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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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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浦东新区川周公路8737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良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工程养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生活垃圾清扫(陆域范围)日常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粪便收集、运输(陆域范围)(凭许可资质经营),建材、装潢材料、苗木花卉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附设分支机构。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公司名称:上海南信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6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浦东新区南汇工业园区汇南村

  法定代表人:闵伟春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路面工程,养护作业,园林绿化,路基工程,设备租赁,装卸搬运,路基材料(水稳混和料拌和、沥青料拌和、三渣拌和、预制品加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水泥、木材、五金交电、机械配件、汽车配件、机电设备、橡塑制品、日用百货的销售,港口经营。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公司名称:上海两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8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浦东新区惠南镇双店路518号99室

  法定代表人:唐晓军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房屋、公路、水利水电、通信、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预应力、环保、桥梁、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河湖整治、堤防、管道、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及道路照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等。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8、公司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向城路58号25-26楼

  法定代表人:马诗经

  经营范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业务咨询,动拆迁代理,房地产评估,室内装潢,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金属材料、木材的销售。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9、公司名称: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6,2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3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王鸿

  经营范围:对固废处理、污水处理、资源再利用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环保高新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并提供技术咨询,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污水处理及净化再利用,新能源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公司名称:上海南汇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1989年6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路9999号

  法定代表人:杨永平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地基基础、土方、消防、环保、空调净化、钢结构网架、管道及防腐保温工程,给排水及电力安装;建筑材料及砼结构试验,非标设备制作安装,化工医药工业设备安装,自有房屋租赁。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1、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5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491.2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44弄1号3楼

  法定代表人:许承发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进行控股、参股、投资转让、资产托管、破产清理,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的融物租赁,招投标中介服务。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2、公司名称:上海东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浦东新区惠南镇双店路518号1764室

  法定代表人:郭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3、公司名称:上海心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宏路528号二楼东区

  法定代表人:潘维慧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4、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唐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2685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周皆明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除经纪),工程项目投资及管理,建筑工程设计咨询(除经纪)及其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绿化工程养护,线路、管道、机械设备的安装,建筑业(凭资质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5、公司名称: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中路104号

  法定代表人:丁卫东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公路、桥梁、排水设施),公路养护作业(日常养护、重点养护、小修和大中修工程),园林绿化,委托公路管理,设备租赁,绿化养护,绿化工程施工,排水管道养护维修,生活垃圾清扫,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等。

  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法人履约能力较强,至今为止未发生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其应收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28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和其他低风险产品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及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等

  ●委托理财的额度:任意时间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产品和其他低风险产品的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按本金计算),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投资。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产品和需另报相应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批准的其他低风险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壹年。其他低风险产品期限需另报相应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批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和其他低风险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升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和其他低风险产品理财投资。

  (二)资金来源

  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来自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的基本情况

  任意时间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产品和其他低风险产品的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按本金计算),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投资;结构性存款可选择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业务关系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保本理财可选择保本保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其他低风险产品的具体投资需另报相应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批准。单笔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壹年,其他低风险产品期限需另报相应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批准。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对于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将进行多家理财受托方的询价并评估产品相关的风险,若风险较高,公司将不予购买。

  2、公司财务部门、投资部门后续也将负责对购买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等进行分析,并加强监督。如后期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为银行及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等,预计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预计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43.44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20.77亿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为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92.0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62.30%。

  公司目前不存在大额负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约为56.31%。公司进行闲置资金理财,主要是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拟用于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品种,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用于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品种,但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如市场利率波动、宏观经济环境不好、理财受托方违约等,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和其他低风险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29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上海分所(以下简称“上海分所”)具体承办。上海分所于2004年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恒丰路600号(1-5)幢2001-8室。上海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55人,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会计师1,208人(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1,126人,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转出161人、增加24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18年度业务收入16.6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41亿元。2018年度承接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39家,收费总额1.24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资产均值95.69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时天职国际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职国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天职国际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天职国际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7号),指出天职国际在执行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对天职国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17年,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017年,天职国际收到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22号),指出天职国际在执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对天职国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17年,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019年,天职国际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2号),指出天职国际在执行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时,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天职国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2019年,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形成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玮俊,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8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莫伟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莫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王兴华、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莫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玮俊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98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0年3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列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30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建设”)与上海浦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城投”)拟注销上海北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通投资”)。

