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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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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制造及服务。主要产品:8S、S5、福美来、S7、小鹏等系列产品。提供的主要劳务:物业服务、金融服务等。

  本报告期,公司产品结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等基本未发生变化。

  公司汽车产品由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海马新能源及控股子公司一汽海马生产,分别由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海马汽车销售、全资子公司的孙公司郑州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合营企业一汽海马销售负责对外销售。公司主要采取先款后货即预收货款的方式进行汽车销售,原则上不允许赊销模式销售整车。销售的汽车以货物已发出、收到货款或收到结算凭据作为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其中,通过合营企业一汽海马销售对外的销售,以一汽海马销售对外销售完成后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汽海马进行结算,确认为公司销售收入的实现;一汽海马销售无整车库存。

  2019年,中国汽车行业整体运行面临较大压力,产销量低于年初预期。受外部大环境以及公司品类战略实施和产品进一步聚焦的影响,公司2019年销量大幅下滑,与行业整体下降趋势及多数同行业公司走势基本一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举步维艰,汽车行业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产销量与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呈现负增长。

  宏观经济增速回落、中美贸易争端、国六排放标准升级等不利因素导致中国汽车行业消费低迷。中国汽车行业自2018年开始负增长,并持续至2019年。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产销量降幅比上年分别扩大3.3和5.4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2136万辆和2144.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9.2%和9.6%;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中国品牌乘用车销售840.7万辆,同比下降15.8%。

  本报告期,公司郑州基地新产品——海马8S已于2019年7日8日正式上市,并开启了互联网直卖模式,新产品和新的营销模式得到了市场和消费者的初步认可。受外部大环境、公司品类战略实施和产品规划的影响,公司销量与多数同行业公司走势基本一致,全年汽车销量为2.95万辆,同比大幅下滑,产销量未达成年初目标。

  2019年,是公司第四次创业元年;是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接力年,是变革创新、推进品类战略的关键年。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和困难的经营态势,公司上下齐心,扎老根、塑新魂。报告期内,主要在以下各方面取得进展:

  1、产品开发更加高效。

  8S-6AT车型,按期通过G3、G2、G1质量门,2019年6月SOP;8S-7DCT车型,整车性能基本达标,NVH、驾驶性正在进一步优化;8S小改项目,已完成效果图设计,正在制作油泥模型及策划项目QCD达成方案;6P项目,如期通过G4、G3质量门,并完成第四轮道路可靠性验证;7X项目1.5T3车型,通过G5、G4、G3和G2质量门,进入初期流动管理;7X项目1.6GT车型,通过G5、G4质量门。

  2、动力总成更加硬核。

  1.6T GDI发动机获评“中国心”2019年度十佳发动机,并如期顺利量产;7DCT项目,搭载SG00项目完成B样机考核并通过G3质量门,完成TCU软件“三高”标定;混动总成,完成B样机考核,通过G3质量门,完成全功能的HCU/TCU/BMS软件开发、测试、标定工作;1.5GT350bar直喷增压发动机项目,完成燃烧开发、台架标定以及双流道增压器性能摸底。

  3、技术平台更加成熟。

  智能网联平台语音识别率达到96.8%,8S车联网激活率达到96.1%,7X实现车家互联功能;自动驾驶平台已实现车位识别准确率98.6%、泊车成功率75%;可变电动平台完成第二轮可靠性路试验证,完成铝车身及其连接工艺落地,实现“感应上电、怀挡、隐藏式门拉手、FOTA升级、智能充放电”五项创新技术;三电平台完成电池包平台化设计,完成三合一高度集成电机系统的匹配,NEDC效率达91.6%,完成第4代VCU的硬件平台验证及控制策略制定。

  4、新能源再创新突破。

  聚焦可变电动平台、高效三电、智能化网联化,首创全新可变电动平台,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国内领先。

