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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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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81,224,852.43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791,520,741.78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孰低分配原则,公司按法定顺序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9,152,074.18元。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本年可分配利润712,368,667.60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785,491,119.59元,年初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增未分配利润1,069,816,042.03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4,567,675,829.22元。

  以2019年末总股本2,364,122,864股为基数,每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125元(含税);B股按当时牌价折成美元发放,共计支付股利295,515,358元。此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4,272,160,471.22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须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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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双引擎发展,强化交通运输、金融投资和房产酒店三大支柱,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源,协同发展。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产业为交通服务业、金融投资业、房地产业、旅游服务业以及国际物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80,249.00万元,其中交通服务业收入为146,187.87万元,占全部营业总收入的38.45%;房地产业收入为178,203.35万元,占全部营业总收入的46.86%;自营金融业收入为16,597.21万元,占全部营业总收入的4.36%;旅游服务业收入为31,150.53万元,占全部营业总收入的8.19%。

  交通服务业方面,公司以综合交通运输行业为核心业务,主要围绕出租车运营、汽车租赁等细分市场发展。公司是上海和长三角区域主要的综合交通服务供应商,拥有出租车、租赁车、旅游车等各类车辆达13,430辆,其中出租车数量占上海市出租车总量的17%左右。公司曾成功为2007年特奥会、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世博会、2018年第一届进博会、2019年第二届进博会提供官方指定综合交通配套服务。近年来,交通运输业受到非传统运营模式和多样化出行方式带来的冲击,出租车行业竞争加剧,专车等非传统的运营模式的崛起和人们出行方式的改变分流了公司的客源,对公司业务带来一定影响。

  金融投资业方面,包括提供二手车、房地产等拍卖服务的大众拍卖以及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大众小贷经营模式主要为向上海地区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发放贷款和提供金融咨询服务,从而获取利息和手续费收入。大众小贷曾获“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100强”称号。报告期内,小贷业务面对严峻市场形势,坚持“稳健务实、严控风险”的经营方针,推进整合步伐,确保业务平稳发展。

  房地产业方面,公司业务辐射长三角周边,主要立足于发展三、四线城市的住宅及商业用房的自主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等。大众房产曾获“中国房地产诚信品牌企业”以及“中国房地产100最具综合开发实力百强企业”等称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项目为:嘉善《湖滨花园》、桐乡《湖滨庄园》、安徽《城市之光》和安徽《时代之光》。各项目报告期已销售总面积74,744平米。

  旅游服务业方面,主要业务包括宾馆住宿、餐饮旅游服务以及会议展览。运营主体主要包括上海大众空港宾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大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和上海大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享订制类旅游产品。报告期内,酒店板块针对不同区域情况,积极调整策略,发挥自身优势,在经营中寻求突破,并形成各具特色的营销热点。

  国际物流业方面,公司的物流业务分类主要包括国际物流、国际仓储和保税仓储。经营场地主要布局在浦东机场、松江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业务主要包括机场检验检疫与口岸物流,国际仓储业务主要指公司在松江出口加工区提供第三方现代物流仓储服务,保税仓储主要提供外航保税仓库业务。报告期内,国际物流受国际经贸形势下行波及和“关检合一”国家重大机构改革的影响,各项业务有所波动,公司努力做好业务调整,积极开拓新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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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支付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大众01”,代码“155070.SH”)第一个计息期间的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3%,本年度计息期间为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本期公司债券的兑息工作(详见公告临2019-045)。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9月,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本次信用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19年5月30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其他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9年5月29日出具了《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如下: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18大众01”跟踪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8.0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1%。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83%、每股收益0.42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达到了167.0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2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11%。

  公司下属主要产业的经营情况如下:

  (一)交通服务业

  大众出租:

  截至2019年末,拥有本市出租汽车总数为7,911辆。大众出租基于扁平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推动组织架构的改革与优化。关注经营焦点提前部署对策,优化车型配置。继续做好重点会展、赛事活动的交通保障服务。在第二届进博会期间,大众出租投入800余辆出租车作为保障车,得到了各方的高度肯定,大众出租客服中心获得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颁发的“进博会交通保障先进集体”称号。

