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鉴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公司将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营业务

  公司以“为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福祉”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提供绿色建筑系统和高品质医疗健康服务,坚持双主业发展战略,旗下拥有JANGHO江河幕墙、Sundart承达集团(HK.1568)、港源装饰、港源幕墙、SLD梁志天设计集团(HK.2262)、Vision、江河泽明等行业知名品牌,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建筑幕墙、室内装饰与设计、眼科医疗等专业领域居世界领先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建筑装饰业务和医疗健康业务两大板块。

  (1)建筑装饰业务板块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板块包括建筑幕墙、室内装饰和室内设计。

  建筑幕墙

  在建筑幕墙业务领域,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和高档住宅等建筑幕墙工程。公司秉承绿色建筑理念,依托技术领先、品质领先、服务领先、成本领先之竞争优势,以全球精品工程、铸就行业典范,持续缔造城市建筑传奇。

  室内装饰

  室内装饰业务领域,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级会所、高档住宅、长租公寓等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饰工程服务。室内装饰业务凭借公司的百余项室内顶级装饰工程,彰显了在室内装饰行业的核心影响力,也成为中国高端装饰产业发展的领导力量。

  室内设计

  室内设计业务领域,主要承接以高端市场为对象的住宅、私人住宅、高档酒店及餐饮等大型项目的室内设计服务和室内陈设服务。

  (2)医疗健康业务板块

  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定位于国际化的专业医疗服务提供商,眼科业务领域主要开展屈光、视光、眼底病等眼科全科诊疗业务。在第三方诊断业务领域主要从事生化检验等第三方医学检验业务。

  2、经营模式

  (1)建筑装饰板块

  建筑幕墙

  建筑幕墙领域,公司拥有江河幕墙和港源幕墙双品牌。江河幕墙为全球高端幕墙第一品牌,主要定位高端幕墙领域,港源幕墙定位于中高端幕墙领域,形成双品牌错位发展。幕墙领域公司是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精密制造、安装施工、咨询服务、产品出口于一体的幕墙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等地建有一流的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公司幕墙业务均由江河幕墙、港源幕墙等子公司承接。

  室内装饰

  室内装饰业务领域,公司拥有总部位于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承达集团(HK.1568),在内地拥有北方地区排名第一、装饰行业港源装饰排名第四。香港、澳门市场承达集团定位高端、优势明显,在内地公司依托港源装饰及承达集团下属子公司北京承达开展业务。港源装饰聚焦公共建筑、高档住宅、长租公寓等市场承接业务;北京承达聚焦高档酒店、大型会展中心、商场等市场承接业务。

  室内设计

  室内设计业务领域,公司拥有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品牌梁志天设计集团(HK.2262),在住宅设计领域已经连续多年全球排名第一。梁志天设计集团总部设于香港,为一家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室内陈设及产品设计的公司,并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设有分、子公司。在内地、香港及海外承接高端市场为对象的住宅、私人住宅及酒店、餐饮项目著名,在内地、香港甚至海外备受推崇。

  (2)医疗健康板块

  眼科业务领域,公司拥有眼科品牌Vision和长三角区域知名品牌江河泽明。在国内眼科业务拓展上,以“Vision+区域品牌”的双品牌模式开展业务,并逐步实现国内区域性眼科医院的全国布局。

  3、行业情况

  ①建筑装饰行业

  2019年,中美经贸摩擦复杂演变,大国博弈明显升温,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下,2019年国内经济运行保持中高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1%,符合预期目标。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整体表现平稳,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相比上年增幅5.4%。公共建筑装饰方面,受益于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建筑装饰市场仍保持稳步扩大态势。

  2018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超过了4万亿元,根据中投股份产业研究中心预计,2022年中国建筑装饰工程总产值将达到5.48万亿元,未来市场还将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装饰蓝皮书》统计,尽管中国建筑装饰市场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整个市场的企业数量却表现出稳定的减少趋势,从2011年的14.5万家减少到2018年的12.5万家,7年共有2万家企业退出了市场,以承接散户装修的低资质小企业为主,并不涉及资质优良的企业,同时中高端的企业得以发展。截至2018年底建筑装饰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已达到1300万。从行业百强企业来看,排名前17家建装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占行业总产值比重从2015年的2.09%到2016年的2.14%,再到2017年的2.29%,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在缓慢提升。

  公司旗下品牌江河幕墙作为全球高端幕墙第一品牌,市场占有率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建筑装饰行业迎来持续增量,同时存量市场空间广阔;随着装配式建筑的快速发展,建筑装饰行业不断发展变革,未来市场增长空间可观;同时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无疑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发展新机遇。

