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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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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2018年7月25日,《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自2019年3月22日届满,自封闭期届满后下一工作日即2019年3月25日起,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延续变更注册前基金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采用封闭式运作,封闭期起始之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变更注册前基金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两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场内份额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场内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偏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或溢价交易,从而影响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以及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故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场内交易或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基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变化,已对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更新本基金的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的评估更新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和股指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涉及《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变更的相关内容部分、重要提示、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部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2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101-120室、201-222室

  设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2014年7月3日至长期

  联系电话:010-57383999

  传真:010-57383966

  联系人:韩炳光

  股权结构: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6%、25%、25%和24%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刘靖先生,工程硕士,董事。曾任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人员。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卢伟忠先生,金融学硕士,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任金瑞期货研究员,安信证券股指期货IB业务专员,安信期货办公室主任,安信期货IB业务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总监,安信乾盛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代董事长。

  袁小文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万通期货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金马期货公司常务副总,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执行副董事长,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阳富教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徐艳女士,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海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系主任,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主任,现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陈耿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青岛崂山区政府(高科技开发区)职员,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站博士后,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担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高管培训中心(EDP)主任职务。

  2、监事成员

  徐磊磊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监事。曾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助理、行政经理,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开运先生,金融学硕士,监事。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合伙人助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投资中心总经理、致远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执行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卢伟忠先生,简历同上。

  王玉女士,涉外经济本科,副总经理。曾任陕西群力子弟学校教师,北京思拓克斯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营销业务部经理、海淀支公司总经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风共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祖尧先生,工学硕士,副总经理。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研究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行内核小组成员,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顾问部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沛先生,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任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师、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专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权管理专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主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刘开运先生,金融学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89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合伙人助理。2014年7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7月16日至2016年7月16日)、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九泰锐华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19日至2018年11月6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定增投资中心总经理、致远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执行投资总监,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8月14日至今)、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2月4日至今)、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8月11日至今)、九泰锐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8月30日至今)、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3月24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林柏川先生,北京大学药物化学硕士,药学学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研究员。2015年6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5日至2018年12月4日)的基金经理,现任致远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1月3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祖尧先生(委员会主席)、刘开运先生、刘心任先生、刘勇先生。

  吴祖尧先生,同上。

  刘开运先生,同上。

  刘心任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籍,9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5年5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15日至2018年12月4日)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发展部总监兼定增投资中心副总经理,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1月3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刘勇先生,北京大学金融数学系学士、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0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博时基金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博时基金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5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九泰久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3月22日)的基金经理,现任绝对收益部副总经理,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0月31日至今)、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11月26日至今)、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1月26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张博

  电话:(010)63636363

  传真:(010)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刘金先生,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代表,山东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副行长,工银欧洲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工商银行法兰克福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毕业于山东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17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3901.91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投资与托管业务部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投资监督与内控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托管业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保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监督稽核)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109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联系人:潘任会

  电话:010-57383818

  传真:010-57383894

  网址:http://www.jtamc.com/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jtamc.com/

  (2)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www.5ifund.com/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http://www.zlfund.cn/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客户服务电话:86-021-60195121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www.hexun.com/

  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10)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北滨河路2号11幢2层2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客户服务电话:88312877

  公司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1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1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王哲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http://www.vstonewealth.com/

  1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http://www.lufunds.com/

  1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公司网址:http://www.xcsc.com/

  1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www.yingmi.cn/

  1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公司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1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pnr.com/

  1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金牛理财网)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http://www.jnlc.com/

  1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2号7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陈达伟

  联系人:孟召社

  客户服务电话:400-995-9220

  公司网址:http://www.dtfunds.com/

  20)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http://www.gw.com.cn/

  2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http://www.hcjijin.com/

  3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http://www.ifastps.com.cn/

  2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24)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址:http://www.fujiwealth.cn/

  25)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人:罗曦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77

  公司公司网址:http://www.webank.com/

  2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http://www.jiyufund.com.cn

  27)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联系人:李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http://www.qianjing.com/

  28)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汪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http://www.fengfd.com/

  2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陆佳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3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张静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http://www.amcfortune.com/

  3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张得仙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32)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馆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公司网址:http://www.dtsbc.com.cn/

  3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址:http://www.gjzq.com.cn/

  3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联系人:张思思

  客户服务电话:95305

  公司网址:http://www.jzsec.com/

  3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https://www.htsec.com/

  3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公司网址:http://www.cebbank.com/

  3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路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路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公司网址:http://www.i618.com.cn/

  3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薛超群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公司网址:http://www.czbank.com/cn/

  3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公司网址:http://www.swhysc.com/

  4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http://www.hysec.com

  41)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毛肖勇

  客户服务电话: 0571-86655920

  公司网址:http://www.cd121.com/

  4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6-3015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公司网址:http://www.chtwm.com

