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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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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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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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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 0至10万份(含)。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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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免长途费)或021-38834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 3 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认购份额的 3 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之后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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