  大众租车:

  截至2019年末,拥有本市租赁车辆总数为3,451辆。大众租车依托连锁布局优势开拓全国业务,获得世界500强的博世集团在全国主要5个城市的用车标的。通过管理服务输出优势拓展会展经济,在F1、马术赛、网球大师杯赛基础上,积极挖潜扩大服务领域与业务范围,全年在全国10余个城市承接各类大型会务30余项。凭借进博会期间的高质量交通保障服务,获评“进博会保障先进”称号。

  大众出行:

  通过与大众出租租赁的资源整合,导入聚合平台流量,订单量创下新高;坚持科技创新,发挥技术优势,与大众科技公司合作打造“三屏一彩”智慧车厢。

  连锁企业:

  出租租车连锁企业进一步关注市场业务拓展,完善管理模式。期末出租车辆数为5,263辆,租赁车辆数为1,404辆。资产规模总量达到5.87亿元。

  (二)金融投资业

  大众小贷:

  小额贷款面对严峻市场形势,坚持“稳健务实、严控风险”的经营方针,推进整合步伐,确保业务平稳发展。徐汇小贷和闵行小贷在后台管理整合的基础上,前台营销职能进一步整合,并合署办公,实行业务系统互通、市场资源共享、营销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团队综合业务拓展能力;长宁小贷在新增业务中,向小额、分散的方向倾斜,采取抵押担保的方式,降低贷款风险;青浦小贷以资金价值最大化原则,按照“稳重提升,创新发展”工作方针,深化经营结构调整,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嘉定小贷指定专人负责历史逾期贷款问题,坚决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

  大众拍卖:

  大众拍卖机动车部完成向青浦大众车纬空间的整体搬迁,并在短期内实现客户的适应衔接;以法院自主拍卖辅助工作为核心业务,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并积极开拓业务范围,采用多层次多渠道合作方式,扩大社会委托量,提高利润水平。

  金融资产:

  2019年,公司进一步优化配置金融资产。截至2019年末,公司累计在证券、金融方面的股权投资成本总额为35.24亿元。

  (三)房地产业

  大众房产坚持以“把握好市场的机遇,设计好市场需要的产品,精细化物业管理,迎接商业地产挑战”作为工作指导思想,围绕工程质量、建设成本、施工进度和项目安全,抓好嘉善大众广场商业街、桐乡大众嘉园等现有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强嘉善大众湖滨花园、桐乡大众湖滨庄园等项目的市场营销,抓紧资金回笼。在内部管理上,强调各部门对项目的条线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各项管理和经营水平。

  2019年度大众房产各项目销售总面积74,744平米。其中主要销售项目:嘉善《湖滨花园》、桐乡《湖滨庄园》、安徽《城市之光》和安徽《时代之光》。

  (四)旅游服务业

  酒店板块:

  酒店板块针对不同区域情况,积极调整策略,发挥自身优势,在经营中寻求突破。大众大厦以客房销售、办公楼租赁为经营工作重点,以餐饮及其他配套服务为保障,借助“2018-2020上海市会议指定场所”的品牌优势,依靠协议单位的跟踪联络等有效举措,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全年平均客房出租率66%,平均办公楼出租率91%。空港宾馆克服南楼客房改建装修的影响,确保可卖客房数量,通过深挖潜力开源节流,顺利完成全年任务;全年北楼客房平均出租率达到103%,南楼因改建工程客房平均出租率72%。大众国际会议中心坚持开发培训市场,在松江区的同期数据比较中位列前茅,已被旅游局行业科和同行酒店列为标杆酒店,并获得全国旅游标准化创建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客房平均出租率51%。

  2019是大众滨江项目的工程建设关键年和集中年,完成了项目方案和许可证的变更批复程序和工程的结构封顶,招商团队抓住机会主动出击,将2号楼整体出租,为整个项目的招商和良性运转创建良好开端。

  大众国旅航服:

  大众国旅航服积极通过机票延伸业务等拓展市场、提升利润,再次被评定为上海市4A旅行社。

  (五)国际物流业

  国际物流受国际经贸形势下行波及和“关检合一”国家重大机构改革的影响,积极做好业务调整,围绕配合海关平稳过渡、稳定员工合理分流、清理资产整合利用三个重点展开工作。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 本期新增合并单位4家,原因为:

