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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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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3 中国石化全体董事均参加了中国石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4本公司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中国石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建议派发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19元(含税),加上中期已派发股利每股人民币0.12元(含税),全年股利每股人民币0.31元(含税)。上述建议尚待股东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

  2 中国石化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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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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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9年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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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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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9年本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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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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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于2019年12月31日,中国石化的股东总数为478,617户,其中境内A股472,818户,境外H股5,799户。于2020年2月29日,中国石化股东总数为503,142户。中国石化最低公众持股数量已满足香港上市规则规定。

  于2019年12月31日,中国石化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与2018年12月31日相比。

  注2: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53,150,000股H 股,占中国石化股本总额的0.4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同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外,中国石化未知上述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4.2 中国石化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包括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553,150,000股H 股。

  5 经营业绩回顾

  2019年,世界经济增速放缓,中国经济平稳发展,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6.1%。面对国际油价宽幅震荡,境内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境内成品油市场资源供应充裕、竞争异常激烈,化工品价格持续下跌等市场环境,本公司主动应对市场变化,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遵循“专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国际化布局、一体化统筹”运营准则,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

  5.1 市场环境回顾

  (1) 原油、天然气市场

  2019年,国际原油价格宽幅震荡。布伦特原油现货价格全年平均为64.21美元/桶,同比下降10.0%。随着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境内天然气需求旺盛,据发改委统计,全年境内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 3,06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4%。。

  (2) 成品油市场

  2019年,境内成品油市场需求保持增长,市场资源总体供大于求。据发改委统计,成品油表观消费量(包括汽油、柴油和煤油)为3.3亿吨,同比增长1.4%。其中,汽油增长2.3%,煤油增长6.2%,柴油下降0.5%。全年成品油价格调整21次,其中上调15次,下调6次。

  (3) 化工产品市场

  2019年,境内化工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据本公司统计,境内乙烯当量消费量达5,271万吨,同比增长11.8%,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三大合成材料表观消费量同比分别增长10.1%、12.5%和3.6%。国内化工产品平均价格同比下降12.6%,化工毛利缩窄。

  5.2生产经营

  (1)勘探及开发

  2019年,本公司全面实施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行动计划,积极推进高质量勘探和效益开发,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降本减费,稳油增气降本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勘探方面,加强新区新领域风险勘探和预探力度,在塔里木盆地、四川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取得一批油气新发现,境内全年新增油气经济可采储量5.87亿桶油当量,油气储量替代率达138.7%。在原油开发方面,推进顺北油田产能建设,加强老区难动用储量效益建产力度,加大提高采收率技术攻关和应用,夯实稳产基础;在天然气开发方面,积极推进涪陵、威荣、川西等气田产能建设,加大天然气扩市拓销力度,推动全产业链协调发展。全年油气当量产量458.92百万桶,其中,境内原油产量249.43百万桶,天然气产量10,477.8亿立方英尺,同比增长7.2%。

  勘探及开发产量情况:

  ■

  (2) 炼油

  2019年,本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增产汽油和航煤,高附加值产品产量进一步提高,柴汽比降至1.05;优化完善低硫船用燃料油生产方案,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发挥产销一体化优势,适度增加成品油出口,保持了较高的加工负荷;加快先进产能建设,有序推进结构调整项目;全面优化生产组织,炼油装置保持安全平稳运行;完善营销机制,高档润滑油脂、液化气、沥青、硫磺等产品销量实现较好增长。全年加工原油2.49亿吨,生产成品油1.60亿吨,同比增长3.4%,其中,汽油产量增长2.6%,煤油产量增长7.8%。

  炼油生产情况:

  单位:百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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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境内合资公司的产量按100%口径统计。

  (3) 营销及分销

  2019年,面对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本公司充分发挥产销协同和营销网络优势,坚持“量效兼顾、量价双收”的经营思路,统筹资源配置,全力扩销增效,保持了经营总量和零售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客户为中心,大力开展精准营销和差异化营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终端网络布局,巩固提升网络优势;加快加气站建设和投运,探索加氢站布局。全年成品油总经销量2.55亿吨,同比增长7.3%,其中境内成品油总经销量1.84亿吨,同比增长2.3%。同时,加强自有品牌商品的开发和销售,持续推进非油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化改革,加快非油业务发展。

  营销及分销营运情况:

