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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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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三、本行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1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沈彬董事委托张姝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本行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3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2019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行董事长王兰凤女士、行长赵琨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洁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峰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九、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本行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详见《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十、本年度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期主要业务或产品介绍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行于2019年7月发行A股,因此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和“加权平均净资产”已考虑A股增加因素的影响。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本行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是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2、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其他债权投资及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系本行的正常经营业务,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四)补充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

  注:1、上述监管指标中,资本充足率指标、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总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上报监管部门母公司口径数据。

  2、本行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有关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规定,部分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类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类资产不再作为生息资产,持有期间收益计入投资收益。若按原口径计算,报告期内本行净利差为1.98%,净利息收益率为2.22%。

  2、资本充足率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依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1号令)要求,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据重新计算。详细信息请查阅本行网站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信息披露”栏目。

  3、杠杆率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期末、2019年三季度末、2019年半年度末、2019年一季度末的杠杆率相关指标,均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原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要求计算,与已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一致。详细信息请查阅本行网站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信息披露”栏目。

  4、流动性覆盖率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

  5、净稳定资金比例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本行报告期内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以方框图形式披露本行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末,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五、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持续处于低迷期;国内经济也处于新旧动能转换阶段,尤其是进入2019年3季度后,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走弱,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凸显。受宏观经济影响,银行业面临较为严峻的考验:一方面,受限于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和愈加审慎的风险偏好,叠加监管政策引导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背景,今年资产端收益率存在下行压力;另一方面,在货币政策保持稳健、流动性维持适度宽松的背景下,市场资金利率维持低位波动,负债端成本压力有一定缓解,但依旧持续面临资管新规和同业负债配置的监管压力。此外,受宏观经济下行以及贸易摩擦的影响,实体经济运行困难加大,部分实体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恶化,信用违约风险暴露,银行资产质量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面对风险挑战较往年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本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秉承“服务中小,情系市民,为区域经济发展做贡献”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小为美、以民唯美”的战略思想,围绕“稳增长、控风险、严管理”的经营主基调,全面推进战略规划实施,迎难而上、奋勇拼搏,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报告期内,本行持续聚焦客户服务以加强市场营销能力,并通过寻求改善存款结构、强化轻资本管理等工作,持续提升资本管理能力,为全年盈利增长保驾护航;本行持续狠抓资产质量,加强不良和风险处置,并强化信贷与投融资政策研究及实施、风险管理全流程穿透,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为本行资产质量提升奠定有力基石;此外,本行顺应金融科技浪潮,突出科技赋能的力量,在平台特色模式的探索推进上不断取得丰硕成果。

  1、盈利和规模再上新台阶,高质量发展体现新内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3434.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41%;各项存款本金余额2165.9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41%;各项贷款本金余额1604.1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51%;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4.24亿元,同比增长21.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3亿元,同比增长10.31%。在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保持稳健增长的同时,本行资产质量也得到逐步提升,各项风险指标进一步向好: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24.4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53%,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24.07%,较上年末提升49.73个百分点;拨贷比3.42%,较上年提升0.48个百分点。流动性方面,本行通过积极主动地资产负债管理,加强预判,提前部署,严控错配,保持各项流动性指标稳健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流动性比例55.65%,流动性覆盖率154.18%,净稳定资金比例121.14%,较上年末均有所提升,各项指标均处于稳定合理水平。

  2、强化资本管理,提升经营效率

  资本管理方面,本行在持续监测全行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变动的基础上,对全行各业务条线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量进行限额管控,并通过运用基于经济资本计量方案的管理工具,引导全行资产投向“轻资本”领域。资本补充方面,本行于2019年三季度成功发行A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共计募集资金25.70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此外,本行董事会已于2019年12月通过了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议案,如后续成功发行将进一步夯实本行资本。资本消耗的精细化管理和资本补充的持续跟进强化了本行的资本使用效率和风险抵御能力,为全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0%,较上年末提升1.23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4%,较上年末提升1.2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4.36%,较上年末提升1.40个百分点,各项资本充足率指标在行业内均处较优水平。

