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束美珍持有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2%。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束美珍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00股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束美珍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实施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1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股东束美珍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内发行人若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该发行价应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一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80%,锁定期满一年后减持数量不受限制(减持数量可以达到所持股份数量的 100%);

  3、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每次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4、增减持行为不得违反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束美珍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