  ②医疗健康行业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居民生活方式发生的很大变化,猝死、慢性病、癌症年轻化等疾病正慢慢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2019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对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明确支持社会办医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信息系统与社会办医信息系统对接,提供一站式直付结算服务,为社会办医的发展带来进一步利好。2019年7月,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成立,发布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对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将起到推动作用。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大健康产业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中指出,2018年全国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分别为36.0%、71.6%、81.0%。面对巨大的潜在市场,得益于眼科技术与医疗消费的升级,眼科医院业务渗透率不断提高、市场快速扩容。由此可知眼科医疗在未来的医疗消费占比中将稳步增加。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债券利息按年付息。报告期内,18江河01公司债券已按期支付利息,19江河01未到利息支付日。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25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发行的“18江河01”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本期公司债券的2019年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债券跟踪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9年7月3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对公司发行的“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度,在世界经济增长趋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延续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整体表现平稳。但受中美贸易摩擦、国内金融调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缓慢等影响,企业仍面临严峻形势。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跨越”的年度主题,坚持双主业的发展战略,建筑装饰业务稳健发展,提质增效,医疗健康业务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持续增长,现金流保持平稳。建装板块订单平稳增长,产业协同效果显著,医疗板块业务稳步推进。

  (1)营收规模持续增长,因计提商誉减值净利润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亿元,同比增长17.26%,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79.47亿元,同比增长17.84%;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49亿元,同比增长7.38%。公司实现净利润5.4亿元,同比下降26.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亿元,同比下降4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实现3.66亿元,同比下降35.41%.

  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计提商誉减值等原因所致,具体如下:

  ①计提Vision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约人民币4.4亿元。2019年8月,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医疗保险福利计划审查工作组发布了有关眼科医疗服务医保报销政策草案,计划将眼球玻璃体内注射服务改按门诊实施标准报销从而大幅降低报销额度,该项调整同时也会影响到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新政策的实施,加上核心医疗技术人员人工成本增长,将对Vision未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结合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收购Vision确认的商誉、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相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人民币3.25亿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约为1.14亿元,合计计提减值准备约为人民币4.4亿元,影响当期净利润4.11亿元。

  ②承达集团股份买卖期后调整事项对2019年补计提坏账准备0.47亿元。公司与彩云国际针对承达集团股份买卖于2020年3月11日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按照相关条款约定及抵账的金融资产截止2020年3月27日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应对2019年补计提坏账准备0.47亿元。

  上述两个影响因素一是海外医疗政策变化导致、二是因股份转让导致的特别事项所致,如剔除以上两项因素影响合计人民币4.58亿元对利润的影响,公司2019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人民币8.1亿元,较同期增长33.31%。

  (2) 经营现金流仍然保持较高水平

  2019年,公司持续强化现金为王的经营理念,狠抓工程结算和回款,在市场资金流动性紧缩、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环境下,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实现9.91亿元。公司近三年实现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13.89亿元、14.09亿元、9.91亿元,近三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平均为12.63亿元,居于行业领先水平。

  (3) 建筑装饰板块品牌效应日趋明显

  2019年公司建筑装饰板块实现中标额约224亿元,同比增长5.78%。其中幕墙系统订单约133亿元,同比增长20.24%,继续夯实了行业龙头地位;内装业务因内部经营思路的调整,2019年新增订单约91亿元,同比下降10.1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281亿元,在手订单充足。

  在各产业单位中,江河幕墙业绩在幕墙行业遥遥领先,企业核心竞争力、品牌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内装饰板块中承达集团、港源装饰、梁志天设计集团稳步发展,工程质量和业内口碑得到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在全球承建的300米以上地标性工程新增6个,累计70余个;200米以上高楼新增24个,累计180余个;鲁班奖、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等各类国家级奖项新增32项,累计199项。2019年体现了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硬核实力。

  (4)医疗板块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约8.49亿元,同比增长7.38%,主要为眼科业务收入。在眼科业务方面,Vision为澳大利亚最大的连锁眼科医院,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澳币1.37亿元(约人民币6.57亿元),营收规模保持平稳增长,受澳币贬值影响,折合为人民币口径收入略有下降;国内眼科业务稳步发展,国内眼科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75亿元(不含新并购淮安光明眼科医院),同比增长37.8%,营业收入逐年增长。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新收购了淮安光明眼科医院,凸显了江河在区域眼科医院的领先地位。

  目前,公司已在海内外拥有40多家眼科医院及机构,2019年眼科业务收入位居同行业中国上市公司前列。

  (5) 技术创新卓有成效,品牌影响力扩大

  2019年,公司在自主创新、技术研发等方面持续发力,企业的品牌效应节节升高。2019年公司共获得授权专利102项,累计获得专利授权700余项,其中1项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凭借技术创新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2019年江河集团荣获北京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百强榜第51位。