  ■

  注:成品油总经销量包含了成品油经营量和贸易量。

  (4) 化工

  2019年,本公司坚持“基础+高端”的发展思路,加快优势和先进产能建设,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深化原料结构调整,提高产品收率,降低原料成本;深化产品结构调整,密切产销研用结合,大力推进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新产品和专用料比例;深化装置结构调整,加强装置和产品链的动态优化,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装置负荷和排产。全年乙烯产量1,249万吨,同比增长8.5%,合成纤维差别化率达到90%,合成树脂新产品和专用料比例达到65.3%。同时,深化精细营销和精准服务,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全年化工产品经营总量为8,950万吨,同比增长3.3%,实现了全产全销。

  化工主要产品产量:

  单位: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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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境内合资公司的产量按100%口径统计。

  (5) 科技开发

  2019年,本公司积极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联合研发中心、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上游方面,四川盆地海相大中型气田富集理论和勘探技术研究取得进展,支撑四川盆地天然气储量突破,自主研发钻井旋转导向系统在胜利油田成功应用。炼油方面,开发不同配方低硫船燃并通过发动机性能测试和耐久试验,高档汽柴油机油达到国际最新标准并实现工业生产和商业推广。化工方面,第二代高效环保芳烃工业示范装置成功开车,浆态床蒽醌法制双氧水、对位芳纶成套技术实现工业转化,新结构分子筛SCM-15获国际分子筛协会结构代码。全年申请境内外专利6,160件,获得境内外专利授权4,076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获中国专利金奖1项、银奖3项、优秀奖3项。

  (6) 健康、安全、安保、环境

  2019年,本公司持续完善并全面运行HSSE管理体系。推进全员健康管理,建立职业健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保障机制。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严格承包商安全和直接作业环节监管,确保了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完善立体防控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水平。2019年,本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绿色企业行动计划和生态环保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污染物减排目标。与去年相比,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0.4%;工业取新水量同比减少1.1%;外排废水COD量同比减少2.1%;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减少3.9%;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达到100%。详细信息参见《中国石化2019年可持续发展进展报告》。

  (7) 资本支出

  2019年本公司注重投资的质量和效益,不断优化投资项目,全年资本支出人民币1,471亿元。勘探及开发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617亿元,主要用于胜利、西北原油产能建设和涪陵、威荣页岩气产能建设,推进新气管道一期、鄂安沧一期、青宁管道、文23储气库、金坛储气库及境外油气项目建设等;炼油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314亿元,主要用于中科炼化项目建设,镇海、天津、茂名、洛阳等炼油结构调整项目;营销及分销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296亿元,主要用于加油(气)站、成品油库、管道及非油品业务等项目的建设;化工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224亿元,主要用于中科、镇海、古雷、海南等项目,中韩、中沙乙烯改造,海南高效环保芳烃(二期)、中沙聚碳以及中安煤化工等项目建设;总部及其他资本支出人民币20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装置及信息化项目建设。

  5.3 业务展望

  (1) 市场展望

  展望2020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不可避免会对国内经济造成较大冲击,但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预计上半年能源化工产品需求较弱,疫情过后,积累的需求有望快速释放。综合考虑产油国供给能力、全球需求增长、库存水平、地缘政治等影响,预计国际油价低位震荡。

  (2) 生产经营

  2020年,本公司将贯彻“改革、管理、创新、发展”的工作方针,聚焦全产业链系统优化,着力拓市场、防风险、抓机遇,尽最大努力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和油价大幅下跌带来的负面影响,力争实现较好的经营业绩。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计划目前正在动态调整中。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趋势,确定全年生产经营安排。

  勘探及开发板块:在低油价环境下,本公司将优化项目实施方案,继续加强高质量勘探,不断夯实资源基础,大力降本减费,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原油开发方面,推进顺北、塔河、准西缘等油田产能建设,加强老区效益开发;在天然气开发方面,加快重点产能建设,统筹推进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实现天然气全产业链效益最大化。初步计划原油产量保持稳定;天然气产量实现增长。

  炼油板块:在低油价环境下,本公司将坚持产销一体化协调,统筹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合理安排装置负荷和排产,推动炼油产业链高效运转;优化原油资源配置,统筹原油供应全过程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深化产品结构调整,根据市场变化增产适销对路产品;加快低硫船燃项目建设和储运设施改造,快速增加市场占有率。

  销售板块:本公司将坚持量效兼顾的经营思路,发挥产销一体化优势,全力拓市扩销,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大力开展精准营销和差异化营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智能加油站建设,统筹天然气、加氢站布局,巩固提升网络优势;推进非油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开发自有品牌,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推动非油业务快速发展。

