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20-013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4日。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通讯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3月2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栋北四楼A4068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通过通讯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迟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传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卫勇、何垭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传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