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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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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末的A股和H股总股本6,993,655,803股为基数,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049,048,370.45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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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提供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投行、投资咨询及证券研究等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自营投资、资产管理、证券研究等优势业务的业内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以下五大类业务:

  ●证券销售及交易

  公司的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包括权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创新投资及证券研究服务。

  公司从事专业的权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和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投资及交易品种包括各类股票、基金、债券、衍生品等,同时积极布局FICC业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灵活运用衍生品工具和量化交易策略,以期获取低风险的绝对收益。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从事另类投资业务,投资产品包括股权投资、特殊资产投资等。

  公司向机构客户提供研究服务,客户通过公司进行基金分仓,并根据公司提供的研究服务质量确定向公司租用专用单元交易席位以及分配的交易量。

  ●投资管理

  公司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完整的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线。

  公司通过持股35.412%且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为客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经纪及证券金融

  公司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和期货经纪业务,并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场外交易及托管业务等服务。

  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通过营业部接受客户的委托或按照客户指示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及债券。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东证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为客户提供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服务。

  公司通过东证期货旗下全资子公司东证润和开展风险管理业务,通过期货、现货两个市场的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场外期权帮助企业管理经营价格风险。

  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主要是投资者向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

  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将其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给公司,从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公司为客户提供OTC金融产品,同时提供转让及做市报价等服务。

  公司托管业务主要包括为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提供资产托管和基金服务等。

  ●投资银行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和子公司东方花旗进行。

  公司提供股票承销与保荐服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和配股等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与保荐服务。

  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承销服务。

  公司提供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

  公司的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总部资金业务及境外业务等。

  总部资金业务主要包括总部融资业务和流动性储备管理。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开展国际化业务,业务经营地位于香港。东方金控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东证国际及各持牌公司经营由香港证监会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等。

  2019年,国内经济持续下行,中美贸易争端贯穿全年,资本市场面临国内外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全年大幅震荡。报告期内,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604.83亿元,较上年同期提升35.37%;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30.95亿元,较上年同期提升84.77%。营业收入方面,证券行业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收入)人民币787.63亿元,同比增加26.34%;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人民币377.44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人民币105.21亿元,同比分别增加46.03%、-5.64%;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1,221.60亿元,同比增加52.65%;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人民币275.16亿元,同比增加0.06%;利息净收入人民币463.66亿元,同比增加115.81%。资本规模方面,证券行业资本实力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人民币7.26万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2万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15.97%、6.88%。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力、行业地位保持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投资管理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业绩亮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硕果颇丰,投资银行、经纪及证券金融等业务发展稳中有进。公司严守风控底线,在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获评A类A级,连续11年获得A类AA级或A级券商评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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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公司债券利息。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完成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息兑付和摘牌。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完成2014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和摘牌。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14东证债”、“15东证债”、“17东方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2014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092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093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094号),维持公司债券“14东证债”、“15东证债”、“17东方债”的信用等级为AAA,维持本次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9东方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评级,并出具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G258号),评定公司债券“19东方债”的信用等级为AAA,评定本次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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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0.52亿元,其中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人民币32.21亿元,占比16.04%;投资管理业务人民币29.07亿元,占比14.48%;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人民币133.36亿元,占比66.41%;投资银行业务人民币10.03亿元,占比5.00%;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人民币-3.85亿元。(分部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及其占比未考虑合并抵消因素,下同)

  1、证券销售及交易

  公司的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包括自营交易(权益类投资及交易、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创新投资及证券研究服务。报告期内,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分部实现分部收入人民币32.21亿元,占比16.04%。

  自营交易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处于增速换挡、转型攻坚的关键时期。在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下,A股大盘全年呈现N字型走势,期间波动幅度较大。报告期内,通货膨胀面临猪周期压力,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利率债全年维持震荡;信用利差大幅收窄,10年国债收益率下行9bp至3.13%附近,10年国开债收益率下行6bp至3.58%附近;中债总全价指数上涨1.10%。

  下表载列集团按资产类别划分的自营交易业务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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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主要包括使用自有资金对资产管理计划及财富管理产品进行的投资。

  权益类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发挥传统投研优势深耕行业研究,挖掘个股投资价值,恰到好处地把握住β风险与α收益之间的平衡,最大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严格的动态跟踪止损机制条件下,全年仍取得了较为可观的绝对收益,同比实现大幅增长。同时,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及量化策略领域研究,为进一步拓展多元化投资业务、丰富收入来源、降低单边市场波动对投资组合的影响打好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强化投研工作,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收益率,把握境内外权益投资市场的机遇。