  化工板块:本公司将继续坚持“基础+高端”发展方向,加快优势和先进产能建设,持续深化结构调整,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创效能力。加强装置和产品链的动态优化,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装置负荷和排产;深化原料结构调整,提高产品收率,不断降低成本;深化产品结构调整,强化产销研用结合,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增产高附加值产品。同时,提升精细营销、精准服务水平,深化电商平台专业化运营,积极拓展境外市场,不断增加市场占有率。

  科技开发:本公司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围绕超深层油气、致密油气、页岩油气等方面,加强勘探开发技术攻关;炼油领域加快重油加工技术攻关,提升油品质量升级技术,推进针状焦等技术实施;化工领域持续提升乙烯、芳烃成套技术水平,加强光电材料、可降解材料研发,加快大丝束、高性能碳纤维等技术产业化进程。同时,着力推进前沿和新领域技术研究,以科技创新引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资本支出:2020年本公司初步计划资本支出人民币1,434亿元,未来将根据市场变化,动态优化调整投资项目。初步计划勘探及开发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611亿元,重点安排胜利、西北原油产能建设和涪陵、威荣页岩气产能建设,推进天然气管道和储气库以及境外油气项目建设等;炼油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224亿元,重点做好中科炼化项目建设和投运,镇海、天津、茂名、洛阳等炼油结构调整项目建设;营销及分销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220亿元,重点安排加油(气)站、成品油库、管道及非油品业务等项目;化工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323亿元,重点做好中科、镇海、古雷等项目建设,中韩、中沙乙烯改造,中沙聚碳、九江芳烃以及中安煤化工等项目建设;总部及其他资本支出人民币56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装置及信息化项目建设。

  6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年度报告所列的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摘自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讨论中涉及的产品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6.1合并经营业绩

  下表列示本公司相关各期合并利润表中主要收入和费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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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营业额及其他经营收入

  2019年,本公司营业额为人民币29,005亿元,同比增长2.6%。主要归因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及贸易业务量同比增加。

  下表列示了本公司2019年和2018年的主要外销产品销售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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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生产的绝大部分原油及少量天然气用于本公司炼油、化工业务,其余外销给予其他客户。2019年,外销原油、天然气及其他上游产品营业额为人民币1,111亿元,同比增长18.8%,主要归因于本公司持续推进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积极拓市扩销,天然气对外销售实现量价齐升。

  2019年,本公司炼油事业部和营销及分销事业部对外销售石油产品(主要包括成品油及其他精炼石油产品)实现的对外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5,352亿元(占本公司营业额及其他经营收入的51.8%),同比降低1.5%,主要归因于成品油及其他精炼石油产品价格同比降低。汽油、柴油及煤油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3,036亿元(占石油产品销售收入的85%),同比降低1.1%;其他精炼石油产品销售收入人民币2,316亿元(占石油产品销售收入的15%),同比降低3.4%。

  本公司化工产品对外销售收入为人民币4,255亿元(占本公司营业额及其他经营收入的14.3%),同比降低7%。主要归因于化工产品供应增加,产品价格大幅下降。

  (2) 经营费用

  2019年,本公司经营费用为人民币28,800亿元,同比增长2.5%。经营费用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采购原油、产品及经营供应品及费用为人民币23,809亿元,同比增长3.8%,占总经营费用的82.7%。其中:

  采购原油费用为人民币6,812亿元,同比降低2.9%。2019年外购原油加工量为22,874万吨(未包括来料加工原油量),同比增长0.7%;外购原油平均单位加工成本人民币3,326元/吨,同比降低3.6%。

  外购成品油费用为人民币3,649亿元,同比增长2.6%。

  贸易采购费用为人民币7,383亿元,同比增长12.6%。

  其他采购费用为人民币5,965亿元,同比增长2.7%。

  销售、一般及管理费用为人民币553亿元,同比降低15.7%。主要归因于实施新租赁准则,部分加油站、土地等租赁支出核算到折旧和财务费用,以及公司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影响。

  折旧、耗减及摊销为人民币1,088亿元,同比降低1.1%。主要归因于公司上游板块经济可采储量增加,油气资产折耗率下降,折耗减少。

  勘探费用为人民币105亿元,同比降低2.2%。

  职工费用为人民币815亿元,同比增长4.8%。

  所得税以外的税金为人民币2,425亿元,同比降低1.6%。主要归因于增值税税率下调,以增值税为税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比减少32亿元。

  其他费用净额为人民币4.4亿元。

  (3) 经营收益为人民币862亿元,同比增长4.8%。主要归因于勘探及开发事业部盈利大幅增加。

  (4) 除税前利润为人民币899亿元,同比降低9.3%。主要归因于公司炼化业务主要产品毛利收窄的影响。

  (5) 所得税为人民币179亿元,同比降低11.5%。

  (6) 非控股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146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27亿元。

