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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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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0,002,1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17,000,648.60元(含税)元,占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4.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因公司2018年发行的“艾华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故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此预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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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电容器的设备制造;对外投资。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从早期生产引线式电子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系列产品发展到以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为主,涵盖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工业类铝电解电容器等全系列产品;根据产品外观结构,目前公司产品主要有焊针式、焊片式、螺栓式、引线式及垂直片式液态铝电解电容器,引线式、垂直片式及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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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电力产品中,包括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及汽车、工业应用等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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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经营方式,根据客户定制产品多品种、多规格的特点,围绕订单展开采购和生产。公司采取灵活的生产经营模式,很好的满足了市场需求。

  1.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具有柔性特点,生产线可根据产品规格进行调整,满足了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产品多规格的需求。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确保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公司营销中心接到客户普通订单后,提交生产管理中心进行确认,有库存的直接发货,库存不足的组织生产。若接到客户特殊订单,营销中心将组织技术中心进行产品设计并制造样品交客户,客户对样品及技术方案通过认证后签订合同。公司的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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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阳极箔、阴极箔、铝壳、电解纸及化工原料等。公司生产管理中心于每月20日前根据订单情况结合往月需求及原材料安全库存下达下月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进行采购。公司每一年度进行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和筛选,将信誉、品质较好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并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公司还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资信、质量保证能力、价格、供货期等进行跟踪记录,及时掌握供应商动态。上述采购模式使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保证了原材料的供应和品质。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直销,少量经销。该模式有利于公司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变化,调整销售策略,降低回款风险,并提高客户满意度,更好地进行售后服务。公司根据产能和历年销售情况,在前一年末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性销售协议,客户在约定范围内根据其需要分批下订单,约定具体数量、价格、规格、性能等指标。

  (三)公司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中的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行业之“铝电解电容器”细分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电极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用关键原材料,电极箔制造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属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之“电容器用铝箔材料”。公司行业定位如下图:

  ■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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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债券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按照发行时间计算,首次付息日为2019年3月8日。公司已于2019年3月8日支付完成自2018年3月2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的利息。详见公司于 2019 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艾华集团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9年5月29日出具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316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艾华转债信用级别 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4,389,664.78元,同比增长4.10%;营业成本                       1,503,839,030.14元,同比下降0.32%;实现净利润336,532,087.65 元,同比增长12.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7,650,522.96 元,同比增长13.0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影响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经公司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政策变更对本期及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3.经公司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政策变更对本期及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0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0,002,1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000,648.6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3)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殷宝华、艾立宇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发展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2018年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2020年度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等10家银行综合授信23.98亿元融资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2020年度在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关于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6)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2019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75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10万元)。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4 月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根据 “艾华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2,162元,注册资本由390,00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390,002,162元人民币;公司股份增加2,162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90,000,000股变更为390,002,162股。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章程(2020年3月)》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升股东回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艾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选举,会议选举王安安女士、殷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艾亮女士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杨湘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4)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1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远彬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同意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9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23)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18年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使用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同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流程。该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 2020 年生产经营情况,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等 10 家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23.98亿元融资额度,是为有效地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合理地使用各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意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 10 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在 10 家银行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关于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6)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修订,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我们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390,002,162元人民币,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章程(2020年3月)》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规划。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202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2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6,282,046.5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0,002,1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000,648.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4.6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制订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时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既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3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0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91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691,000,000.00元人民币,期限为6年,扣除发行费用13,930,283.02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7,06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3月8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12日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827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2,488,703.43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60,608,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3,684,4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1,683,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44,414,700.00元、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使用53,414,942.04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281,870.80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351,250.00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使用78,050,340.59元。募集资金专户以前年度取得理财及利息收入11,165,734.26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7,395.3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739,352.51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410,000,000.00元,合计余额为445,739,352.51 元。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8,841,829.11元,其中: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使用114,623,637.46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176,683.20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336,600.00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13,704,908.45元;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取得利息收入447,742.08元,取得理财收益16,970,097.89元,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6,219.09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1,330,532.54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60,608,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3,684,4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1,683,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44,414,700.00元、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使用168,038,579.50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458,554.00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687,850.00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使用91,755,249.04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理财及利息收入28,583,574.23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13,614.39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309,144.28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315,000,000.00元,合计余额为334,309,144.2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桃花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9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9年度无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5月1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4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殷宝华、艾立宇已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2.《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3.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代码:603989                              公司简称:艾华集团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下转B2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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