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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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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内容: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贷款互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

  ●本次互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与大众企管相互提供的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公司为大众企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亿元,大众企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大众企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大众企管累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互保金额为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 %,对本公司当期或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公司过去12个月与关联人大众企管进行的交易累计2次,金额共计为人民币14,800万元;与不同关联人没有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2020年3月30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贷款互保协议》,该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与大众企管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支持企业发展,公司与大众企管根据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的借款要求,通过互相提供担保的方式从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公司与大众企管相互提供的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公司为企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大众企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额度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互保期限为自协议所约定之互保事宜经双方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通过之日起36个月。即在上述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为其与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之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由届时所签署的担保协议具体约定。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代表公司与大众企管签署上述《贷款互保协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同时,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回避了该项关联担保议案的表决。

  3、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大众企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大众企管累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5、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为0。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S区182室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资本:人民币159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5年03月10日

  主要经营范围:出租汽车企业及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企业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室内装潢,经营出租车汽车业务,销售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大众企管最近三年的业务:出租汽车营运,3家专业4S店、7家汽车修理公司的汽车销售服务、酒店服务及房产物流等多家股权投资。

  3、关联方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大众企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 :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贷款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贷款资金投向要求:一方所用贷款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营业执照中许可的经营范围,公司和大众企管承诺互相为对方提供办理贷款所需的信用保证,并根据本协议及按照对方要求同债权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2、互保原则:公司向大众企管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每年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甲方年度上限”),及大众企管方向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每年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乙方年度上限”)。

  甲乙双方互保将实行等额原则。甲乙双方提供的互相担保按照以下公式各自计算就该财政年度内已提供担保贷款应收佣金费用。倘于有关财政年度内,一方应收之佣金费用总额等于另一方应收之佣金费用总额,则协议各方都无需支付佣金费用。倘于有关财政年度内,一方应收之佣金费用总额(“应收方”)高于另一方应收之佣金费用总额(“应付方”),应付方须于该财政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后的三个月内向应收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佣金费用净用额。

  每一笔担保的佣金费用=担保额x(年内有效的担保天数╱365)x 担保佣金费率。为免生疑,如于一个财政年度内,一方要求另一方担保的贷款超过一笔,则该方向另一方应付的佣金费用总额为就每笔担保产生的佣金费用的加总。每笔担保佣金费率乃参考担保服务提供商收取佣金的当时市场费率后厘定,预计担保佣金费率为0.3%-0.8%之间。

  3、互保期限: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履行互保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所约定之互保事宜经双方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通过之日起36个月(“有效期”)。

  4、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任何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履行完毕各自内部审议程序之日起生效。

  四、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15,507,350.59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8.80%,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大众企管签订《贷款互保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和大众企管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求,有利于双方持续稳定经营。互保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其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稳定。

  2、本互保协议是在双方对等的原则下签订的,在建立互保关系的情况下,向对方提供一定金额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大众企管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另外,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11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5名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的声明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贷款互保协议》是基于满足公司与大众企管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支持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将有利于双方可持续发展。

  (2)我们认为本次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双方经营发展实际需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3)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

  (4)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贷款互保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关联交易相关文件。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2) 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贷款互保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此次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的声明;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贷款互保协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会议决议;

  3、《贷款互保协议》;

  4、大众企管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0-007

  债券代码:143500           债券简称:18公用01

  债券代码:143740           债券简称:18公用03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

  信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3 月3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需求,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不超过170亿元(累计发生额),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融资金额、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0-008

  债券代码:143500           债券简称:18公用01

  债券代码:143740           债券简称:18公用03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上海众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大众(越南)国际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Interstellar Capital Investment CO., Limited、Allpay (International) Finance Service Corporation Limited、Platinum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al Limited 、Ultra Partner Limited、Century Charm Limited、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众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及年度内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00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50亿元。担保协议签署日期、地点视被担保人的需求情况而定。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15,507,350.59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对外担保无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0年度,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上海众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大众(越南)国际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Interstellar Capital Investment CO., Limited、Allpay (International) Finance Service Corporation Limited、Platinum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al Limited 、Ultra Partner Limited、Century Charm Limited、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众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及年度内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00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50亿元。担保协议签署日期、地点视被担保人的需求情况而定。

