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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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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十六、《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八、《关于以融出资金债权、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等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或通过信托产品融资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在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以融出资金债权、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等债权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或通过信托产品进行融资。

  (二)同意公司以上述债权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或通过信托产品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含),其中每期资产证券化融资规模不超过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含)。

  (三)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以上述债权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或通过信托产品融资做出一般性授权,授权经营层办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期资产证券化或信托产品融资转让的基础资产规模/产品方案、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和增信措施(如有)等相关事项;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受托人、托管人、监管/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评估机构、增信机构、律师事务所及相关系统建设机构等);办理每期资产证券化的申报、发行、设立、备案、上市交易,以及资产证券化和信托产品信息披露等事宜;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融资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等;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融资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办理与开展本融资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以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就上述债权资产证券化或信托产品融资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作出决议并向有关监管部门申报,则上述董事会授权事项在无异议函/批复、许可、备案或登记等确认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直至完成本次融资的相关发行或部分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修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第四十二条 公司稽核审计部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逐笔审计,每季度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款所述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相关方之间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监管部门如有新要求的,以监管部门要求为准。

  其中控股股东的相关方,包括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

  修订后条款:第四十二条 公司稽核审计部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逐笔审计,每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当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时采取一事一审并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款所述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相关方之间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监管部门如有新要求的,以监管部门要求为准。

  其中控股股东的相关方,包括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修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条款: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应占1/2以上比例,并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修订后条款: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应占1/2以上比例,并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且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原条款: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人由分管内部审计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成员由稽核监察部、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修订后条款: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人由分管内部审计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成员由稽核审计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三)原条款: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修订后条款: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十一、《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修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第八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人由公司合规总监担任;成员由合规部、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修订后条款:第八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人由公司首席风险官担任;成员由风险管理部门、合规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十二、《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修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第八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成员由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修订后条款:第八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十三、《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的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下午14:00,地点为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审议如下提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证券投资业务规模与风险限额的议案》

  (七)《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的议案》

  (十)《关于补选王洪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十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0-2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周富强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2名监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黄兆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一)黄兆鹏监事长2019 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黄兆鹏先生回避表决。

  (二)欧素芬监事2019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欧素芬女士回避表决。

  (三)周富强监事2019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周富强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于监事会对2019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听取。

  该专项说明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报告摘要于2020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八、《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有效实施,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九、《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关于补选王洪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洪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王洪平女士简历

  王洪平,女,1972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4年7月至1998年5月,在湘江氮肥厂从事行政工作;1998年5月至2003年12月,历任株洲市政维护管理处办公室秘书、政工科长、党支部书记、副主任;2003年12月至2007年7月,任株洲市政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5年5月,任株洲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9年11月至今,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洪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39%)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取得了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0-2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发生的企业金融服务、销售交易、私募股权投资、资产管理、零售财富管理等日常业务。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春梅女士、崔薇薇女士、王海河先生、吴增琳先生、秦敏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投集团、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广投集团的相关方包括广投集团控制的企业,及按规定纳入关联交易管理的广投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

  2.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广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资本”)均为广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3.公司企业金融服务业务2020年度预计与广投集团及其相关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8,425万元,为按照与关联方可能签订有关承销协议、财务顾问协议的合同金额进行预计,实际业务收入金额的实现受项目进度、监管政策、执行落地情况、发行人资金统筹安排及变化、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可能与预计的合同金额存在差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实际实现的关联交易收入情况。2019年度,公司与广投集团及其相关方实际签订的债券承销及财务顾问协议合计涉及交易金额约2,182万元,已实现收入693.61万元。

  4.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拟出资6,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笔投资款未实际缴付。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

  注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

  经营范围:对能源、矿业、金融业、文化旅游、房地产业、肥料行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制造业的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经营;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投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35,622,160.57万元,总负债29,770,161.96万元,所有者权益5,851,998.61万元;2018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3,883,511.66万元,净利润230,065.74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广投集团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广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能

  注册资本:人民币759,122.1703万元

  注所: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10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广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部湾银行合并报表总资产18,914,651.41万元,总负债17,462,582.61万元,所有者权益1,452,068.79万元;2018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337,906.36万元,净利润93,793.04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北部湾银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北部湾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元程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截至目前实际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亿元)

  注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 16 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 4 号楼 B102 号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广投集团控制的企业

  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投资本总资产107,147.90万元,总负债744.09万元,所有者权益106,403.8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350.14万元,净利润3,831.22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广投资本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广投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业务时均系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各方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订有关业务协议,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协议约定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规则和惯例执行。

  (二)截至披露日已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广投集团及其相关方已就相关业务签订协议情况如下:

  1.公司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签订财务顾问协议,约定公司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公司与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签订债券承销协议,约定公司为其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公司与广投集团于2020年3月签订债券承销协议,约定公司为其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根据有关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各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产生,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增加盈利机会。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拟采用市场化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拟按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并拟按市场价格进行。实施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正常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0-3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此进行事前审查并出具了意见,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德勤华永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未发现德勤华永及为公司提供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存在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不良诚信情况。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执业能力,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较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广州分所)承办。德勤华永广州分所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于2000年5月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写字楼26层01-10,14-16单元及27层01-02,16单元,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德勤华永拥有合伙人189人,从业人员7,143人,注册会计师1,191人(较2018年增加184人),其中具备证券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三)业务信息

  德勤华永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6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07亿元。德勤华永2018年审计公司数量超过7,00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56家,为多家上市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为公司2020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相关人员简介如下:

  1.拟任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锐明女士简介

  洪锐明女士,自2002年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洪锐明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2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曾浩先生简介

  曾浩先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曾浩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7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迪女士简介

  吴迪女士,自2007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吴迪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核查了德勤华永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独立性声明、诚信记录等资料,并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有关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一致认可德勤华永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德勤华永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不良诚信情况,公司续聘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德勤华永符合《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我们同意将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已按规定对德勤华永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德勤华永在相关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续聘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德勤华永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0-3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此出具了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在境内上市的企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修订后收入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确认和计量企业的收入。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作出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0-3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公司将在2020年4月22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0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证券投资业务规模与风险限额的议案》

  (七)《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的议案》

  (十)《关于补选王洪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十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第(五)、(七)、(八)项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审议第(七)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附件、《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6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7:00 (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 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电子邮箱:dshbgs@ghzq.com.cn

  联 系 人:刘峻、李素兰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0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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