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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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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末总股本3,62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2,100,000元,占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7%,占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7.3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向个人、机构、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证券金融产品和服务,以获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以及通过自有资金投资获取投资收益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等业务。全资子公司华安新兴主要为母公司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全资子公司华富瑞兴主要从事金融产品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控股子公司华安期货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主要参股公司华富基金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业务。根据收入性质与资本使用方式的不同,公司主要业务可分为一般中介型业务、资本中介型业务及资本型业务三大模式。其中,一般中介型业务主要包括经纪、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本中介型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股票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式回购、做市商等业务;资本型业务主要包括证券自营、股权投资、另类投资等业务。

  ■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融通资本、资本定价与资源配置等功能。证券市场与实体经济紧密依存,对于引导储蓄转化为社会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在这一思想引领下,资本市场将进一步明确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的定位,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未来几年,随着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化提速、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的更趋健全以及证券监管转型的成效显现,我国证券行业将迎来更有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将得到巩固和提升。在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主基调下,各项业务发展更加规范有序,总体上处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变革转型期。与此同时,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影响也不可低估。2019年国际形势更加错综复杂、充满矛盾。由于大国博弈加剧、贸易壁垒增加、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上升,世界经济增速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的最低水平。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受证券行业监管全面从严、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证券行业呈现明显的螺旋式发展特征,周期性特征较为显著。证券公司经纪、自营、信用交易等主要业务对证券市场波动的敏感性较高,证券市场交投活跃、股指走高,则证券公司业绩增长,反之则下滑。2019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提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的未经审计的2019年证券公司经营数据,整体经营水平进入综合类券商行业前三分之一位次,部分经营指标进入前四分之一位次。公司2019年行业分类评级继续保持A类A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各项债券均按时进行了付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5月20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15华安02和18华证01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报告于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结果的含义为“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15 华安 02”和“18华证01”的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结果的含义为“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评级结果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对15华安02和18华证01在存续期内进行跟踪评级,根据上交所对跟踪评级报告披露时间的要求,预计上述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无不定期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评级无变化,对投资者适当性无影响。

  因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进行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509.63亿元,较期初增长14.7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132.68亿元,较期初增长5.94%。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2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48%、100.1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3%,较上年度增长4.16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之“五、11、金融工具”。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之“五、42(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批准。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注: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子公司华安期货的子公司;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华富嘉业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十一节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

  注:安华定增1号私募投资基金为华富嘉业发起设立的契约型私募基金。

  上述结构化主体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十一节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①本期减少子公司:

  ■

  ②本期增加子公司

  ■

  ③本期新增结构化主体

  ■

  ④本期减少结构化主体

  ■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董事瞿元庆、独立董事王烨、尹中立、郑振龙以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回避表决。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仕兵回避表决。

  (三)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瞿元庆回避表决。

  (四)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0年度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资本的400%。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

  二、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上述额度是根据监管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董事会、公司经营层对于市场的判断。公司经营层将审慎经营,根据市场环境决定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9年末总股本3,62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2,100,000.00元,占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7%。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工作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反洗钱工作内部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合规总监2019年工作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定于公司住所地。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其中监事马军伟、李焱、李永良、张海峰以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工作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主要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反洗钱工作内部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2019年稽核工作情况和2020年稽核工作计划的报告》。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2019年5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公司拟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发布的新收入准则、2019年新发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以及债务重组准则。根据准则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19年6月10日和6月17日起分别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根据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进而更加合理科学的确认公司的收入。公司对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变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该调整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19年度利润总额不构成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涉及关联方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审议,并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3、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19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控集团”)持有公司909,020,8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10%。其中,限售流通股887,020,8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无限售流通股22,020,8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0%,是公司控股股东。

  国控集团成立于1999年9月21日,是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进行投资、参股、控股以及产权交易。截至2019年末,国控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住所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868号琥珀新天地东苑1号楼。

  (二)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9年末,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徽出版集团”)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6,133,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7%;其中通过“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00,000 股,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6.47%,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安徽出版集团成立于2005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民,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圣泉路1118号,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安徽出版集团经营范围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实行资产或股权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及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图书租型造货咨询服务。

  (三)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创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8,825,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其中,通过“东方创业-安信证券-19东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000,000 股,约占其所持股份的29.31%,占公司总股本的1.93%。公司董事瞿元庆担任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东方创业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有关情况见该公司公告。

  (四)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能电力”)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0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2%。皖能电力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有关情况见该公司公告。

  (五)其他关联方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国控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预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是在符合公平原则下与包括关联方在内的所有客户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27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应收账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在2019年上半年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328.06万的基础上,2019 年下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0,520.01万,全年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2,848.07万元,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减值计提

  1.到期未兑付债券转入

  应收账款中到期未兑付债券转入为公司合并范围内资管产品购买的债券到期应付未付的本金款项。其中涉及的违约债券发行主体包括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因上述违约债券本金偿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已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结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本着公允反映估值的原则,对2019年新增违约债券按逾期期限和第三方估值计算减值孰高的金额进行计提,2019年共计提减值准备12,313.46万元。

  2.代垫清算款

  2018年9月公司与北京淳信资本签订合同接受委托代为办理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2019年12月,北京淳信管理的淳信优债15号用于债券回购交易的质押债券因北大方正集团债券违约事件出现估值连续下调,由于北京淳信无法及时补足资金及质押品,根据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则,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交收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淳信优债15号代垫的清算资金余额为2.54亿元,经过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12,685.43万元。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主要为股票质押业务减值计提。其中2019年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第一、二阶段计提减值准备为600.74万元,第三阶段计提减值准备为14,656.94万元。第三阶段计提减值的项目涉及的质押股票为*ST刚泰。公司该笔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合约本金为人民币2.22亿元。在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股价持续下跌并跌破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即平仓线)140%,且低于平仓线后未及时补足质押物构成违约。2019年刚泰控股公司因上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目前还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经减值测试,对该项股票质押项目本金与担保物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14,656.94万元。

  (三)其他资产减值计提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9年公司对其他相关业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343.24万元。其中,应收利息减值计提为上述到期未兑付债券利息、刚泰控股股票质押项目违约利息等计提的减值,合计2,025.41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557.93万元,转回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3.80 万元,转回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16.3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2,848.07万元,减少2019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42,848.07万元,减少2019年度净利润32,136.0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909            证券简称: 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在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8,359,114.7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38,513,988.64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债券存续期间“按照不低于税后利润1%的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不低于税后利润11%的比例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的决议,公司按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1%、11%、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300,042,951.77元;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规定》,按大集合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6,863,047.43元后,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31,607,989.44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1,728,439,363.43元(根据新会计准则调整后数据),减去公司2019年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股利 217,260,000.00元,减去 2019年指定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处置转出的未分配利润879,764.36元,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41,907,588.51元。

  根据相关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2019年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为142,811,755.97元,因此,公司2019年末累计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为1,999,095,832.5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9年末总股本3,62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2,100,000.00元,占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7%。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779,807,588.5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材料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公司代码:600909                                                  公司简称:华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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