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37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同向上升,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始终立足于市场前沿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满足客户需求,依托现有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和市场优势,在加强与现有客户战略合作的同时,大力推进新客户、新产品、新市场的开拓工作,如2020年1月,公司在宁波市推出首批基于鲲鹏处理器的“鹏霄”服务器,并在宁波市政务云上首次应用;2020年2月,公司与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崂山区人民政府通过视频签约方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公司崂山“鹏霄”服务器的落地和市场布局,在一定程度上对在2020年一季度的业绩产生了正向提升。

  2、在疫情期间,公司积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疫情防控现场和线上办公相结合的模式,高效承建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的核心系统,同时也为全国600多家医院做了软件升级,加入了疫情管理模块,为更多地区及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此外,下属子公司东华智慧城市集团联合腾讯已逐步完成北京市东城区、云南省、镇江市、宁波市、珠海市、渭南市等20个省市区的疫情小程序上线,助力各省市打好疫情防控战。

  3、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存在推迟的情形。公司抓好生产经营,以线上办公的形式保证了一季度整体经营持续稳定,认真按照年度战略规划,抓好落实、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3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与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涉及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投入,公司将根据未来明确的交易金额,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医疗5G应用、数字化营销等新技术的应用具有广阔前景。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国际”)同意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人才、资源、技术、产品及市场优势,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形成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近日,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开放公平、优势互补、共创共赢、市场主导”的合作原则,在北京市签署了《关于智慧城市、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3、法定代表人:邬涛

  4、注册资本:16,2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营销策划、企业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信息调查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该企业2008年1月10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8年1月10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宣亚国际是国内领先的整合营销传播服务商及新一代的营销技术运营商,聚焦客户关注的营销挑战和压力,深入分析整合营销全链条的各个环节,在舆情大数据分析、媒介价值评估、大数据精准营销、智能内容创作、盘活存量市场、高质提升增量市场等营销技术应用方面进行了广泛探索和深入研究,为客户提供了综合的“营销技术”解决方案。

  宣亚国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乙方: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鉴于国内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医疗、5G、数字化营销等新技术的应用具有广阔前景,双方同意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人才、资源、技术、产品及市场优势,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形成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原则

  双方将本着“开放公平、优势互补、共创共赢、市场主导”的原则,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人才、资源、技术、产品及市场优势,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形成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开放公平:坚持公平、开放的合作原则,以积极沟通、深入交流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2、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特别加强各自的信息资源、垂直技术、专业方法、优秀团队等方面的优势互补;

  3、共创共赢:双方要抓住国家2020年新基建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主动改善和创造合作条件、扩大合作领域、落实合作措施、提高合作效益,不断扩大双方的合作行业空间,实现共创共赢;

  4、市场主导:按照“市场运作,互相推动”的方式推进双方的区域性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化利益共享机制,共同引导双方的合作方向。

  (三)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将对方作为战略发展合作伙伴,按本协议的约定来推进如下合作:

  1、共同研究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视频、智慧城市、智慧产业等技术在广电、教育、医疗、金融、保险、证券、港口、能源、汽车等行业的深度融合解决方案,在方案制定、试点示范、战略客户拓展、项目推进、成果交付、营销科技服务等层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2、利用公司在云计算、信息系统建设、数据中心建设方面的优势以及宣亚国际在大数据中台建设、人工智能技术、数据治理以及数据产业整合营销策略上的优势,双方共同研究基于大数据、视频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大数据中台、智慧中台等应用场景;利用宣亚国际在企业服务、市场、客户、营销等领域的优势以及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大数据中心建设的优势,帮助客户推进信息化以及智能化改造,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智能建设方案;

  3、加强全方位品牌建设与整合传播合作。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在实验演示、峰会、展会、研讨会、社交传播、国际传播中互相支持与提升品牌;双方在对外宣传合作成果时需经对方同意,合规宣传对方品牌。

  (四)合规要求及约定

  1、乙方同意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和规定;

  2、乙方同意不会有货物、软件(包括源代码)、服务或技术、商品、材料或其他供应品,直接或间接、全部或部分地,从源自任何受限制方或位于或总部位于受限制地区实体或个人,也不由任何受限制方或位于或总部位于受限制地区实体或个人制造,也不从或通过任何受限制方或位于或总部位于受限制地区实体或个人采购或其他方式获取;

  3、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时,应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反贿赂、反腐败等所适用法律法规;

  4、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通过任何第三方间接向任何公职人员、国际组织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承诺或给予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支持或激励。

  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宣亚国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双方未来将充分发挥双方在人才资源、技术研发、行业市场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加速推进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智慧城市、金融、医疗、能源等多个领域的应用落地,进一步强化双方的品牌建设与对外宣传,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张在细分行业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本合作协议涉及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投入,公司将根据未来明确的交易金额,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39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需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30日当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向东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发布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3人(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东,下同),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20,491,5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84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000,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346%。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46,492,3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194%。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44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9,371,3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2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46,134,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35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9,013,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05%;反对35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46,023,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469,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902,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29%;反对469,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二)》。

  总表决情况:同意1,346,134,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35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9,013,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05%;反对35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0年2月22日和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振强、王昆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