  ■

  6.2本期减少合并单位2家,原因为: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国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0-005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3月1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在大众大厦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到7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除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2019年度财务决算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 《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14)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1,224,852.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1,520,741.78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孰低分配原则,公司按法定顺序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9,152,074.18元。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785,491,119.59元,年初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增未分配利润1,069,816,042.03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4,567,675,829.22元。

  以2019年末总股本2,364,122,864股为基数,每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125元(含税);B股按当时牌价折成美元发放,共计支付股利295,515,358元。此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4,272,160,471.22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每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125元(含税)。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给予股东合理的回报。上述事项须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5.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07)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08)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 《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09)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10)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1. 《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参与金融市场运作的的预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参与金融市场运作。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投资事项(含证券、债券、银行理财产品等)的决策,并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和法律事务部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相关事宜有效的开展和规范运行。相关人员将实时关注和分析资金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行或者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2.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11)

  本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3.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12)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4. 《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5. 《关于公司债授权延期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13)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1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许可证。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一贯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以及在独立审计中介机构中的良好声誉,2020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境内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须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7.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15)

  为确保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平稳顺利实施,2020年度本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须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8.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2020-016)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9.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 《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外董事会还确认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0-006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3月1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在大众大厦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到3名,监事长袁丽敏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除关联监事袁丽敏女士、赵瑞钧先生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监事会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9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11)

  本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监事袁丽敏女士、赵瑞钧先生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1名非关联监事通过了该议案。

  同意: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12)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20-01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0-007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杨国平总经理提名,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郭红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董事会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杨国平总经理提名,拟聘任郭红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2)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

  (3)经审阅郭红英女士的履历及资料,我们认为:郭红英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条件和能力,能够胜任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4)董事会对郭红英女士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聘任郭红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财务总监候选人简历

  郭红英,女,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主持工作)、计划财务部经理,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上海大众出租租赁汽车公司财务总监,具备专业财务管理经验。

  郭红英女士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0-008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范围:本公司所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按参股公司投资所占比例进行担保);

  ● 计划担保金额:本次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5.80亿元;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计划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度公司对所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按参股公司投资所占比例进行担保)的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1、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0万元;

  2、大众交通集团上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3、上海奉贤大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担保额度8,000万元;

  4、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000万元;

  5、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0万元;

  6、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5,000万元;

  7、上海嘉定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8、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9、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10、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0,000万元;

  11、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

  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

  以上额度调剂可以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参股公司投资所占比例进行担保)之间进行,具体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内由经营层根据2020年生产经营情况机动分配。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继缘

  注册地址:汶水路451号1层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出租,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应用软件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汽车配件、五金交电、非机动车配件、建筑材料、钢材、装潢材料销售,非机动车修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服务,道路旅客运输。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87,067万元,负债总额为39,058万元,净资产为48,009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4,705万元。

  (二)大众交通集团上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继缘

  注册地址:永和路118弄18号1层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3,547万元,负债总额为27,545万元,净资产为6,002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561万元。

  (三)上海奉贤大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培红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胡桥胡滨村8丘3号

  经营范围:经营出租汽车业务,汽车配件销售,企业咨询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4,879万元,负债总额为18,756万元,净资产为6,123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4,556万元。

  (四)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1,454万元

  法定代表人:单莉雯

  注册地址:吴淞路117号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营运,销售汽车配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0,579万元,负债总额为305万元,净资产为30,274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1,455万元。

  (五)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7.5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1102室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51,463万元,负债总额为7,406万元,净资产为44,057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1,458万元。

  (六)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033号105室、106室、108室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5,908万元,负债总额为1,831万元,净资产为34,077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1,498万元。

  (七)上海嘉定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鹤旋路88号一层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2,133万元,负债总额为1,109万元,净资产为21,024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312万元。

  (八)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北青公路4149号5幢2楼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4,532万元,负债总额为12,639万元,净资产为21,893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1,476万元。

  (九)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573号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4,795万元,负债总额为3,571万元,净资产为21,224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725万元。