  (7)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575亿元,同比降低6.7%。

  6.2资产、负债、权益及现金流量

  (1) 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 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 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6.3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分析

  (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分事业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如下:

  ■

  营业利润:2019年本公司实现营业利润为人民币900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14亿元。

  净利润:2019年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6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55亿元,下降8.7%。

  (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

  ■

  2019年末本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7,551亿元,比上年末人民币增加1,628亿元.。

  2019年末本公司的长期负债为人民币3,018亿元,比上年末人民币增加1,322亿元。

  2019年末本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8,769亿元,比上年末人民币增加192亿元。

  (3)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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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

  6.4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公司是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大型能源化工公司,具有较强的整体规模实力:是中国大型油气生产商;炼油能力排名中国第一位;在中国拥有完善的成品油销售网络,是中国最大的成品油供应商;乙烯生产能力排名中国第一位,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化工产品营销网络。

  本公司一体化的业务结构使各业务板块之间可产生较强的协同效应,能够持续提高企业资源的深度利用和综合利用效率,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公司拥有贴近市场的区位优势,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公司成品油和化工产品经销量逐年提高;本公司不断推进专业化营销,国际化经营和市场开拓能力不断增强。

  本公司拥有一批油气生产、炼油化工装置运行以及市场营销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在生产经营中突出精细管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下游业务具有明显的经营成本优势。

  本公司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科技体制机制,科研队伍实力雄厚、专业齐全;形成了油气勘探开发、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战略新兴四大技术平台,总体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部分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本公司注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坚持可持续发展模式;中国石化品牌优良,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

  6.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年度间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报表项目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

  6.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中国石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建议派发2019年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19元(含税),加上中期已派发股利每股人民币0.12元(含税),全年股利每股人民币0.31元(含税)。

  所派股利将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内资股股东和沪港通股东发放,以港币向外资股股东发放。以港币发放的股利计算的汇率以宣派股利日之前一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为准。

  7  已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8 财务报告

  8.1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8.2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修订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债务重组准则对本集团及本公司无显著影响,其他修订对本集团及本公司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 租赁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再重新评估。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i)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本集团及本公司按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

  剩余租赁期长于1年的,本集团及本公司根据2019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剩余租赁期短于1年的及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合同,本集团及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

  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区间为4.35%至4.90%。

  (ii) 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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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修改

  (i)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

  (ii) 对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

  承董事会命

  张玉卓

  董事长

  中国北京,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0-0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20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材料,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卓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并批准如下事项及议案:

  一、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2019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20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三、关于2019年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的说明。

  四、关于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7.14亿元。

  五、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共计人民币约4,476亿元,其中买入约2,868亿元、卖出约1,608亿元,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限额度范围内。

  六、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9日)公司的总股数为基准,派发2019年度末期股息人民币0.19元/股(含税),加上中期已派发的股息人民币0.12元/股(含税),2019年度全年共派发股息人民币0.31元/股(含税)。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七、关于2019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2019年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748万元。

  八、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石化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年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议案提交会议审议前均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均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胜任审计工作;续聘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石化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

  九、关于提请股东年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十、关于提请股东年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提请股东年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实际发行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制作、签署、披露所有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本议案项下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等在内的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在获得股东年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继续授权董事长和/或总裁和/或董事长指定的一名董事具体办理上述注册和发行事宜。

  该议案的有效期自获得股东年会批准时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十一、关于存放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资金财务风险状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十四、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十五、公司2019年20F报告。

  十六、公司2019年可持续发展进展报告。

  十七、关于提请股东年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了保持灵活性并给予董事会酌情权,董事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年会给予一般性授权。此一般性授权将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中国石化已发行的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各自数量20%的A股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本议案获得股东年会审议通过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发行内资股新股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十八、关于提名刘宏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宏斌先生为中国石化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年会选举(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秘书代表中国石化负责处理因选举董事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董事会提名刘宏斌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同意召开股东年会,批准股东年会通知。

  上述第一、六、八、九、十、十三、十七、十八项议案将提呈股东年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上述第五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表决时回避,非关联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认为上述第五项关联交易为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对中国石化而言公平、合理并为中国石化的日常及正常业务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独立股东利益的情形。除第五项议案外,其余议案同意票数均为9票。上述所有议案均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上述第一、五、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和十六项议案内容详见中国石化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附件,上述第六、八项议案内容详见中国石化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末期A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和《关于续聘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0年3月27日