  2、由于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协议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仅限于本公司下属各级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海众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不受本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限制)。

  以上额度调剂可以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29号2122室

  3、法人代表:金波

  4、经营范围:投资各类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桥梁、机场跑道等市政基础项目及其相关辅助设施等。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329.1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79万元、负债总额 6.79万元、净资产 16,322.3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 -19.94 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29号2120室

  3、法人代表:金波

  4、经营范围:隧道、隧道运营的相关产业开发。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8,650.8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 36.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4,447.36万元、负债总额24,568.18万元、净资产 34,082.6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499.12 万元、净利润881.82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29号2121室

  3、法人代表:杨卫标

  4、经营范围:投资运营城市自来水供应及污水处理工程,投资固废处理工程基础设施等。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500.4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8.20万元、负债总额 34.45万元、净资产51,46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267.19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四)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路1720号

  3、法人代表:杨卫标

  4、经营范围:接纳并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485.5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10,302.5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247.89万元、长期借款总额17,303.92万元、负债总额 44,720.90万元、净资产 34,764.6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2,291.18万元、净利润6,897.85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五)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徐州市乔家湖村三八河

  3、法人代表:杨继才

  4、经营范围:环保工程、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服务;技术咨询;再生水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销售;非金融性资产经营;光伏发电站建设、运营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007万元、短期借款总额1,902.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011.32万元、负债总额 4,011.32万元、净资产 17,995.6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7.67万元、净利润10,464.51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

  (六)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徐州工业园区内(310国道、206国道交叉处南100米)

  3、法人代表:吕宣惠

  4、经营范围: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及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08.7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00.44万元、负债总额1,870.91万元、净资产 1,037.8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 860.46万元、净利润 166.05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七)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沛县东环路西侧、沿河大桥南

  3、法人代表:吕宣惠

  4、经营范围: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492.2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571.54万元、长期借款总额 800万元、负债总额 6,035.37万元、净资产1,456.9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762.63万元、净利润507.62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八)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东海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西南侧

  3、法人代表:王健

  4、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878.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379.78万元、负债总额 2,844.23万元、净资产 1,034.4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962.85万元、净利润 157.44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九)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徐州市乔家湖村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3、法人代表:吕宣惠

  4、经营范围:污水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及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250.6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00.32万元、负债总额1,210.90万元、净资产 5,039.7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 2,151.71万元、净利润612.48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310国道与206国道交叉处南100米

  3、法人代表:吕宣惠

  4、经营范围: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及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00.1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249.3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81.50万元、负债总额 3,785.74万元、净资产 1,214.4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 959.43万元、净利润401.46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一)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邳州市运河镇镇东村东500米

  3、法人代表:吕宣惠

  4、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运营。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52.0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 156.3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850.01万元、负债总额 3,472.91万元、净资产 1,479.1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585.57万元、净利润656.08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二)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09号

  3、法人代表:杨国平

  4、经营范围:煤气、天然气、燃气表社、燃气设备用具、燃气厨房设备、燃气输配、燃气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管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20,978.47万元、短期借款总额10,011.96元、流动负债总额 287,883.01 万元、负债总额 362,733.61万元、净资产158,244.8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 389,327.23万元、净利润13,632.13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

  (十三)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康桥镇沪南路2575号1226室(康桥)

  3、法人代表:杨国平

  4、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国内商业,资产重组,资产托管及相关业务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从事城市燃气、交通、水务、环保等经营性公用事业投资,实业投资。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773.7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68万元、负债总额17.68万元、净资产15,756.0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98.78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十四)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南通市工农北路59号