  43)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王清臣

  客户服务电话:4007-903-688

  公司网址:http://www.fundying.com/

  4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4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公司网址:http://www.mszq.com/

  4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公司网址:http://www.swsc.com.cn/

  47)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http://www.buyfunds.cn/

  4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8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李唯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http://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49)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陆纪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1888

  公司网址:http://www.998fund.com/

  50)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毛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http://www.fundhaiyin.com/

  5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张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5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http://www.ebscn.com/

  5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公司网址:http://www.csco.com.cn/

  5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SOHO T3 A座19层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袁永姣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55)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办公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联系人:范泽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公司网址:http://www.zhengtongfunds.com/

  5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公司网址:https://www.csc108.com/

  57)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陈承智

  客户服务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址:http://www.xds.com.cn/

  58)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 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

  公司网址:http://www.kysec.cn

  59)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徐海峥

  客户服务电话:021-60907378

  公司网址:http://www.youyufund.com/

  6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公司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6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周宇亮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址:http://www.msftec.com

  62) 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12层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12层02室

  法定代表人:林柏均

  联系人:胡明哲

  客户服务电话:010-64068617

  公司网址:http://www.fundsure.cn/

  63)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联系人:徐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http://www.taichengcaifu.com

  6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6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6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https://www.citicsf.com/

  6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8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程晓英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公司网址:http://www.tfzq.com

  6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http://www.harvestw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场内销售机构: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982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程爽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负责人:朱小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联系人:李晗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电话: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丽、杨婧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于对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的分析和理解,深入挖掘国内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所带来的投资机会,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在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内,通过深入挖掘并充分理解国内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所带来的投资机会,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各阶段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以及对资本市场趋势的判断,结合主要大类资产的相对估值,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在基金合同投资范围约定的范围下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策略进行股票交易和参与股票定向增发。经过严格的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最终确定股票投资组合,并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1)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策略进行股票交易

  本基金的股票定性分析方法采用深度价值挖掘和多层面立体投资分析体系。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的股票定量分析方法将分析备选股票的估值指标(如PE、PB、PE/G、PS、股息率等)、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增长率、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等)、现金流量指标和其他财务指标,再通过比较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主要竞争对手估值水平,并参考国际市场估值水平,来评估备选股票价值提升带来的投资机会。

  (2)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投资策略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本基金从估值水平和发展前景两个角度出发,分析不同类别的定向增发项目对企业基本面与所处行业的影响。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影响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项目未来的价值进行全面的分析,精选股价受益或未能充分体现定向增发项目发展潜力的股票,在严格掌控投资组合风险与收益的前提下,对行业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定量分析方法将在现有定向增发项目的基础之上,分析市场现有定向增发项目中各行业公司的估值指标(如PE、PB、PE/G、PS、股息率等)、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增长率、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等)、现金流量指标和其他财务指标,从中选出价值相对低估、成长性确定、现金流量状况好、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强的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备选定向增发股票;再通过分析备选股票所代表的公司的资产收益率、资产周转率等变量的时间序列,以及通过对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主要竞争对手估值水平的比较,并参考国际市场估值水平来评估其投资价值。

  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的股票定性分析方法采用深度价值挖掘和多层面立体投资分析体系,从定向增发项目目的,定向增发对象结构,定向增发项目类别,并结合基金管理人的股票研究平台和产业投资平台,多层面地分析备选定增增发项目所对应的公司的业务环节的竞争优势和劣势,分析定向增发项目对公司未来的影响,公司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劣势,分析定向增发项目对所处行业的波特五力结构与上下游产业的影响。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等多种策略进行债券投资,在保持久期匹配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率。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二)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通过深入挖掘并充分理解国内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所带来的投资机会,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各阶段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策略进行股票投资。经过严格的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最终确定股票投资组合,并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定性分析方法采用深度价值挖掘和多层面立体投资分析体系。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的股票定量分析方法将分析备选股票的估值指标(如PE、PB、PE/G、PS、股息率等)、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增长率、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等)、现金流量指标和其他财务指标,再通过比较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主要竞争对手估值水平,并参考国际市场估值水平,来评估备选股票价值提升带来的投资机会。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等多种策略进行债券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指数(总值)财富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选取沪深300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股票市场的状况;债券投资部分选择中债总指数(总值)财富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状况,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等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基金的上市费和年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 更新了“重要提示”的内容;

  2.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3.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信息的相关内容;

  5.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的相关内容;

  6. 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的相关内容;

  7. 在“十八、风险揭示”中,更新了风险揭示相关内容;

  8. 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9. 除上述事项外,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招募说明书所涉章节进行了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详细内容,可登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依据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2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信息披露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上述修改系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jtamc.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详细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进行咨询。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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