  新三板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回笼资金,持续优化持有类股票投资组合,推动优质企业IPO进程,进一步提高做市业务质量。201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将稳步推进新三板改革,各项相关工作也已全面启动,这为公司新三板业务的后续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未来,公司将在提高和夯实自身投研实力的同时,积极研究新三板精选层等一系列新政策,力争在市场转型过程中,抓住机遇参与其中并提高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严控信用风险,有效把握市场节奏,积极优化持仓结构,持续保持市场活跃地位。其中,银行间市场现券交易量同比增长14.97%;银行间交割总量同比增长3.72%;国债期货2019年交易面额同比增长368.76%。做市业务方面,2019年银行间做市交易持续居于尝试做市机构前三位;债券通综合排名位于券商前三位;成功获得中金所第一批国债期货做市商资格。同时,公司严格信用风险管理,加强信用债投资的事前风险控制和准入管理,对于持仓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公司积极探索新的盈利模式,重视金融科技应用,对量化、做市、跨境等做出进一步布局拓展,通过QDII、RQDII等渠道增加海外投资,并取得良好效果。报告期内,公司获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100强-优秀自营商奖”,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核心交易所”、“优秀债券市场交易商”、“优秀衍生品市场交易商”、“对外开放贡献奖”、“交易机制创新奖-xbond”、“自动化交易创新奖”、“最佳技术奖”,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优秀做市商”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发债优秀做市商”等奖项。未来,公司将调整债券配置,优化持仓结构,做好信用风险管理,并完善量化策略体系,加大金融科技融合力度。

  商品及外汇业务方面,公司在多个交易所市场开展包括套利、趋势、黄金ETF做市、套保、拆借、期权在内的各项自营交易业务,报告期内业务整体规模稳居券商前列。公司不断完善各品种交易策略,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发售了市场上第一只挂钩农产品指数以及上证债券指数的收益凭证。公司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第一家荣获“金融类优秀会员”的券商机构,并获得最佳创新业务会员等奖项。报告期内,公司外汇筹备获监管认可,并于2020年1月获得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未来,在稳固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业务品种、范围以及投资规模,研究基于套利交易的外汇投资策略,逐步提升收益率。

  衍生品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以基本面量化交易、场外衍生品为代表的衍生品销售交易业务稳健运行,收益波动显著降低;以高频做市、量化投资为代表的智能交易业务,通过系统优化,策略改进,交易水平逐步提升,业务收益率同比实现大幅提升。公司积极参与交易所做市业务,年内揽得上交所沪深300ETF期权、深交所沪深300ETF期权、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权、上交所上市基金、上期所白银期货、20号胶期货、黄金期权、郑商所棉纱期货做市资格。报告期内,公司获评上海期货交易所“2019年度做市业务金奖”、“2018年度优秀做市商奖”、“2018年度做市业务突出表现奖”。未来,公司仍将集中在场外衍生品业务、量化交易、做市业务方面,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充分利用技术力量,提高交易水平,提升业务开展的多样性与盈利性。

  创新投资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开展另类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东证创投稳步推进特殊资产收购与处置业务,巩固业务优势。报告期内新增特殊资产项目12个,投资金额合计22.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东证创投存续项目62个,存续投资规模人民币38.76亿元。2019年,上交所推出科技创新板,并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东证创投作为东方证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增资壮大资本实力,积极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业务,不断加强与母公司的协同。

  未来,东证创投将继续稳妥推进股权投资和科创板跟投等业务的开展,在严控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投资布局工作,提升盈利能力。

  证券研究

  公司证券研究业务贯彻外部佣金与内部服务并重的战略,稳扎稳打,持续完善业务布局。外部佣金方面,公司深耕公募市场,努力提升市占率水平,同时积极开拓非公募客户。报告期内,研究所实现佣金收入人民币3.20亿元。其中,公募佣金(含专户、社保、年金席位)收入人民币2.89亿元,市占率为2.94%,在核心公募基金客户的研究排名持续提升;同时,新增基金客户5家,银行客户8家,私募客户39家,全面覆盖新成立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内部协同方面,证券研究业务积极转型,助力集团实现综合金融服务;利用核心研究能力探索企业客户的服务路径,为更广义的产业资本提供高价值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共有研究岗位人员74人,具备分析师资格58人,具备投顾资格27人,共发布各类研究报告1,798篇。证券研究所扎实做好基本面深度研究,积极构建科创板研究体系;同时,创立并不断深化战略研究,力求在相关领域培育新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2019年“机构投资者·财新资本市场分析师成就奖”评选中荣获大陆地区“最佳分析师团队”,大陆地区“最佳销售团队”;在第十七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荣获“新财富最佳销售服务团队”;在第十三届“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评选中荣获“进步最快研究机构”;在“2019年中国证券业分析师金牛奖客观量化榜”评选中9个行业荣获“2019最佳行业分析团队”称号;在第一届新浪金麒麟最佳分析师评选中多支团队荣获前五名。未来,公司将继续强化核心竞争力,提升外部佣金的获取能力;同时以研究为抓手,积极发挥集团协同作用,为各类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2、投资管理