  5、出口业务迎难而进。

  继续深耕传统市场,并努力开拓新兴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在马来西亚和印度市场开展了可行性探索,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6、互联网直卖初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互联网直卖新模式,在2019年“双十一”取得京东平台汽车商家交易榜单第一名、京东平台汽车商品交易榜单第一名等成绩,互联网直卖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3月7日,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与青风置业在郑州签订了《河南海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青风置业以现金方式向海马物业增资1.8亿元。 本次增资后,海马物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2019年7月30日,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与海马资本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服务中心注册登记成立合资公司——青雁科技,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持股51%,海马资本持股49%。青雁科技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2019年9月25日,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与睿之尚在郑州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海马研发100%股权转让给睿之尚,股权转让完成后,海马研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0-16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立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业务信息

  2018年度,立信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1、李进华从业经历

  ■

  2、易江梅从业经历

  ■

  3、张琦从业经历

  ■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立信受到行政处罚4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处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在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该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该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鉴于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能够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该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五届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0-14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12-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改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公司2019年度工作报告及2020年工作计划;

  3、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关于续聘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筹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2、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监事会十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议案8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或以信函方式办理。

  3、登记时间:2020年4月17日(8:15-12:00,13:15-18:15)。

  4、登记地点:海口市金盘路12-8号(邮编570216),公司证券部。

  5、联系人:谢瑞、景宁华。

  6、联系电话:0898-66822672   传真:0898-66816370。

  7、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〇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2,投票简称:海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1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0-8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十届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胡建监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部分确认不能收回的资产共计1,587.50万元进行核销处理,相关处理不会对2019年度公司损益构成影响。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同意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为“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0-9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9年1月修订)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据此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经过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45,947,690.8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9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对于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贷款损失准备

  对于发放贷款,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外,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増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分别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三个关键参数的乘积的结果。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公司的违约概率以内部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的债务人时点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是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根据业务产品以及担保品等因素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风险敞口是指预期违约时的表内和表外风险暴露总额,敞口大小考虑了本金、利息、表外信用风险转换系数等因素,不同类型的产品有所不同。

  2.资产减值损失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落实品类战略,产品进一步聚焦,公司予以停产的车型及其匹配的国五发动机涉及的相关资产如模夹检具及非专利技术、库存零部件等,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按以上标准进行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公司因经营生产安排活设备技术落后等原因而闲置的资产,因成本上升、市场价格下跌造成库存整车,均存在减值迹象,按以上标准测算可收回金额,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核算,公司2019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594.77万元,将减少2019年度净利润2,619.56万元,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9.85 万元。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0-11

  关于为购买海马金盘花园二期(A区)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开发的“海马金盘花园二期(A区)”项目已开始预售。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公司将为购买本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

  根据《担保法》及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商在办妥房产证后,需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在办妥《房屋他项权证》前,开发商须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购买海马金盘花园二期(A区)的全部合格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在符合贷款机构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该贷款机构将向购买海马金盘花园二期(A区)项目的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公司为该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按揭贷款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

  2、担保期限:自贷款机构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房屋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和/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贷款机构执管之日止。

  3、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贷款机构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是为配合海马金盘花园二期(A区)项目商品房销售的过渡性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购买海马金盘花园二期(A区)项目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加快项目的产品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4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0-12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1、公司或本公司:指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一汽海马:指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3、一汽海马销售:指公司持股50%的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3月2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汽海马与一汽海马销售签订了《汽车总经销协议》,该协议于2020年3月23日到期。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市场情况,双方拟重新签订《汽车总经销协议》。

  2、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汽海马销售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

  3、2020年3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忠春、卢国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现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67457225Y

  经营范围:海马品牌汽车(含小轿车)、汽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汽车、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汽车零部件、机械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的销售。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50%股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

  2、一汽海马销售基本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一汽海马销售总资产为8,705.55万元,净资产为-13,146.74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16,248.52万元,净利润为-1,291.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汽海马销售是本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汽海马销售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一汽海马销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经查询,一汽海马销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涉及的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的国内总经销商。

  2、乙方负责在国内开拓市场,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努力扩大甲方产品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提高甲方产品的美誉度。

