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华泰证券决定自2020年3月31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3月30日—2020年3月31日期间募集发行的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067、C类:009068)。投资者可通过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名称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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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销售机构及具体联系方式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客服电话:95597
网站:www.htzq.com.cn
三、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等指定网站查询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g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021-310890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ETF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国内市场A股ETF收费调整的通知》,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对旗下部分ETF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招募说明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调整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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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调整方案
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万元,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无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上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详见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法律文件的修订
对于涉及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ETF,相关内容修改对照表参见附件。本次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且履行了适当的程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投资者若希望了解相关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1、《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3、《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4、《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5、《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6、《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7、《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8、《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9、《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10、《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1、《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12、《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3、《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1:《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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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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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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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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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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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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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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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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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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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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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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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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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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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并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和用户体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保险)协商一致,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已销售并符合参与相关优惠政策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开放式基金。具体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可通过中国人寿保险网站查询。
二、活动期间
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人寿保险柜面、官网、微信等移动平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上基金的合法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起点以销售机构为准。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五、优惠费率
活动期间内,投资者通过中国人寿保险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相关基金,其申购费率按基金原费率的1%执行(即优惠后费率=基金原申购费率*1%)。
活动期间外,投资者通过中国人寿保险办理由中国人寿保险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申购是否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国人寿保险活动公告为准。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参加此项优惠活动的基金为以上规定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2、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3、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
4、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021-31089000
网址:www.gtfund.com
该活动解释权归中国人寿保险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人寿保险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新增销售旗下部分基金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证券”)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中金财富证券决定自2020年3月31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3月30日—2020年3月31日期间募集发行的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08713、C类:008714)和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067、C类:009068)。投资者可通过中金财富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名称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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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销售机构及具体联系方式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 16.18.19.20.21.22.23单元
客服电话:95532
网站:www.ciccwm.com
三、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等指定网站查询上述基金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gt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021-310890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