  (十)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美金200万元

  负责人:杨国平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56楼5608室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停车场、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及相关管理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87,649万元,负债总额为98,875万元,净资产为-11,226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2,653万元。

  (十一)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8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南路1128号8幢258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展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02,055万元,负债总额为20,821万元,净资产为81,234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348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2020年度投资计划,并遵循“合理调配、有效使用”的原则,权衡审定了2020年公司整体资金需求量、资金使用用途和筹资来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年内贷款资金需要。根据各被投资公司以往的经营情况以及本年度经营预算,均能保持经营的可持续性,具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因此,公司为上述被投资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被投资公司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被投资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意担保计划。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94,741.77万元,期末担保余额为71,591.77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60%,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6,625.05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上述事项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按照相关规定,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0-009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公司于2019年4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95号),该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注册有效期内,最近一期于2019年10月31日发行了人民币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180天,将于2020年4月28日到期,此前公司从未发生任何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一、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和期限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主要条款:

  融资金额:存续期内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不超过上年度末净资产的40%(含40%)。

  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布之日起的二年内,公司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范围内一次或者分次发行。

  发行利率:将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发行价格: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或按面值贴现发行。

  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归还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和归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如获得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授权总经理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上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备案、发行等事项。

  上述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以上事项,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0-010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的影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修改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货币性资产的定义,明确了准则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丰富了列报的披露内容等。

  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影响

  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和准则适用范围,针对不同还债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计量规定;丰富了列报的披露内容等。

  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通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仅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主要影响如下:

  ■

  三、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予以调整或变更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四、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0-011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26.77%。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该公司18.83%的股权。

  单位:万元

  ■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虹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市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新虹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大众交通集团上海庙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星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都是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鹏龙大众星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众祥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都是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卫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上海众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都是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遵守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和管理费用,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2、上述关联交易总额2020年度预计不高于64,500万元,其中营业场地和办公楼租赁收入占公司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37%。同时,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严格分开,故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3名独立董事倪建达先生、张维宾女士、卓福民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0-012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用途: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2元/股;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以下风险:

  1、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2、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实施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须按照规定经相关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可能存在未有获批准、员工持股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部分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5、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6、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7、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注销程序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10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52元/股(含5.52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数量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5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8,695,65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52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108,695,65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0%,约占公司目前A股股本比例6.95%。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仅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前后A股对照情况。

  (十)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7.0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21亿元,流动资产为99.93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6亿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3.59%、6.37%、6.00%。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6亿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财务影响较小,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仅为40.50%。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六、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已分别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并获得回复:截至2020年3月27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截至2020年3月27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八、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九、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2、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实施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须按照规定经相关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可能存在未有获批准、员工持股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部分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5、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6、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根据 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7、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0-013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决议有效期”及“授权事项”在内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并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授权延期的议案》。

  2018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67号),主要内容如下: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授权延期的议案》,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拟对《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中“决议有效期”及“授权事项”的期限进行延期,即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0年11月27日止,《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中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0-014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B股按当时牌价折成美元发放。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1,224,852.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1,520,741.78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9,152,074.18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785,491,119.59元,年初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增未分配利润1,069,816,042.03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4,567,675,829.22元。

  以2019年末总股本2,364,122,864股为基数,每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125元(含税);B股按当时牌价折成美元发放,共计支付股利295,515,358元。此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4,272,160,471.22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发展现状,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给予股东合理的回报。

  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0-015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大众交

  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董舒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蒋雪莲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士玮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205万元,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2020年按标准支付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就本次续聘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续聘的建议,并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进行了评估。经审计,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续聘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鉴于立信一贯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制,以及在独立审计中介机构中的良好声誉,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续聘立信为2020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案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19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2020-016

  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三楼牡丹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3日

  至2020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日期:2020年6月18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3、登记手续:会议登记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持股凭证,按公司公告时间、地点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同时接受境内外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也可委托托管机构进行登记和出席会议。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期间,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3、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中山西路1515号22楼

  联系人: 诸颖妍

  联系电话:(021)64289122

  传真:   (021)64285642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611                                                  公司简称:大众交通

  900903                                                            大众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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