  3、法人代表:庄建浩

  4、经营范围:管道燃气生产、输配和供应、CNG的供应、液化石油气供应等。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6,206.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051.81万元、负债总额113,493.69万元、净资产42,712.7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 109,997.29万元、净利润5,064.36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十五)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24A01室

  3、法人代表:杨国平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848.29万元、负债总额27,508.38万元、净资产52,339.9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754.72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十六)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泰谷路169号A楼906室

  3、法人代表:杨国平

  4、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3,837.9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0.15万元、负债总额0.15万元、净资产53,837.7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4.96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十七)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3、法人代表:杨国平

  4、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7,267.5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总额85,568.9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7,871.09万元、长期借款总额24,053.28万元、负债总额161,453.82万元、净资产55,813.7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4,654.89万元、净利润4,541.93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

  (十八)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1112室

  3、法人代表:李伟涛

  4、经营范围:通过集团会员卡系统提供企业管理咨询策划及商务信息咨询,通过员工服务卡体系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员工福利相关的管理、策划、咨询及代理服务等。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026.7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970.99万元、负债总额4,970.99万元、净资产10,055.7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404.28万元、净利润98.07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十九)上海众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众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1-5932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3、法人代表:陈佳敉

  4、经营范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财务咨询、翻译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等。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4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279.83万元、负债总额4,421.95万元、净资产1,028.0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 613万元、净利润85.57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十)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FLAT/RM 8204B, 82/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Austin Road West, KL

  3、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货物运输相关业务及投资活动。

  4、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344.82万美元、短期借款总额3,721.31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16,148.70万美元、负债总额16,148.70万美元、净资产13,196.12万美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1,217.46万美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十一)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纺织工业园

  3、法人代表:吕宣惠

  4、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及运营服务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9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10.55万元、长期借款总额1,048.25万元、负债总额 2,853.63万元、净资产1,090.3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 531.56万元、净利润98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十二)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

  3、法人代表:梁嘉玮

  4、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普通货运(货运出租)、普通货运(搬场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类(易燃气体)),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国内货运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389.5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307.94万元、负债总额3,596.59万元、净资产5,792.9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8,378.82万元、净利润423.61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

  (二十三)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021号10幢G1016室

  3、法人代表:梁嘉玮

  4、经营范围: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4,594.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6.72万元、负债总额136.72万元、净资产124,457.3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324.75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十四)上海大众运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运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56号

  3、法人代表:何洲

  4、经营范围:装卸服务、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等。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45.8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27.02万元、负债总额1,643.05万元、净资产1,002.8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682.58万元、净利润638.68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十五)Platinum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al Limited

  1、公司名称: Platinum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al Limited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0.02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0.89万美元、负债总额0.89万美元、净资产-0.87万美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0.28万美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十六)CENTURY CHARM LIMITED

  1、公司名称:CENTURY CHARM LIMITED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0.01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1.19万美元、负债总额1.19万美元、净资产-1.18万美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0.31万美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十七)ULTRA PARTNER LIMITED

  1、公司名称:ULTRA PARTNER LIMITED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0.01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1.19万美元、负债总额1.19万美元、净资产-1.18万美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0.31万美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十八)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1、公司名称: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2、注册地址: FLAT/RM 8204B, 82/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Austin Road West, KL

  3、经营范围:CORP4、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768.52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1,114.61万美元、负债总额1,114.61万美元、净资产5,653.92万美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172.55万美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十九)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1、公司名称: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2、注册地址: FLAT/RM 8204B, 82/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Austin Road West, KL

  3、经营范围:CORP

  4、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17.57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1.28万美元、负债总额1.28万美元、净资产316.28万美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3.76万美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三十)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1、公司名称: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2、注册地址: FLAT/RM 8204B, 82/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Austin Road West, KL

  3、经营范围:CORP

  4、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9.21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0美元、负债总额0美元、净资产499.21万美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0.14万美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三十一)Interstellar Capital Investment CO., Limited