  3、非息收入发力,“轻资本、轻资产”转型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73亿元,同比增长17.30%。代理业务、代客理财业务、零售信用卡业务、银团贷款业务实现手续费收入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上涨。其中,代理类业务(个人理财、保险、信托等)实现营业收入4.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15%;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的发力,有力缓解了息差持续收窄趋势下的业绩增长压力;此外,本行金融市场业务秉承“风控有效、科技引领、专业专注”的战略方向,通过加强市场研判、建设人才梯队、提升交易水平的方式,精准把握交易机会,实现债券交易业务和票据业务营业收入均较上年有所提升,增厚投资收益。

  4、优化费用管理水平,提升全行投入产出效率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关注人力费用、固定费用及变动费用的使用情况,挖掘存在压降空间的费用项目,完善变动费用使用的管控,倡导费用合规使用理念,确保本行成本收入比保持在合理水平。本行严格规划网点建设,控制网点刚性成本支出,并围绕打造“线上苏行”的战略愿景,积极探索银行数字化转型创新路径,在基于对科技项目投入论证评估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科技赋能的优势提升运营效率和投入产出。报告期内,本行业务及管理费29.32亿元,同比增长2.26%,远低于营业收入21.80%的增幅。成本收入比为31.68%,较上年末下降6.05个百分点。

  5、普惠绿色金融工作成果显著

  作为苏州地区唯一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商行,本行持续坚持回归本源,守住初心,围绕苏州、江苏的经济特点、产业结构和客户融资需求,提升实体、民生、科技、小微的服务能力,将资源向小微、民生等重点领域倾斜,并通过设立普惠金融部,制定差异化的小微考核机制。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贷款余额564.2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66%;个人经营贷款余额194.8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90%;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01.9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14%。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银监口径绿色金融贷款余额46.65亿元,较年初增加23.13亿元,在苏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绩效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变动幅度在30% 以上的主要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及其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六)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对 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2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金海腾、彭小军、张旭阳、高晓东通过视频或者电话的方式接入,因相关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高晓东董事本次会议无表决权;委托出席董事1人,沈彬董事委托张姝董事表决。会议由王兰凤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666.67万元,提取后法定盈余公积余额166,666.67万元。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1,000万元,提取后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   379,946.44万元,符合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中的“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的规定。

  三、任意盈余公积余额83,776.57万元,本年不再提取。

  四、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合计66,666.67万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

  五、经上述分配后,未分配利润:579,342.98万元,结转下年度。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IT项目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检和调整苏州银行风险偏好(2020年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集团风险偏好陈述》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内部评级总体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权质押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本行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王兰凤、钱锋、闵文军、沈彬、张姝、高晓东、金海腾、彭小军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集团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闵文军董事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行2019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19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及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及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资本管理规划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资本管理规划》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2019年度资本规划实施及修订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总监、总裁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张小玉董事回避表决。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318万元,其中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半年度报告审阅费用、财务报告季度商定程序服务费、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等。该费用包括有关增值税、差旅费等各项杂费。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本行将另行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苏州银行总行402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现场出席监事7人,监事葛明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会,监事何胜旗委托监事韩燕代为出席和表决。会议由杨建清监事长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韩燕、孟卫元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7日,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本行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行聘任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因安永华明连续担任本行年度审计机构8年,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为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上述议案尚需本行股东大会审批。

  

  本行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与安永华明就不再续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安永华明在执业过程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本行董事会对此表示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其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于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数量为9,80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总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9.13亿(包含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90亿元)。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2,166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数量为77家。

  普华永道中天服务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普华永道中天具有本行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胡亮先生(项目合伙人)和张武先生,姚文平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其从业经历如下:

  项目合伙人:胡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24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聘任胡亮先生为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质量复核合伙人:姚文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七届上市委员会委员。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23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17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亮先生、张武先生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同意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结合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审计服务质量等方面,并综合本行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本行2020年外部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苏州银行聘请其为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苏州银行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苏州银行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于《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苏州银行聘请其为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苏州银行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苏州银行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月 27日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之要求,现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或“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05号)批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已于2019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333,333,334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6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2,620,000,005.24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2,570,306,953.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51835300000722的募集资金专户。此次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15205_B01号验资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共计人民币2,570,306,953.28元。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并与本公司其他资金一并投入运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21,561.31元,余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续)

  2019年8月15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签署的上述协议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共计人民币2,570,306,953.28元。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本公司净资产、净资本均获得增加。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金额系为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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