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协商一致,管理人现决定调整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广发证券各交易渠道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投资人通过广发证券各交易渠道签约办理本集合计划定投业务,每期扣款的定投申购费率折扣由目前的无折扣调整为1折。2020年6月30日之后的定投申购费率折扣,将另行公告约定。
2020年3月31日之前已生效的定投计划,在该日起的后续扣款享受调整后费率优惠。
二、重要提示
1、本集合计划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集合计划的定投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投资人在广发证券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登记定投计划时需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且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定投申购费)。
4、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广发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咨询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广发证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020)95575
2、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
3、管理人网站:www.gfam.com.cn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本集合计划法律文件,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本集合计划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必然获得收益。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参照公募基金运作的大集合产品推迟披露2019年度报告的公告
受新冠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的公司旗下参照公募基金运作的大集合产品2019年年度报告,拟推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上述事宜已向监管机构报备,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理解。
本次申请延期披露年报的大集合产品如下:
1、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者可通过管理人官网(www.gfam.com)或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020)95575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