  1、公司名称:Interstellar Capital Investment CO., Limited

  2、注册地址:FLAT/RM 8204B, 82/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Austin Road West, KL

  3、经营范围:CORP

  4、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222.4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96万元、负债总额8.96万元、净资产41,213.4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4万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三十二)Allpay (International) Finance Service Corporation Limited

  1、公司名称:Allpay (International) Finance Service Corporation Limited

  2、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广东道1号港威大厦6座30楼3011室

  3、经营范围:CORP

  4、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59.03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 0美元、负债总额0美元、净资产659.03万美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美元、净利润2.67万美元。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三十三)大众(越南)国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大众(越南)国际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越南胡志明市

  3、法人代表:庄自国

  4、经营范围:管理咨询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94.9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5.06万元、负债总额35.06万元、净资产3,259.9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96.59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三十四)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乔家湖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3、法人代表:杨卫标

  4、经营范围: 环境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环境工程、水处理工程、水利工程、防水工程、市政工程、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销售;光伏发电站建设、运营、管理;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供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0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0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十五)上海大众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大众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闸公路999号1幢3层3008室

  3、法人代表:赵晔青

  4、经营范围:管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燃气设备检测。从事燃气管道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燃气报警装置、不锈钢厨房设备、燃气设备批发、零售。燃气灶具安装、维修。燃气经营、水电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81.1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5.06万元、负债总额365.06万元、净资产1,016.0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588.05万元、净利润16.09万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三十六)上海众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众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2001号1幢4部位三层333室

  3、法人代表:梁嘉玮

  4、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限SPV),租赁业务,向国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0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0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

  以上被担保人均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不是个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期限及金额是根据被担保人的经营需求而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监会、银监会联合颁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2019年末的资产现状及结合各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和未来的发展,遵循“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累计担保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00亿元。

  2、被担保人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由本公司推荐人员担任,公司对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被担保对象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自身完全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是可行的,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2019年,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含外币折算)  1,721,111,561.56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15,507,350.59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8.80%,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在以上范围内的综合授信和对外担保,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经营层具体实施,授权有效期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0-009

  债券代码:143500           债券简称:18公用01

  债券代码:143740           债券简称:18公用03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35亿元范围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委托理财期限为自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委托理财的双方均为独立的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35亿元范围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债券(国债、国债逆回购、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外汇金融产品(远期结售汇、掉期、汇率挂钩产品、期权等)、货币基金等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投资理财的审批流程及管理流程,以保证资金安全、有效。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及子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管控外币汇率风险,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意见: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并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0-010

  债券代码:143500           债券简称:18公用01

  债券代码:143740           债券简称:18公用03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 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10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饶海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江海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晨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2019年度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听取了会计师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和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合理,制定的审计策略能有效抓住公司重点业务及其重点环节,审计结果合理有效;内部控制审计程序科学、测试有效。立信会计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年报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再次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境内审计师,再次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师,任期均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本公司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境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0-011

  债券代码:143500           债券简称:18公用01

  债券代码:143740           债券简称:18公用03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不得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情形,具备发行的资格和条件。

  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概况

  (一)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种类

  具体发行的种类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以下简称“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本议案中所称的拟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二)发行方式和规模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合计不超过90亿元(含90亿元),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每次具体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提请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并对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投资者。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由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五)债券期限和品种

  有固定期限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无固定期限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由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六)票面利率

  由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

  (七)担保措施

  由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建设等用途。具体用途由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九)偿债保障措施

  就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由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十)债券上市/挂牌安排

  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挂牌相关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三、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上市/挂牌及上市/挂牌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挂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挂牌地的交易所上市/挂牌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挂牌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挂牌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7、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获授权人士为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孰早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但若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四、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

  ■

  2、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⑴ 2016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2016年增加合并单位情况

  ■

  ⑵ 2017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2017年增加合并单位情况

  ■

  ⑶ 2018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2018年增加合并单位情况

  ■

  (二)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亿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亿元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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