  3、甲方按照甲方产品市场零售价的15~25%向乙方支付总经销费。各型号产品总经销费占该对应产品市场零售价的具体比例,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协商确定。总经销费主要包括:海马销售服务店费用、广宣费、建店补偿、运费、售后服务及三包费、金融补贴、其它销售费用及毛利等。

  4、本协议自甲方股东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3年。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原已签署的汽车总经销协议废止。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持股50%的关联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该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结算,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一汽海马销售为一汽海马的总经销商。公司通过加大资源投入,加快网络拓展,强化营销管理,解决了营销瓶颈,将有效促进公司汽车产品销售,进而提升公司效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639.95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一汽海马与一汽海马销售拟签订的《汽车总经销协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持股50%的关联子公司之间的日常业务,该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结算,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3、一汽海马与一汽海马销售签订的《汽车总经销协议》。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0-13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海马销售”)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的关联法人(以下简称“关联方”,具体关联方名称详见“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之间存在相互提供产品、劳务的交易。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529.24万元。根据2019年的情况并结合2020年业务发展,公司预计2020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230.0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每日最高关联存款不超过25亿元,存款利率为0.3%至2.5%之间。

  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贷款/借款额度不超过5亿元,贷款利率不超过8%。

  2020年度,预计对关联方授信不超过20亿元。

  3、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现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海马品牌汽车(含小轿车)、汽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汽车、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汽车零部件、机械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的销售。

  住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705.55万元,净资产为-13,146.74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16,248.52万元,净利润为-1,291.49万元。

  关联关系:一汽海马销售是本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公司董事在一汽海马销售担任董事、高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一汽海马销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柱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汽车产业投资;汽车及零配件的开发、试制试验、制造、改装;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机械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家用电器、农副土特产品的销售。

  住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牛路2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24,789.79万元,净资产为223,405.9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764.73万元,净利润为3,449.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46%股份,根据《深圳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款规定,海马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海马(郑州)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酒店管理。

  住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66号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大厦A座507室。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7,018.96万元,净资产为134,229.06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5,386.84万元,净利润为3,793.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4、海南海马会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项目投资;会议中心、接待中心;建筑材料、装饰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的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住址:海口市秀华路2号一号楼东侧703房。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8,828.62万元,净资产为-2,272.64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605.82万元,净利润为-1,277.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5、海马万利(武汉)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群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买卖,商品房销售;酒店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508号时尚欧洲9栋29层B2901室。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6,770.13万元,净资产为15,557.45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2,583.36万元,净利润为-781.4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6、海马(郑州)商务会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管理。

  住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66号电子商务大厦A座五层508室。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5,688.42万元,净资产为12,090.85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2,470.84万元,净利润为721.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7、开封海马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酒店管理。

  住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安顺路与八大街交汇处中心商务区A区海汇中心A座3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3,341.92万元,净资产为9,079.37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32,499.36万元,净利润为4,765.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8、老管家(河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家政服务;园林绿化;花卉租赁;汽车清洗、保养服务;餐饮服务;养老服务;游泳池管理;停车场服务;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厨具、工艺品、农产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零售:卷烟。(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福禄街交叉口东北角66公社1栋4楼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485.33万元,净资产为-1,664.5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6,307.03万元,净利润为 -348.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9、郑州河海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住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7,018.59万元,净资产为3,574.88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1.64万元,净利润为-3,055.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0、海南海马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园区的投资与管理;地产、商业、酒店及休闲设施的投资与管理;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与股权运作;工业项目开发;旅游项目开发;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住址:洋浦经济开发区工行大厦主楼9层901房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598.27万元,净资产为10,318.72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69.67万元,净利润为-311.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1、青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宗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住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2号楼101室。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0,638.36万元,净资产为12,464.86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400.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2、海南海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树华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主营业务:专营小额贷款业务;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907号(原三亚市河西区解放路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第四栋第一层一号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4,381.23万元,净资产为40,348.26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6,067.33万元,净利润为-3,188.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3、海南海马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住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西线北侧。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1万元,净资产为-232.9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47.9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4、郑州海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商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代理房地产营销策划、买卖、租赁、抵押手续、提供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策划。

