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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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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主要从事磁性元器件、电源、特种变压器及车载变压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公司以磁性元器件生产为基础,以电源及特种变压器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了可靠性高、质量稳定、技术先进、应用领域广泛、规格品种齐全的产品线。秉承以“为先进电气制造商提供更佳选择”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二)主要产品

  (1)磁性元器件

  公司磁性元器件产品按照产品特性可分为高频元器件、低频元器件和5G磁性元器件三大类,具体产品包括:高频变压器、电感器、滤波器、低频变压器、共模电感、片式变压器产品等多个系列。

  (2)电源

  公司电源产品按照产品特性可分为电源适配器和定制电源两大类,智能电源是定制电源产品系列中的新研发产品。电源具体产品包括:电源适配器、裸板电源、LED电源、模块电源、医疗电源、工控电源、通信电源、光伏逆变电源、数字电源、智能电源等多个系列。

  (3)特种变压器

  公司特种变压器产品包括三相变压器、特种电抗器、计量互感器等,其中三相变压器和特种电抗器为主要产品。

  (4)车载磁性元器件

  公司车载磁性元器件产品包括变压器、电感两大类,具体产品包括:车载OBC变压器、DC-DC变压器、辅助源变压器、驱动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灌封电感、PFC电感等多个系列。

  公司产品种类繁多,除上述主要产品外,还包括光伏逆变器;UPS不间断电源;新能源磁性器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通讯电源、轨道交通类磁性器件;储能系统电源、电力电子及医疗电子产品等。

  (三)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7电子器件制造”下的“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所在行业为电子元器件制造业的子行业之一。

  电子元器件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磁性元器件和电源行业属于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子行业,大力发展包括磁性元器件在内的电子元器件产品是我国实现工业强国的基础性支撑,其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与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电子元器件作为电子信息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其发展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

  在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指出要“加快 5G 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一词由此而来。当前官方确定的“新基建”主要涵盖七大领域: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新兴产业领域对磁性元器件和电源行业的有力拉动,将为国内磁性元器件和电源产业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商机。(

  (1)新能源汽车领域

  随着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能源安全重视程度的加深,大量消耗化石能源的内燃机在公路交通领域的应用正逐渐被采用其他新能源的各类动力系统所取代,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燃油车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以电动化为技术背景的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发展良机。近几年,全球各国已经推出限制或禁止生产销售传统能源汽车的时间表和政策,新能源汽车已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全球各国政府大力引导和支持,各大整车厂纷纷加码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规划。

  为了适应并引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19年12月,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纲领性政策,规划指明了未来十五年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力争经过十五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我国进入世界强国行列。《规划》指出:“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

  根据GGII数据,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由2015年的54.6万辆增长至2019年的221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1.8%,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2.5%,并将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未来随着支持政策持续推动、技术进步、消费者习惯改变、配套设施普及等因素影响不断深入,GGII预计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将达到1,150万辆,相较于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1.6%。2017年4月,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三部委联合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预计到2025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将超过3,500万辆,明确了“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将达到200万辆,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比例达到20%以上”的发展目标。根据上述发展规划,预计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00万辆,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700万辆,年均复合增速达到28.47%。

  伴随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复合增长和汽车智能化程度的提高,整车汽车电子零件的占比及需求也将越来越大,车载磁性器件作为汽车电子的基础器件,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密切相关。

  (2)5G通信领域

  “5G”全称为“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是世界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与传统3G、4G相比,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在关键技术性能(速率、带宽和可靠性等)、传输速度、用户体验等全方位得到了大幅提升,因此受到了全球各国的重视,成为未来通信发展的首选。目前,世界各国相继出台鼓励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政策措施,将其作为优先发展的领域,力争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应用普及步伐,率先实现数字化转型。同时,我国政府已明确将5G纳入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网络的建设,并相继出台多项国家及地区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政策方针。《中国制造2025》提出全面突破5G技术,突破“未来网络”核心技术和体系架构。《“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5G发展并启动5G商用。《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强调,要积极开展5G技术研发、标准和产业化布局,2020年取得突破性进展,2025年建成国际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5G经济社会影响白皮书》预测,按照2020年5G正式商用算起,预计当年将带动约4,840亿元的直接产出,2025年和2030年将分别增长到3.3万亿元和6.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

  2019年6月,工信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广电发放了5G商用牌照,我国正式进入5G商用元年。通信网络建设产业链主要包括无线主设备、传输设备、光纤光缆、系统集成等,其中无线主设备是整个产业链的核心关键,具体包括基站设备、基站天线、射频器件等。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估算,在同等覆盖情况下,5G中频段基站数量将不高于4G的1.5倍,由于5G设备成本较高,5G网络投资规模将是4G的2-3倍。预计2020-2025年,5G网络总投资额在0.9-1.5万亿元。随着5G建设的推进和运营商对5G网络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持续加大,基站投资建设进入爆发期,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数据显示,2020年和2021年,中国5G基站建设将达到顶峰,每年新增建设基站为80万个。

  相比4G基站设备,5G基站设备具有高频率、高功率、高耗能的特点,5G单站功耗达到4G单站功耗的2.5-3.5倍,基站设备功率大幅提升,因此要求电源功率同步提升,即要求电源提供更高的输入功率,进而导致电源容量的大幅增加,在现有供电系统的基础上,基站电源存在较大的扩容和新建需求,市场需求旺盛。根据安信证券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按照国内450万站的建设规模测算,预计5G基站电源市场空间有望达到315亿元。

