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适用 √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樱华医院主要开展全科医疗服务;公司获得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子若女士无偿赠与的博威亿龙 100%股权,博威亿龙已于2019年8月15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博威亿龙开展舞台美术视觉呈现、视觉工程制作实施等相关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12.21万元,同比下降94.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49.60万元,同比下降141.05%。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原开展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已于2018年7月全面终止,报告期无贸易业务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就与兴源环亚合同纠纷一案计提非经常性损益支出“政府收储土地补偿款和赔偿款”及相应利息,导致本期亏损约7,676.42万元;对上海友备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形成非经常性损益,导致本期亏损约4,624.32万元。

  目前公司正积极探索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问题的解决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处置、资产处置、公司并购等;探索业务转型,努力提高公司竞争力,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原开展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已于2018年7月全面终止,报告期无贸易业务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就与兴源环亚合同纠纷一案计提非经常性损益支出“政府收储土地补偿款和赔偿款”及相应利息,导致本期亏损约7,676.42万元;对上海友备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形成非经常性损益,导致本期亏损约4,624.32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具体会计政策见本报告第十二节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11、12。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进行调整,无需对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执行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3)执行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

  如本报告第十二节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8 其他 2.山东德孚威律师事务所诉讼案”所述,2019年12月,本公司与德孚威签订了《终局清算协议书》,约定以本公司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的2套房产抵偿欠付代理费及其违约金,土地增值税各承担一半,双方之间终结全部债权债务关系。上述债务重组事项对当期利润表的影响金额为1,720,891.27元(已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15日,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子若女士与本公司签署《赠与协议》。为支持公司发展,改善资产结构,增强经营实力,将其持有博威亿龙100.00%的股权捐赠给本公司。本次捐赠不附加任何条件和义务,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博威亿龙于2019 年8 月15日完成本次受赠资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资产实际交割日为2019年8月31日,本公司以2019年8月31日为实际取得控制权的时点,本公司合并博威亿龙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19年9-12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1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评估。通过进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

  综上,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243,181.83元,该减值计提金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定。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19年度增加资产减值损失46,243,181.83元,减少利润总额46,243,181.83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法合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可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2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七、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基于大信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控审计费20万元(两项费用均不含执行审计程序中必要的差旅费等支出)。

  八、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所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由总所统一承接,公司2020年度审计业务主要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以下简称“大信四川分所”)承办。大信四川分所是大信所为便于开展和执行业务设立的分支机构。各分所在总所的授权下根据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政策及程序承接和执行业务、出具报告,在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理。大信四川分所是大信于2007年在成都设立的分所,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1栋2单元22层2205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060053016T,分所执业证书编号为110101415101。

  2、 人员信息

  大信所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 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执业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荣华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新筑股份(002480)、西藏发展(000752)、湖南天雁(600698)、中国嘉陵(600877)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春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19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新筑股份(002480)、西藏发展(000752)、川投能源(600674)等近2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大信所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6、 独立性

  大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7、 诚信记录

  大信所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未发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荣华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春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修俭先生2017-2019年度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九、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的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合理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3、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 备查文件

  3、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5、 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 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 大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孙公司上海樱华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华门诊部”)、上海樱园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园门诊部”)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5,000万元购买风险较低水平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保障资金流动性,投资的品种为风险较低水平浮动收益型短期(12个月以内)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不会将上述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公司确定被委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的产品不涉及风险投资。

  2、 投资期限: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理财产品期限,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 投资额度: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投资额度合计5,000万元,资金在前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4、 审批程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实施方式:公司将不再对上述额度内的理财事宜出具单笔申请的董事会决议,由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授权专人负责理财事项日常实施。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 尽管拟投资品种为风险较低水平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2、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樱华门诊部、樱园门诊部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之孙公司樱华门诊部和樱园门诊部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5,000万元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评估,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之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五、 备查文件

  1、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31日停牌一天,并于2020年4月1日开市起复牌;

  2、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华塑控股”变更为“*ST华塑”,证券代码不变;

  3、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由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2019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一、 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4、 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5、 证券简称由“华塑控股”变更为“*ST华塑”;

  6、 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509”;

  7、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1日。

  十二、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2019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十三、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拟采取以下措施,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 全力应对诉讼风险,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 努力探索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面临问题和困难的解决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处置、资产处置、公司并购等,大力推进与南充商投国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与债权人进行谈判,积极化解公司债务问题,逐步恢复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力争扭转经营亏损,努力提高公司竞争力,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3、 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部控制,全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公司各项工作;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落实,优化公司业务流程,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十四、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仍为负值或者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十五、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峰何欣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电子邮箱:DB000509@163.com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8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成都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波先生,独立董事孙剑非先生、张新先生、李笛鸣先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雪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法合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可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及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20】第14-00046号《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122,114.64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495,967.85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13,914,225.45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公司2019年度无利润可分配,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的意见,公司决定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控审计费20万元(两项费用均不含审计中必要的差旅费等支出)。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审计相关的合同。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4月21日下午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4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14-00046号);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十届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15至2020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4月1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4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6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和议案4已经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4月20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七、 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峰何欣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41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八、 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4月2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15至2020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授权委托书有效期: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受新冠疫情影响,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14-00046号)。

  监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同意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0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