(含税),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的46.91%。
2. 公司拟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19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413,155,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99,074,75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19-013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1.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3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6,167,2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311,348.1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1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CDA40113号《验资报告》。
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如下:
单位:元
■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本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9,917,601.03元,其中:以募集资金18,323,419.50元投入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募集资金10,364,688.56元投入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募集资金11,229,492.97元投入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
2、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号为XYZH/2019CD40197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85,823,510.54元。其中: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17,760,810.54元;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9,004,100.00元;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59,058,600.00元。
3、根据公司2019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合计79,000.00万元,累计到期赎回55,000.00万元,并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5,098,904.11元。
4、公司2019年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93,214.03元,支付手续费支出1,847.49元。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暂无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本次暂无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委托理财金融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购买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1.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性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1:根据公司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自有资金及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注2:上表中的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十二个月公司单日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最高余额(即单日新增投入金额与尚在存续期内的单日最高理财余额),因上述期间内存在理财产品投入额度调整的情况,故不一定等同明细项金额之和。
注:3:上表中的实际收益为最近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累计到期收益(包括最近十二个月前购买但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金额)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