  公司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及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报告期内,投资管理业务实现分部收入人民币29.07亿元,占比14.48%。

  资产管理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资管新规细则不断完善,打破刚兑、规范资金池模式、遏制通道业务效果显现;监管层将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对行业发展提出更高的规范性要求;银行理财子公司陆续落地,行业生态新格局进一步重塑,券商资管逐步进入公募化时代。面对外部环境的机遇与挑战,构筑核心竞争力是破局的关键,东证资管始终坚持客户至上与长期发展的理念,持续提升专业的投研与客户服务能力,为持有人创造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截至报告期末,东证资管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2,228.79亿元,其中主动管理规模占比高达99.26%,远超券商资管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东证资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第2位(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收益率方面,自2005年至报告期末,东证资管主动管理权益类产品的平均年化回报率19.96%,同期沪深300指数平均年化回报率为11.06%。东证资管权益类基金近三年、近五年绝对收益率68.91%、133.82%,均排名行业首位;固定收益类基金近三年绝对收益率19.06%,排名行业第四位(数据来源:海通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研究中心),中长期业绩均保持领先优势。

  下表载列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资产管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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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表载列公司按主动管理和非主动管理型产品划分的管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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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东证资管荣获《上海证券报》第16届“金基金”奖之股票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司奖、《证券时报》2019中国资产管理券商君鼎奖、2019中国权益类投资团队君鼎奖、第14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中国证券报》第16届金牛基金奖在内的36项各类奖项。

  作为资产管理行业的领跑者,东证资管将始终立足资产管理行业本源,不断巩固和提升主动权益类、固收类业务,充分发挥核心业务优势,保持中长期业绩领先;继续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先的发展理念,专业服务体系打造,注重客户陪伴;做好核心竞争力的延伸,加快在指数基金、养老目标基金等领域业务布局,增加产品谱系,丰富客户解决方案;进一步夯实东方红品牌,让品牌理念深入人心。

  通过汇添富基金进行的基金管理

  公司主要通过持股35.412%且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在业务拓展方面,汇添富基金规范经营、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人民币5194亿元,较年初增长12%,剔除货币基金及短期理财债基后的规模为人民币2895亿元,较年初增长65%,位居行业第五,其中国内主动股票基金管理规模位居行业第一1,2019年新发公募基金规模行业第一2。专户业务稳健增长,与银行、保险、理财子公司等战略客户的合作持续深化;养老金业务发展迅速,进一步完善养老目标基金产品线;国际业务持续拓展,在组织、人才、对外合作等方面加快布局;电商业务积极优化平台功能,客户体验进一步提升。

  在投资业绩方面,汇添富基金中长期投资业绩保持优异。截至2019年末,汇添富旗下股票基金过去五年、过去十年算术平均股票投资主动管理收益率在同期所有基金管理人中排名前列3。

  报告期内,汇添富基金荣获2017-2018年度(第十九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获得《上海证券报》“金基金”TOP基金公司、《中国基金报》《证券时报》“五年持续回报明星基金公司”、《每日经济新闻》“金鼎奖·最佳权益团队奖”等多项行业殊荣;汇添富价值精选、汇添富消费行业双双荣获《中国证券报》五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汇添富价值精选同时还获晨星(中国)2019年度基金提名奖;汇添富成长焦点获《上海证券报》金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奖(十年期);“汇添富基金·添富养老”荣登《证券时报》2019年中国智能投顾(理财)先锋榜。

  未来,汇添富基金将始终坚持“客户第一”的价值观和“一切从长期出发”的经营理念,持续夯实投资管理、风险管理、产品创新和客户服务四大核心能力,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受认可的资产管理品牌。

  1数据来源: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国内主动股票基金"为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国内主动股票业务单元"分类。

  2数据来源:WIND。

  3在前十大基金公司中,汇添富旗下股票基金算术平均股票投资主动管理收益率过去五年、过去十年均排名第1。①过去五年指2015/1/1-2019/12/31,"前十大基金公司"指银河证券公布的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不含货币基金及短期理财债基)榜单,截至2019/12/31。数据来源: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②过去十年指2010/1/1-2019/12/31,为保证业绩可比性,该区间符合标准的基金管理人为60家,数据来源: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③该评价是按银河证券基金评价中心"股票投资主动管理能力评价"体系做出的界定,包括银河证券基金分类体系中的标准股票型基金(A类)、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60%-95%,A类)、普通偏股型基金(A类)、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下限30%-80%,A类)、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下限0%-95%+基准股票比例60%-100%,A类),且后三类中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比例值均需要大于等于60%,计算方法为算术平均法。本评价仅对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做出评价,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判断,不构成投资建议。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的表现。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私募股权投资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