  磁性电子元器件是电源设备储能和能源转换的核心元器件,受下游需求的快速扩张,磁性电子元器件市场需求将同步快速增长。未来随着5G基站建设进程的推进,对电源及磁性元器件将形成更广阔的市场需求。

  (3)传统领域和其他新兴领域

  磁性元器件、电源和特种变压器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消费电子、UPS电源、LED照明、通信、光伏发电、轨道交通等各个下游市场,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直接带动了对磁性元器件、电源和特种变压器产品的市场需求。以智能电网为例,在发电方面,主要包括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生物能发电等需要特种变压器进行稳流、整流实现并网;在输配电方面,智能电网对特高压环境下,具有高转换效率、高稳定性、占地面积小的特种变压器具有大量需求。此外,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储能等领域均需要相当数量的特种变压器,可以预见,未来以智能电网等为代表的下游市场将持续带动特种变压器产品需求。

  总体来看,本行业的周期性与下游行业的周期性保持较高的正关联度,整体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特征。行业内企业通常以直接面向下游电子设备厂商的直销为主,国内企业品牌建设普遍较为滞后,具有强势的品牌影响力的企业相对较少。但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及进行采购份额分配时,在保障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的条件下,越来越重视供应商的品牌影响力,尤其是国际大客户,在选择供应商进行认证时,更是首先选择品牌知名度高、行业认可程度高的厂商。随着磁性元器件和电源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和研发积累、精细化的管理、良好的客户关系等优势,已逐步从众多的厂商中脱颖而出,并拥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立足于国内大型专业厂商行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秉持一贯的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实现各生产经营项目和财务状况运行正常。公司各事业部在生产与销售业务中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年内销售收入稳中有升。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挖掘产能和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巩固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的认可度和忠诚度,不断推动公司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3,282.16万元,同比增长14.28%;实现营业利润5,258.57万元,同比下降34.08%;实现利润总额5,188.51万元,同比下降39.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6.41万元,同比下降34.70%。主要原因系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大,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导致汇兑损失增加;同时,在报告期内京泉华科技产业园逐步投入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摊销及因厂房搬迁带来的相关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大规模高效率的生产能力、快速响应的研发实力、良好的售后服务,与多家国际高端电子设备厂商展开持续稳固的合作。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质量均获得了客户的认同,优质的客户资源不仅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营业收入,而且提升了公司产品品牌市场知名度,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电子电器行业发展现状,始终坚持技术先进、品质稳定的市场战略,继续稳固“以磁性元器件为基础,以电源及特种变压器同步开发”的产品技术创新战略。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84项,外观专利20项,较强的研发能力保证了公司可以持续向市场提供质量高、性能可靠、较低成本的产品,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及优质的客户资源,也为公司的持续盈利提供了保障。

  2019年,借助于公司在技术创新、高品质的产品、市场、品牌等方面积累的竞争优势,公司营业收入始终保持了稳增水平。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来扩大产能,扩张业务规模;进一步强化既有竞争优势,逐步缩小与国际大型企业在规模和技术水平方面的差距,公司的竞争地位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相对雄厚,在不同行业及不同类别产品均已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在国内汽车电子、5G通信、光伏、轨道交通、医疗等行业投资环境看好的情况下,未来几年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SAP软件系统。为适应软件系统运行和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公司需对存货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标准成本法”;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4.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本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按规定已在财务报告附注第十二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中予以披露。本报告期无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7月11日,本公司设立京泉华(深圳)电控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1,000万人民币,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1%,利润分配比例为51%。本公司自2019年7月将京泉华(深圳)电控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立品

  2020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刘宏先生、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282.16万元,利润总额5,188.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6.4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2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3,962.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803.93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8,293,107.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7,279,622.52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4,829,310.79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9,000,000.0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1,743,419.67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9,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1栋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1、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提案5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公司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及相关公告。

  2、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会议提案将全部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刘宏先生、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0年4月20日17:00前送达公司。(采用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董秘办,邮政编码:51801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晓月、辛广斌、曹文智

  电  话:0755-27040133

  传   真:0755-29014723

  电子邮箱:szjqh@everrise.net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885。

  2. 投票简称:京泉投票。

  3.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的指示:

  ■

  注:1、请在议案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世平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282.16万元,利润总额5,188.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6.4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2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6%。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3,962.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803.93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2019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公司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合作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53元。截至2017年6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10,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941,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256,658,200.00元。

  截止2017年6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7】4813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95,828,540.5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6,914,290.84元;于2017年6月 21日起至2018 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6,230,871.0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683,378.63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67,163.1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并经2017年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7月14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银行每月5日前向京泉华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代表人。

  根据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签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00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9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3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8,293,107.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7,279,622.52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4,829,310.79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9,000,000.0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1,743,419.67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9,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特别提示: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可分配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提请各位投资者注意。

  3、相关风险揭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二、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2020年度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将继续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占比较较高,外汇收款比重较大,受人民币汇率影响较为明显,为有效降低或减少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汇率波动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需要适时择机采取有利措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贸易及投融资业务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港币等。

  2、资金规模:根据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及对外投融资的发展情况,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公司及分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与本次授权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4、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融资)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程序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我们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累计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7月5日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前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与公司合作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京泉华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京泉华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京泉华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有:董事长张立品先生、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鞠万金先生、董事会秘书窦晓月女士、独立董事董秀琴女士、保荐代表人杜思成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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