  

  附件:刘宏斌先生的简历

  刘宏斌,57岁,刘先生是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1995年6月起任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总工程师;1999年7月起任吐哈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起任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指挥、党委副书记;2002年3月起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规划计划部总经理;2005年9月起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主任;2007年6月起任中国石油副总裁;2007年11月起兼任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9年6月起兼任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年7月起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3年8月起兼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2014年5月起兼任中国石油董事;2019年11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0年3月起兼任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

  刘先生若获得股东年会批准,将与中国石化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依据服务合同,刘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年会批准时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刘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薪酬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石化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办法》等确定。根据《中国石化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办法》等文件,薪酬由基薪、业绩奖金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并参考相应人员的职责和公司的业绩确定。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刘先生在公司领取报酬的情况。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外,刘先生与中国石化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本公告日,刘先生未持有任何中国石化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0-1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在中国石化总部召开现场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东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8名。其中,监事蒋振盈先生因公务不能参会,授权委托监事余夕志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 中国石化2019年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所披露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要求;未发现财务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中国石化2019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其中股利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和冲销符合稳健性、一贯性原则;公司治理运作规范,监事会对年度报告中反映和披露的事项无异议。

  3. 2019中国石化可持续发展进展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可持续发展进展报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石化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进展情况,展示了公司积极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工作成效;符合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和全球契约对披露年度进展情况的要求及其高级企业成员标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香港联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等规定要求。

  4. 中国石化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符合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要求。公司通过内控监督检查,未发现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有效。

  5. 中国石化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监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认为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严格履行勤勉监管职责,积极参与决策过程监督,维护了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对本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6. 中国石化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监事会认为2020年工作计划对监事会全年会议、调研、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明确的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

  上述第5项议案将提呈中国石化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8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中国北京,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0-1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末期A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2019年年度末期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9日(星期二)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如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130,645,682,049.78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末期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6月9日(星期二)(简称“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9日(星期二)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9元(含税)。若根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1,071,209,646股计算,2019年年度末期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003,529,832.74元(含税)。加上2019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2元(含税),全年股利每股人民币0.31元(含税),2019年度全年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合并报表口径)为65.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中国石化董事会已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中国石化监事会已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0-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后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于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总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

  于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分别为1,147人及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73亿元。所服务的上市公司的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采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为包括能源油气行业在内的多家集团、投资公司提供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内控检查、评价与提升等服务。赵女士具有26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未在普华永道中天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燕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为煤炭、电力等能源企业、矿业企业及制造业的重组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提供服务。李女士具有27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未在普华永道中天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参与负责了能源、零售、互联网等行业多家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评价工作。胡先生具有11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未在普华永道中天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简称“本次续聘”)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燕玉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中国石化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石化2019年度外部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2020年3月27日,中国石化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2019年度审计费为人民币4,748万元(含内控审计费)。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2020年度的审计费将同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金额将根据届时审计内容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本次续聘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就本次续聘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续聘的建议,并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进行了评估。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境内审计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本次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续聘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次续聘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能够胜任公司境内审计工作,本次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同意本次续聘。

  (三)公司已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中国境内外部审计师。

  (四)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0-1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年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石化”)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年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3号北京胜利饭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年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的决议公告拟于2020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石化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可参见公司拟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在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中国石化境内股东名册内的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上述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会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

  (四) 相关工作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二)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或之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将拟出席现场会议的回条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中国石化【送达地址参见六、其他事项的第(一)条】。如未能签署及寄回回条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中国石化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728

  联系人:杨玉斌

  联系电话:010-59969579

  传真:010-59960386

  (二)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三)中国石化A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地址为: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股东大会回条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年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股东大会回条

  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或吾等)(附注1):  (中/英文姓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H股 (附注2)之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或吾等)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时整在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3号北京胜利饭店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需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请删去不适用者。

  3.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或之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将拟出席现场会议的回条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中国石化【送达地址参见六、其他事项的第(一)条】。如未能签署及寄回回条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股东大会。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附注1),联系电话:,为本单位(或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载的决议案,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委托人持股数(A股/H股)(附注3):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5):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5):          

  受托人签名(附注6):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6):

  委托日期:  年月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如未填上姓名,则股东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的代理人。阁下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表出席及投票,受托人不必为中国石化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股东大会。对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变更,将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2.请删去不适用者。

  3.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中国石化股本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均将被视为阁下的持股数。

  4.谨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中国石化《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5.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阁下为一法人,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6.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7.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中国石化【送达地址参见六、其他事项的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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