  东证资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主要覆盖股权投资、并购重组、跨境投资和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等多种类型,以收取管理费及/或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和业绩情况获取业绩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截至报告期末,东证资本管理基金43只,管理规模人民币118.61亿元。东证资本及其管理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165个,累计投资金额人民币248.1亿元,其中共有35个项目实现退出;存续在投项目总计130个,涉及投资金额约人民币92.72亿元;储备项目5个。

  东证资本投资领域多元化,涉及大消费、大健康、大娱乐、大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近年来多个投资项目成功IPO。报告期内,申报科创板的投资标的中有5个已经完成科创板上市或通过了科创板上市委会议待注册上市。同时,东证资本跨境并购业务处于券商私募子公司业内领先地位。近年来,东证资本主导完成了5个大型海外并购项目,投资了多个硅谷项目,在新经济、高端制造及芯片AI等诸多领域实现了全球化布局。

  未来,东证资本将在巩固现有的大型并购投资和首次公开招股前(pre-IPO)投资为重点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战略新兴产业,关注科创板、关注境外资产管理和早期投资业务,进一步丰富业务链,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3、经纪及证券金融

  公司经纪及证券金融板块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以及包括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在内的证券金融业务等。报告期内,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实现分部收入人民币133.36亿元,占比66.41%。

  证券经纪

  报告期内,受股票市场震荡上涨影响,市场交投活跃度显著提升,沪深市场股基成交额同比增加35.85%,行业佣金率持续下行,竞争格局延续,金融科技、财富管理成为行业经纪业务的核心竞争点。

  公司经纪业务主要依托财富管理业务总部及下设分支机构开展,报告期内业务开展平稳有序,整体布局不断完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证券分支机构168家,覆盖81个城市、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证券业协会月度数据,2019年1-12月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市占率为1.46%,行业排名第20名,与去年同期持平。基础业务稳步夯实,新增普通资金账户同比增加141.06%,新开两融账户同比增加177.48%,新开科创板客户6.41万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客户数为153.65万户,托管资产总额人民币5,513.62亿元。其中,高净值客户8,072户,期末托管资产总额人民币4,279.04亿元,占公司客户资产总额的77.61%,占比同比有所提升。

  公司产品设计和配置能力快速提升,财富管理影响力和渠道竞争力大幅增强。报告期内,非现金类产品销售量202.02亿,同比增加17.91%。其中,与汇添富基金公司合作、独家订制的添富悦享基金销售规模8.85亿元,多只产品销量在全国券商渠道位列首位,权益类产品销售量和保有量位居行业头部。

  下表载列所示期间集团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的种类及金额(包括场外交易(OTC)产品):

  ■

  机构客户开拓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证券经纪服务商遴选项目,成为其唯一新入选的核心证券经纪服务商;首次入选国有五大行理财子公司之一的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服务机构;创新落地了公司首支券商结算模式公募基金;完成主要WFOE客户覆盖,与新加坡富敦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功落地首支WFOE产品。同时,种子基金业务有效引入外部资产,实现头部量化私募全覆盖,带动股基交易量提升。

  公司注重投资者教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投资者教育基地获证监会“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命名,连续两个年度在上海证监局辖区考核中获得“优秀”评级。科创板投教工作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优秀会员”奖。

  公司财富管理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报告期内,荣获《证券时报》“中国优秀财富管理机构君鼎奖”、“中国区零售证券经纪商君鼎奖”、“中国区证券经纪业务服务品牌君鼎奖”、“中国区证券投资顾问团队君鼎奖”;《每日经济新闻》“最具财富管理综合实力券商”;《金融界》“中国证券公司杰出财富管理奖”。

  未来,公司将加强财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做好集团业务协同,以风险合规为底线,提升综合金融业务收入。

  互联网金融

  报告期内,公司运用大数据推进业务数字化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打造面向客户的“东方赢家”APP,推进科技赋能业务发展,助力财富管理转型,稳步提升客户满意度;落地互联网理财账户试点,吸引财富管理客户,实现7x24小时开户;建成全品类理财商城,实现公募、私募、信托、资管产品的全线上化投资;深耕“东方天玑”智能服务体系,上线“天玑说”等千人千面的特色服务,实践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数字化服务模式;推出“东方客赞”小程序微店,打造基于微信生态的专业服务平台;以用户至上的思维主动服务公司内部用户,提供支持展业和管理的高效工具,打通科技赋能业务的最后一公里,开启了科技赋能业务新模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互联网及手机平台拥有活跃经纪客户44万余人,股基交易额人民币2.64万亿元。通过互联网及手机移动终端进行交易的客户数占公司股票及基金经纪客户96.60%,线上新增开户数占同期全部开户数98.13%。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平台的股票及基金经纪交易额占当期公司股票及基金经纪交易总额90.49%。