  ●关联交易审议情况: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北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北通投资原投资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目前无新增投资项目,同意注销北通投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北通投资注销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对北通投资持股比例为55%,浦东城投对北通投资持股比例为45%,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浦东城投为浦发集团控股子公司,浦东建设与浦东城投构成关联关系,本次注销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229号6-8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兰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项目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木材、机械及机电设备的销售,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北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9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浦东川沙路6999号B5幢218室

  法定代表人:罗芳艳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项目投资开发,实业投资,自有机械设备的租赁,建材的销售。

  股权结构:浦东建设持股比例为55%,浦东城投持股比例45%。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拟对北通投资进行注销。注销北通投资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收入、成本和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关联董事许广惠、陈怡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北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31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发财务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拾亿元整,交易定价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确定,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壹年。

  ●2019年4月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该协议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具体事宜操作,该授权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项交易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拟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书》,按照该协议,浦发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提供下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各类担保业务等,以满足本公司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金融需要。

  二、关联交易金额

  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拾亿元整。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浦发财务公司授予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亿元整,其中本公司壹拾伍亿元整,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伍亿元整,具体情况如下:

  浦发财务公司授予本公司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壹拾伍亿元整。根据本公司业务需要,浦发财务公司将给予本公司的壹拾伍亿元综合授信进行适当分配,其中保函业务最高授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票据业务授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浦兴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落实相应担保措施后,经审批同意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落实相应担保措施后,经审批同意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

  浦发财务公司单独授予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伍亿元整。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需要,浦发财务公司将给予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进行适当分配,其中保函业务最高授信规模不超过贰亿元整。

  2、本综合授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各类担保业务等。

  3、浦发财务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为同期市场上优惠贷款利率,并允许本公司根据资金回笼实际情况提前还贷。

  4、根据本公司需求和申请,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浦发财务公司信贷规定的情况下,发挥浦发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综合优势,通过提融资策划、资金配套、过桥贷款和组织银团等服务方式支持本公司项目组织与实施。

  5、浦发财务公司将根据本公司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信托、票据等金融创新业务,不断满足本公司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金融需要(金融创新业务信用总额纳入综合授信额度之内)。

  6、除综合授信外,浦发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提供包括结算、保险代理、咨询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浦发集团也是浦发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4-35层

  法定代表人:王鸿

  成立日期:1998年3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浦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交易定价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确定。

  六、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与浦发财务公司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及渠道,通过利用其专业优势以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3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列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

  2、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陈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广惠、陈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以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此项关联交易计划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2020-032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号 上海浦东华美达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1日

  至2020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3、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议案1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议案1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701弄3号(A幢)9楼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1925、(021)68861923

  邮编:201206 传真:(021)68765759

  (五)登记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浦东建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33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30个自然日,即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7日及2020年4月28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2、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06062”,简称为“浦建收购”。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建设”或者“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公告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并于2020年3月26日公告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或“收购人”)自2020年3月30日起要约收购公司67,917,920股股份。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收购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投资”)以外的浦东建设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

  1、收购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名称: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浦东建设

  4、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284.SH

  5、收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67,917,920股

  7、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

  8、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9、要约价格:7.38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项下的股份将与其自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之日起所附带的权利一同被转让。若浦东建设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之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主体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的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收购人对于上市公司的控制,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同时也便于收购人后续对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业务经营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改进与完善。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即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7日和2020年4月28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

  四、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收购人浦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浦东投资以外的浦东建设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无其他约定条件。

  五、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501,234,249.60元人民币,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未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

  收购人已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前将100,250,000.00元(不少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或“登记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六、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62

  2、申报价格:7.38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报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股票停牌期间,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要约期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67,917,920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67,917,920股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本次要约的预定收购数量÷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过传真《要约收购履约资金划付申请表》的方式通知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业务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七、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代码。

  2、浦东建设股票停牌期间,浦东建设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八、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上市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的《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34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8,299,777.0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587,656.15元,加上2019年初结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508,864,788.82元,减去发放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45,538,400.00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760,038,509.76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97,025.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共分配红利人民币135,835,840.00元。现金分红金额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2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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