  2019年3月20日,在中国房地产协会公布的《2019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服务商品牌测评研究报告》中,江河幕墙、梁志天设计问鼎中国房企500强首选供应商品牌;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公布的“2018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综合排名(幕墙类)”中,江河幕墙独占鳌头;港源装饰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综合排名(装饰类)跃至第四名。

  2019年11月,江河集团荣获北京市民营企业百强第23位,荣获2019年中国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百强企业奖,以其良好的成长性获得了资本市场的认可。

  (6) 回购与分红双重叠加,积极回报股东和员工

  公司长期保持稳定分红,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平均近60%。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9,900,618元。公司自上市以来至报告期末,累计分配现金红利超1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股份回购计划,回购金额约1.57亿元,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在适当时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推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7) 团队建设脚踏实地,公益事业回馈社会

  2019年,公司在抓经营管理的同时,也脚踏实地进行团队建设和助力公益事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举办第三期中高层后备干部培训班和内装产业体系化建设培训大会,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和内装产业体系化建设,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人才和机制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支持教育、精准扶贫等公益事业,公司为清华大学附属小学捐赠200万元设立“清华附小优秀教师”教席和“清华附小校长基金”,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培养等有助于学校发展的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精准扶贫投入资金73.08万元,其中包括向内蒙古科左中旗、巴林左旗捐赠现金,帮助北京市密云区燕落村、云南西双版纳州低收入户销售滞销农副产品、安置贫困残疾人就业,持续向雅安龙泉小学捐款助学等。公司旗下阜阳泽明举行多场精准扶贫(救助)大型义诊活动,并积极走进乡镇、社区、学校等开展免费眼科检查,为眼疾患者提供帮助。阜阳泽明医院为阜阳三区6位贫困学生,提供从初中直至大学毕业的生活资助。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继续坚持“饮水思源、产业报国”的理念。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亿元,同比增长17.26%,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79.47亿元,同比增长17.84%;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49亿元,同比增长7.38%。公司实现净利润5.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亿元,同比下降4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实现3.66亿元,同比下降35.41%。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计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调整对本公司2019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83,110,673.76元,其他综合收益金额83,110,673.76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股东权益无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新增子公司:

  ■

  本期减少子公司:

  ■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0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24号《江河集团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20号《江河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关系,同意公司2020年度申请授信方案如下: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根据金融机构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有需要可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及/或富海霞、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八、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对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江河新加坡幕墙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等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对净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担保。

  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2. 同意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九、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及相关业务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年度内预计收汇情况,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值6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等银行金融衍生品相关业务,用于规避人民币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授权董事长办理以上额度内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相关业务及其他经银行和公司不时同意的银行业务。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通过《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 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0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19号《江河集团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一、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回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核销14,781,407.66元,其他应收款核销23,348,414.37元。上述款项全部已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当期利润。

  十二、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更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18号《江河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十三、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21号《江河集团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的公告》。

  十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22号《江河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六、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总裁许兴利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未良奎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个人简历:未良奎,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公司中东大区工程副总经理,现任江河幕墙副总裁兼成都江河董事长、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裁(兼)。

  十七、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11、《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12、《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装饰和医疗健康两个板块,其中建筑装饰板块2019年度累计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2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5.78%。项目中标数量为876个,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86%。

  公司建筑装饰板块2019年度中标金额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

  公司2019年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0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宇女士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计划做了报告。监事会能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监督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的核销。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下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再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需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 2020年一季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对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此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与额度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监察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提请股东大会自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不得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仅限于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进行理财,仅限于购买流动性相对较高、预期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理财资金不会投向高风险领域。

  2.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9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下:

  ■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临时闲散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委托理财计划使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2019年末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9.72%,占公司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不超过5.12%,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七、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等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容诚事务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寿春路25号,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合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具体如下表所示。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新荣,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16年的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黄敬臣,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16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郑飞,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4年的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至今参加和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大型国有企业审计、新三板审计。无其他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容诚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280万元。2019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

  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情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事务所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各年度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事务所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具体注册发行金额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期限不超过5 年。

  3、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基础,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5、发行日期: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银行间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营运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的最终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

  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内(两年),分期发行,每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具体由公司及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营运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注册发行的最终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制定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决定是否设置增信措施等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如主管机关对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

  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对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上市流通相关的事宜;

  5、决定聘请参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必要的中介机构;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改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章程(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620,662,919.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405万股,剔除回购的股份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339,900,618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6.33%。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047,9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回报股东等因素,延续2018年度分红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套现等不合理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1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1日

  至2020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 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孔新颖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0411166-8808 ;传真:(010)60411666 ;邮政编码:1013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886                                                  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