  报告期内,“东方赢家APP”在证券时报举办的“2019年券商中国·优秀证券公司APP”评选活动中荣膺“受投资者认可的十大券商APP”、“优秀运营团队”、“杰出营销创意”、“海报王”等殊荣,在新浪财经举办的“2019券商APP风云榜”评选活动中荣获“最佳数字化财富管理APP”、“最具创意运营活动奖”。

  未来,公司将继续运用金融科技推进业务数字化转型,使科技应用能进一步帮助业务部门提升实效。

  期货经纪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

  东证期货坚持财富管理、移动金融、金融产品销售、资产管理、机构业务、国际业务、风险管理业务等多条业务线齐头并进的经营策略。报告期内新设济南营业部、无锡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东证期货共设有33家营业部和120家证券IB分支网点。东证期货发挥研究和科技优势,全公司新开户同比增加73%;其中,新增机构开户1039户,同比增加103.73%;年末客户权益规模225.51亿元,市占率(成交量口径)行业排名第一。2019年,新加坡子公司正式开业,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资本市场牌照,可以进行场内衍生品、场外衍生品及以杠杆式外汇交易为目的外汇合约等业务,未来将成为东证期货国际业务的桥头堡。同时,东证期货还注重在研究、技术、机构推荐、投行等领域的集团协同,为集团公司多个部门创造营业收入。

  东证期货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东证润和开展风险管理业务,通过期货、现货两个市场的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场外期权帮助企业管理经营价格风险。其中,现货贸易所产生的收入与成本均计入利润表。报告期内,东证润和共计获得17个期货、期权品种做市资质,期现业务的现货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40%。

  报告期内,东证期货荣获各大期货交易所颁发的数个荣誉奖项。未来,东证期货将坚持以金融科技助力衍生品发展为主线,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打造研究和技术两大核心竞争力,坚持市场化、国际化、集团化发展方向,朝着建设一流衍生品服务商的目标继续前行。

  证券金融

  融资融券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市场回暖叠加政策利好等因素带动融资融券业务发展;截至报告期末,两市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0,192.85亿元,自2018年4月以来首次突破万亿关口。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128.53亿元,较去年末大幅增长超三成,其中融券余额增幅超过180%,成为业务增长新引擎。公司两融业务整体维持担保比例始终保持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自业务开展以来未发生任何司法赔偿、重大风险事故或违规事项,风险管理能力经受市场考验。

  股票质押业务方面。自2018年2月以来,全市场股票质押回购融资余额持续下降,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报告期末,全市场自有出资股票质押规模为4,311.4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0.25%。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股票质押存续项目的管理工作,以“控风险、降规模”为工作重心,加大规模压缩及风险处置力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余额206.94亿元,其中自有出资余额196.94亿元,同比减少近50亿元,较历史峰值收缩超过四成,规模得到有效压缩。

  公司将积极研究市场变化,增强对市场形势的预判,及时调整发展策略。巩固发展优势业务,提升品牌竞争力,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水平,保持业务总体平稳发展。

  其他业务

  场外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完善现有业务、整合相关业务、探索创新业务”的思路,不断寻求场外业务机遇和突破口。包括:稳步推进柜台市场业务,做好产品筛选和推荐引入;活跃柜台市场交易;持续完善平台功能;推进集团业务协同,支持公司财富管理。公司柜台业务开展处于行业第一梯队。报告期内,公司柜台市场累计业务总规模为人民币398.83亿元,其中发行销售(含认购与申购)规模为人民币288.81亿元,同比增长近50%,亦高于行业均数。同时,公司场外业务“私募产品平台服务团队”荣获“2018年度上海金融职工立功竞赛建功奖”。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场外平台服务建设,加强产品开发与引入,活跃交易功能,落实集团协同战略。

  托管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托管及基金服务能力建设,引入首单公募基金托管产品,搭建形成完整的产品线,实现券商托管产品的全面覆盖;打造跨部门一体化线上服务系统,客户服务智能化、综合化程度进一步提升,达到行业前列。截止报告期末,业务规模、产品数量及客户数量分别较年初增长40.37%、29.37%、26.19%,业务发展迈上新的台阶。报告期内,公司获评时代周报“最佳私募基金服务券商”奖、上海股权投资协会2018年度“最佳创新合作机构”奖、第一财经中国金融创新榜2019年度“最佳智能托管服务券商”奖。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智慧托管”服务体系建设,为客户提供更为综合全面优质的服务。