  住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36号海马公园营销中心二楼。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4,813.40万元,净资产为-1,498.32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4,256.09万元,净利润为 -1,261.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5、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细亚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主营业务: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23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2,418.19万元,净资产为144,865.05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126,511.58万元,净利润为-9,771.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的联营公司。

  16、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柱

  注册资本:34000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的销售。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幢422室。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3,004.02 万元,净资产为37,578.7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74.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46%股份,根据《深圳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款规定,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7、郑州安海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住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66号龙兴嘉苑一号院10号楼1楼龙湖企业服务中心109室。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8,363.14万元,净资产为8,800.77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1,101.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8、海马(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柱

  注册资本:65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投资高科技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

  住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0,860.60万元,净资产为80,840.05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3,130.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9、开封海马公馆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住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安顺路与八大街交汇处中心商务区A区海汇中心A座05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1,824.71万元,净资产为11,757.72 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0 ,净利润为9,764.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海南海马小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国纲

  注册资本: 2400万

  主营业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及应用;计算机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及服务;汽车租赁系统技术开发及服务;汽车租赁;汽车销售;汽车维修保养;充电桩建设及充电服务;代驾服务;汽车零部件、包装材料(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道路客运及货运经营(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运客运场站服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交通运输设备研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

  住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工业区金牛路2号销售楼。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50.02万元,净资产为108.02 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194.18万元,净利润为-445.4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1、海田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林

  注册资本: 5000万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贸易经纪与代理,技术转移咨询服务(除产权交易、产权经纪),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住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滨海大道140号1001别墅一楼。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60.04万元,净资产为390.7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272.30万元,净利润为90.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述各关联人均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系按照日常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将有效促进公司汽车产品销售,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高海马财务的资金使用效率及运营能力,更大程度上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交易对稳定公司生产经营有积极意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项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0-15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度的证券投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参与二级市场投资。公司2019年证券投资损益为3,154,029.89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1、公司证券投资均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公司短期投资及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报告期,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进行证券投资,不参与二级市场的投资。

  3、公司以自身及子公司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存在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

  4、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仅限于使用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0-7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景柱董事长因公务原因委托卢国纲副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工作调整需要,肖丹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同意推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对肖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敬职敬业,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需要,肖丹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同意将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杜传利、魏建舟、覃铭,其中杜传利为召集人。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需要,肖丹女士辞去公司首席运营官(COO)和财务总监职务。会议同意聘用陈高潮为公司首席运营官(COO),覃铭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2)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工作报告及2020年工作计划》,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部分确认不能收回的资产共计1,587.50万元进行核销处理,相关处理不会对2019年度公司损益构成影响。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2万元。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购买海马金盘花园二期(A区)商品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购买本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3。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筹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对公司筹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4。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管理办法筹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5。

  十五、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关联董事孙忠春和卢国纲回避表决此议案。

  十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关联董事景柱、孙忠春、卢国纲、陈高潮和覃铭回避表决此议案。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十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控制机构成员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控制机构成员的议案》。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涛,男,1971年生,现任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1993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国银行郑州国际信托咨询公司证券部高级经理;1997年1月至2000年7月,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郑州证券营业部副经理;2000年8月至2012年7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任银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4年7月至2019年9月,任嵩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20年3月起,任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2012年5月10日曾被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5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高管简历

  陈高潮,男,1976年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COO),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至2006年8月,历任一汽海马销售业务员、总装部副部长/部长;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任一汽海马销售副本部长;2009年2月至11月,任海马汽车一厂副厂长;2009年11月至2018年11月,先后任海马汽车二厂副厂长、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任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3月起,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COO)。

  陈高潮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覃铭,男,1978年生,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至2005年,就职于海马汽车公司经营管理部;2005年至2007年,就职于本公司投资管理部;2007年至2012年,任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采购部部长;2012年至2016年,任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10月,任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控中心主任;2016年11月至今任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覃铭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3:章程修订案

  ■

  附件4:筹资管理办法修订案

  ■

  附件5: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管理办法修订案

  ■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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