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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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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05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资金未如期到账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破产清算风险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的重整资金7亿元未能按照重整计划草案要求于2020年3月28日前到账。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需向亿阳集团投资不低于12亿元,其中,6.15亿元用于清偿亿阳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或有);3.17亿元用于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普通债权中现金清偿部分;2.68亿元用于支付重整执行费用、补充公司后续发展所需资金。

  重整计划规定的重整资金未能如期支付,相关债权的清偿(转股及包括共益债务、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等在内的现金清偿)及破产费用支付能否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亿阳集团现在仍存在重整计划不能执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净资产可能继续为负的风险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果出现在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不能执行完毕或亿阳集团破产清算的情形,公司20.32亿元预计负债将不能转回。在此情况下,公司存在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风险。

  ●公司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与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结果息息相关,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仍然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32亿预计负债的转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在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公司20.32亿预计负债的转回需以下条件全部满足:1)以现金方式向债权人分配的偿债资金已分配至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已提存至受管理人监督的公司银行账户;2)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对留债清偿债权已经作出明确清偿安排(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3)转股债权人已经将转股债权直接通过第三方持股转为亿阳集团股份(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4)根据重整计划规定需要预留的偿债资金已划入指定银行账户,需要预留股份划转至管理人指定第三方名下)。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未能在2019年年报披露前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将无法转回20.32亿元预计负债。

  ●公司全员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风险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日趋严重,现金流极度紧张,重整资金未如期到位,公司现金流紧张状况无法缓解,已影响公司全员工资发放。

  一、亿阳集团重整相关进展

  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亿阳集团重整投资人应于2020年3月28日前支付重整计划规定的第一部分7亿元投资款。上述资金未能于3月28日前到账。

  公司多次向亿阳集团及亿阳集团管理人问询重整计划后续进展情况,现将亿阳集团及亿阳集团管理人的回复公告如下:

  (一)亿阳集团回复:

  由于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截止2020年3月28日,亿阳集团重整投资人上海华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图”)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或与相关方组成的联合体的首期投资款尚没有到位。

  重整投资人通知本公司其依据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疫情有关法律问题的政策,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亿阳集团管理人申请延长首期付款期限。

  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答记者问。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支持企业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第14条规定:“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充分考量疫情因素。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破产重整投资者招募困难或者无法制定可行重整计划草案的,破产重整时间可适当延长。”

  亿阳集团债委会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决定按照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继续执行,债委会成员单位派人进驻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做好包括债转股在内的重整计划的执行和公司后续的管理工作。重整计划已经哈尔滨市法院裁定批准,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应当按照重整计划严格执行。

  重整计划规定:“如重整投资人在 2020 年 3 月 28 日前不能支付前两笔合计7亿元的,重整投资人无条件退出。重整投资人受让的 20 亿股份自 2020年 3月29日起按如下分配:10%用于向亿阳信通提供担保(或有)的债权人按照债权额同比例分配;10%为拟处置财产担保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预留;剩余部分向全体转股债权人同比例补充分配;如 2020年 3 月 28 日后亿阳集团选择重新确定战略投资人的,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额和债权人数双过半表决规则通过后实施。”

  公司将积极全力配合债委会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同时督促重整投资人尽快支付重整投资款。

  (二)亿阳集团管理人回复:

  “2020年3月28日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由债委会主席单位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召集并主持,研究执行重整计划后续工作,管理人列席会议。管理人在会上的意见是,在没有完成债转股和新的股东大会履职前,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生产经营,并向债委会报告工作,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参会债权人同意管理人这一意见。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投资企业应当努力维护稳定,管理人将积极支持工作。”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与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结果息息相关,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破产清算风险

  2020年3月28日前亿阳集团重整投资人未能按重整计划草案要求支付重整计划规定的第一部分投资款7亿元,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的难度和风险都已增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人需向亿阳集团投资不低于12亿元,其中,6.15亿元用于清偿亿阳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或有);3.17亿元用于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普通债权中现金清偿部分;2.68亿元用于支付重整执行费用、补充公司后续发展所需资金。

  目前,重整计划规定的重整资金未能如期支付,相关债权的清偿(转股及包括共益债务、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等在内的现金清偿)及破产费用支付能否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亿阳集团现在仍存在重整计划不能执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的涉诉及担保相关事项以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均与亿阳集团密切相关,如果亿阳集团破产清算,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存在不确定性

  2020年2月29日,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裁定书编号:黑01破5-2号)。重整计划执行中,需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视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涉诉及担保事项相关债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可据此转回预计负债20.32亿元:1)以现金方式向债权人分配的偿债资金已分配至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已提存至受管理人监督的公司银行账户;2)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对留债清偿债权已经作出明确清偿安排(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3)转股债权人已经将转股债权直接通过第三方持股转为亿阳集团股份(拟处置财产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4)根据重整计划规定需要预留的偿债资金已划入指定银行账户,需要预留股份划转至管理人指定第三方名下)。

  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系基于法院已裁定批准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且经向亿阳集团了解,重整计划预计于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前可以执行完毕这一前提条件所进行的更正,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审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出现在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不能执行完毕或亿阳集团破产清算的情形,公司将无法转回20.32亿元预计负债,在此情况下,公司存在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风险。如果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及会计师判断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出现与公司相关的重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非经常性损益事项的重大偏差,公司将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的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2019年年报为准。公司2019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

  3、主营业务风险

  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人员有一定流失,项目交付受到一定影响,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滑,营业利润出现较大亏损。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所受影响日趋严重,现金流极度紧张,重整资金未如期到位,公司现金流紧张状况无法缓解,已影响公司全员工资发放。

  4、公司暂停上市风险

  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仍然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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