  4、投资银行

  公司主要通过子公司东方花旗及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东方花旗主要从事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主要从事国债、金融债等承销服务。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实现分部收入人民币10.03亿元,占比5.00%。

  股票承销

  2019年,股权一级市场迎来科创板的正式开板,整体融资规模同比略有上升。报告期内,全市场共完成203家IPO,总募集资金人民币2,532.48亿元,较2018年同比上升83.8%;再融资募资规模同比小幅增长,其中增发受市场环境限制遇冷,募资明显放缓,而可转债规模翻倍式增长,2019年共完成106家可转债,募集资金2,477.81亿,同比增长131.3%,占到再融资规模的20.7%。

  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和政策环境,东方花旗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各项业务发展稳健。报告期内,东方花旗完成股权融资项目11个,主承销金额人民币108.78亿元,同比增长52.7%。面对市场新形势,东方花旗积极备战科创板,做好业务筹备和项目储备,加大在客户、业务等资源领域与集团其他业务板块的协同力度,报告期内科创板项目已上市1家。

  下表载列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各类股权融资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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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承销

  2019年,债券市场维持震荡走势,但信用利差呈现持续单边压缩的走势,各类机构发行债券再创新高,但增幅放缓,而整体信用债市场净融资量继续增大。报告期内,全市场债券融资金额人民币45.11万亿元,其中,信用债总募集资金人民币14.81万亿元,同比增长29%(根据wind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主承销项目129个,主承销总金额875.78亿元。其中,东方花旗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73个,主承销金额人民币602.97亿元。报告期内,东方花旗协同东方香港子公司,发行数单美元债,成功打通大陆、香港美元债承揽发行流程。

  利率债销售继续维持行业前列,记账式国债、国开行金融债、农发行金融债承销均排名行业内前2名;地方债承销排名行业前3名。报告期内,公司国债承销前三季度排名全团第14名、券商第2名;国开债承销团综合排名为全团第8名、券商第2名;农发债承销团排名第5名、券商第2名。报告期内,公司获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优秀承销机构奖”、“地方债非银类承销商最佳贡献机构”、“中债绿色债券指数样本券优秀承销机构”,国家开发银行“2019年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优秀承销商”、“2019年金融债交易所市场优秀承销商”,深圳交易所“优秀利率债承销机构奖”。

  下表载列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各类债券承销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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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顾问

  报告期内,东方花旗完成3项并购重组项目,其中经行政审核过会项目2家(纳尔股份、华峰氨纶),过会率100%;担任上市公司跨境收购财务顾问1家(九洲药业);交易总金额128.8亿元。其中,纳尔股份项目是市场第四单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标准并获得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项目,也是公司首单适用该标准的并购重组项目。

  近期,证监会推出新三板改革政策,允许创新层挂牌公司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截止报告期末,东方花旗督导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共8家,满足精选层条件(仅财务指标)的约5家,占比高于市场平均水平。未来,东方花旗将积极把握政策机遇,挖掘业务空间,尽力实现更好的业绩贡献。

  报告期内,东方花旗荣获《证券时报》“2019中国区财务顾问君鼎奖”、“2019中国区新锐投行君鼎奖”,《国际金融报》“2019IPO审核通过率先锋投行”、“2019 最佳并购重组项目(万华化学)”,《每日经济新闻》“2019年中国金鼎奖最佳财务顾问”等荣誉。

  未来,公司将在严格落实合规、风控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把握政策机遇,拓展客户群体,加强推进各类项目,提升公司投行业务的市场影响力。同时,围绕新经济、硬科技的市场发展趋势,加强公司内部协作,强调一级市场、市场研究的业务联动,培育服务新型客户的专业能力。

  5、管理本部及其他

  公司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总部资金业务及境外业务等。报告期内,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实现分部收入人民币-3.85亿元。

  资金业务及其他

  资金业务旨在提升公司综合资金管理能力,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负债管理及流动性储备管理等。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融资精细化管理以及优化储备资产结构,持续提升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实现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有效统一。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分别为295.21%和134.55%,均优于监管预警标准,且保有一定的安全边际。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流动性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充分发挥其对业务的引领作用,合理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稳步推进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集中统筹管理,精准把握债务发行窗口期,进一步降低财务支出;着力提升集团协同效应,不断提高表内外、本外币、境内外资金的综合管理能力。

  境外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东证国际及其子公司开展相关境外业务。

  报告期内,东方金控与东证国际完成集团香港地区组织架构调整,搭建“管理平台+业务平台+专业子公司”国际化发展新平台,通过各香港证监会持牌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融资融券等业务。作为集团公司的海外业务运作平台,2019年东证国际克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环境和下半年以来区域复杂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分别有望进入在港中资券商前列,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整体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东证国际优势业务固定收益投资业绩优异,全年实现投资收益4.3亿港元;债券承销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约20%,累计承销项目同比增长88%;G3高收益债承销金额位列在港中资券商第三名。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管理规模达到约95亿港元,同比增长72.7%;与东证资管积极合作,年内新成立东方红全球睿选-远见1号基金、东方红-中投中财全球稳健收益基金与银海收益基金3只私募基金产品,打造东方红明烨系列权益类基金产品,发挥“东方红”品牌优势、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

  报告期内,东证国际连续第三年获得亚洲权威《财资》杂志评选“亚洲地区G3债券最佳投资机构”香港地区第二名。同时,东证国际下属资管子公司于第三届海外基金金牛奖评选中,荣膺“三年期海外金牛私募管理公司(债券策略)”,资管业务的优异业绩和投研水平受到业界认可。

  未来,东证国际将在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整体收入结构,提升稳定性,包括:强化买方业务优势,扩大资产管理规模;发展机构交易业务,推动财富管理转型;培育债券融资业务,增强销售服务能力;深入加强与集团公司的业务联动,提倡创新思维,注重公司品牌建设,为实现内生性增长和创造性突破打下坚实基础。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会(2018)35号文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新租赁准则实施日,公司采用“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赁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租赁准则的具体影响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第十一章财务报告附注五、4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清算子公司

  ■

  2、 结构化主体变化

  本年新增3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告范围;因持有份额变化等原因丧失控制权或清算减少5个结构化主体。

  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第十一章财务报告附注十、(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潘鑫军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名。本次会议由潘鑫军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993,655,803股为基数,向2019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9,048,370.45元,占合并报表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3.08%。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0,992,641,009.95元(含利息收入),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0,750,000,000.00元,2019年度使用人民币242,641,009.9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人民币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配置、业务规模及风险控制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自营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400%,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在以上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的200%前提下,就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进行授权,并同意董事会在本议案所规定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的185%规模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融资类业务债权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包括两融融出资金债权、股票质押债权等证券金融业务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业务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并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期两年内一次或多次分期择机进行开展。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产处置规模、产品方案、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方式等与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关的事项;

  (2)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托管人、监管银行、会计师、评级机构、评估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

  (3)办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申报、发行、设立、备案以及上市交易等事宜;

  (4)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

  (5)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分项回避表决情况如下:

  (一)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刘炜、吴俊豪2名董事回避表决。

  (二)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核并批准以下事项: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供融资类担保,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东方金控向其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供非融资类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21.5亿美元,担保金额按照担保协议约定金额或风险监控指标限额计算。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并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2020年度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半年度审阅费用60万元;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周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东辉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4月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1991年7月至2000年9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现更名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科员、副科长,自2000年9月至2008年9月担任中国烟草上海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自2008年9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处副处长,自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1年4月至2015年2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自2015年2月至2015年7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常务副处长、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正处),自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处长兼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9月起担任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周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自选举其为非执行董事人选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选举陈晓波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需要说明的是,本授权系公司根据A+H股上市公司的惯例而做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无明确计划按一般性授权发行新股份。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核并批准以下事项:

  (一)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给予公司董事会在授权有效期内(定义见下文)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A股及/或H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以及就完成该等事项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和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2、由公司董事会拟发行、配发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发行、配发及处理的A股及/或H股的数量分别不得超过:(1)本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A股数量之20%;及/或 (2)本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H股数量之20%。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4、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部门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部门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4项和第5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7、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二)除董事会于授权有效期内就发行A股及/或H股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授权有效期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授权有效期。“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期止:(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止;(3)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如在授权有效期内,董事会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或采取相关行动,而该等文件、手续或行动可能需要在上述授权有效期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行或持续至上述授权有效期结束后完成,则授权有效期将相应延长。

  (三)公司董事会仅在符合中国公司法、中国证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并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的一切必需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下的权力。

  (四)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总裁,共同或者单独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与发行、配发及处理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涉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dfzq.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公司2019年H股业绩公告》(H股)、《2019东方证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A股)、《2019东方证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H股)、《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和《东方证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本次会议由张芊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张芊监事会主席回避表决。

  (二)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9年业绩公告(H股)。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并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及至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业务发展所产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先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管理科学、决策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开展相关交易,交易公允且未给公司带来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0年度及至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包括预计与关联方开展的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中介服务及其他服务,具体如下:

  1、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

  2、与其他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

  3、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1、申能集团及其相关企业

  申能集团成立于1996年11月18日,由上海市国资委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迪南,持有公司25.27%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的相关企业包括:申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能集团及上述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申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30%受控公司及其旗下任何子公司。

  2、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1)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2)其他关联法人

  除申能集团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在表决中实行分项回避。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融资类担保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授权期限内非融资类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21.5亿美元。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募集资金,为降低融资成本,可能涉及公司或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类担保。同时,为增强香港子公司的对外经营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拟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融资类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以下事项:

  (一)融资类担保

  1、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或境外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债券、次级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境内或境外金融机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等债务提供担保。

  3、担保类型: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

  4、被担保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授权期限: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并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非融资类担保

  1、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东方金控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21.5亿美元,担保金额按照担保协议约定金额或风险监控指标限额计算。

  2、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为国际衍生品框架协议(ISDA)、主结算协议(Master Clearing Agreement)、债券市场协会/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协议(TBMA/ISMA GMRA)、主券商服务协议、贵金属交易实物买卖、经纪业务、发行结构化票据等非融资类交易提供担保。

  3、担保类型: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

  4、被担保人:东方金控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授权期限: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并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如下的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期货”)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成立时间:1995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3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东证期货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6.65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5.0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20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5.04亿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1.61亿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95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1亿元。

  2、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本”)

  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6层

  成立时间:2010年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经营范围: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证可开展的其他业务。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东证资本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8.69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7亿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47.02亿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88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5亿元。

  3、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00号28-29楼

  成立时间:2010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港币22亿元

  持股比例:100%

  董事长:杨玉成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通过设立不同子公司与持牌孙公司分别经营由香港证监会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证金融资业务等。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东方金控资产总额为港币190.67亿元,负债总额为港币173.7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港币6.92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港币173.73亿元,资产净额为港币16.94亿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港币5.73亿元,净利润为港币2.41亿元。

  4、境外BVI公司

  公司将根据融资或交易需要确定的境外BVI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授权期限内可能涉及的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情况进行预计,均因公司经营计划及降低融资成本、增强香港子公司的对外经营能力等需要,上述预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安排合法,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2.42亿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9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2020年3月27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审计等服务。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9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2019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2020年度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

  2、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半年度审阅费用60万元。

  3、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曾顺福先生,2019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89人,从业人员7,143人,注册会计师1,191人(较2018年增加184人),其中具备证券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67亿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8.27亿元。德勤华永为56家上市公司提供2018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2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2018年末资产均值为人民币4,257.89亿元,其中上市公司中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史曼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深会员。史曼女士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业服务经验合计超过17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景宜青女士,拥有超过30年服务大型跨国、本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经验,尤擅长为大型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对适用于金融机构的中国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深入的了解。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烨先生有超过20年的金融业服务经验,从2000年起加入德勤风险咨询部门,在此之前,他有四年审计工作经验。方先生目前是全国金融服务行业领导合伙人,为多家银行,保险和证券客户提供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合规咨询、信息系统审计等服务服务。方先生是国内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签字会计师,还为许多在中国境内在美上市公司提供萨班斯就绪咨询和审计相关服务,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竹筠女士加入德勤华永已超过10年,先后在德勤中国及美国纽约从事金融专业服务,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潘竹筠女士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以上人员均未从事兼职工作。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境内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上述审计收费是按照市场公允的定价原则,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较公司2019年审计费用没有变化。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专业判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合称“德勤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德勤事务所相关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拟继续聘请的德勤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过往为公司服务中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德勤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事前认可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德勤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此次续聘德勤事务所事项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请德勤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54,427,381.34元,加上2019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2,402,072,996.16元,减去本年实施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699,365,580.30元,减去2019年度指定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处置转出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725,885.86元,2019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51,408,911.34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分别提取11%的一般风险准备金、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和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984,849,928.43元。扣除上述提取后,公司2019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766,558,982.91元。

  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等因素统筹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993,655,803股为基数,向2019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9,048,370.45元,占合并报表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3.08%。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基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确定的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0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发行工作,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778,203,79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58,275,884.32元,扣除非公开发行的部分承销费用人民币69,485,269.97元之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988,790,614.35元。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7)第00593号的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已发生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95,545.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57,180,338.8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0,992,641,009.95元(含利息收入),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0,750,000,000.00元,2019年度使用人民币242,641,009.95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人民币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人民币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中承诺募集资金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承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25亿元将用于支持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发展;

  (2)不超过30亿元将用于投入证券销售交易业务发展;

  (3)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提升投资管理服务能力;

  (4)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加大创新业务投入;

  (5)不超过23亿元将用于推进公司集团化发展战略;

  (6)不超过2亿元将用于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度A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人民币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东方证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根据2019年新颁布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新修改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及监管部门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下述修改:

  ■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修改基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做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进行文字调整。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后收到公司董事陈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陈斌先生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申请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谨向陈斌先生在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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