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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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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11,604,739.10元,母公司净利润104,893,612.53元,按照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295,432.6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7,692,556.34元。

  鉴于公司所处传统铝加工行业竞争激烈,发展空间日益受到制约,公司通过向关联方控股股东剥离铝板带材业务在2019年度实现了扭亏为盈,扣除该非经常性损益后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86,436.63元;同时公司正处于大力推进转型发展阶段,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常奥体育55.00%股权的相关议案。现为股东长远利益考虑,结合公司并购重组现金支出的实际需要,切实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使公司能够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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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宁波富邦的主业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是一家专业生产工业铝板带材和铝型材的区域性铝业深加工龙头企业,兼营铝铸棒产品等贸易业务。下属企业包括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主业现有规模属于中小水平,主要生产设备偏于老化,2012年投产的1.5万吨冷轧铝板带材技改项目是在原有装备水平上的改良提升,与同行业产业链一体化优秀企业的连铸连轧先进工艺装备等相比有较大差距,且产品结构传统,生产的铝板带材和型材目前仅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中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

  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工业铝板带材生产的企业,主导设备包括1550可逆双卷取热轧机组、1450、1400四辊不可逆冷轧机组,纵横联合剪切机、横切机、拉弯矫直机等,可生产各种规格的铝板带材、合金铝板、工业铝圆片等。该产品属于浙江省名牌产品,具有良好的表面质量、深拉和表面氧化性能,广泛应用于包装印刷﹑电子电器﹑建筑装饰﹑筑路建设等领域(为改善公司资产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在2018年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将上述铝板带材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重大资产剥离事项已于2019年完成。公司本报告期内仅将富邦铝材2019年1至4月份相关经营数据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工业铝型材的企业,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上,拥有全套熔炼、挤压、氧化生产线,包括1630吨、1250吨、800吨、500吨共四条挤压生产线,其中1630吨生产线是上世纪90年代从日本进口的先进挤压设备。公司的产品规格品种超过4000多种,主要包括幕墙型材,旅游用品系列型材、手电筒系列型材、电动工具系列型材等。

  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销售工业铝铸棒等金属原材料的内贸企业。其经营模式为根据本土市场需求,向长期业务合作单位河南洛阳万基特种铝合金有限公司等批量采购铝铸棒商品,再转向本地中小企业分销。销售定价原则为:以货到当日上海长江有色网公布的现货市场国产铝锭最高价和最低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铝锭基价,再按物流成本加上相应的加工费予以定价。

  公司自2019年5月1日起已不再将富邦铝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铝型材的生产与销售、铝铸棒的批发零售等。

  2、公司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导产品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方式进行商品定价,采取“直销+经销”的销售模式拓展市场,其中铝锭价格主要根据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网铝价对应确定。经营过程中贯彻以销定产原则,由生产部门根据订单需求组织后续生产。公司通常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合理数量的库存备货,以备连续生产和周转需要。

  3、行业情况说明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国家大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形势下,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推动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行业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支持包括铝行业在内的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同时通过大力推行产能置换推动中国铝工业实现绿色、低碳、协调发展。根据“十三五”有色金属工业规划,到2020年我国铝消费总量将达到4,300万吨,2016-2020年期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达到7.24%。

  随着全球材料行业领域的不断创新发展,汽车轻量化、包装材料减薄、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已成为铝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作为全球较大的铝材生产国和消费国,铝加工行业处在高速成长期,但与世界铝工业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铝材深加工率不到15%,特别是在第三代铝-锂合金技术、全铝车身、航空航天铝材等高端领域差距较大。当然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如“西南铝业”和“南山铝业”等通过全面推动产业技术进步,研发的航空铝材生产取得关键突破,成功进入国际国内航空市场,说明我国铝加工生产技术和控制水平正不断取得新的飞跃。中国铝加工行业终将从中低端向不断中高端方向发展,通过立足于高端铝材市场,进而再布局铝材深加工,最终走出一条“高端铝材+深加工产品”的复合型发展路线。

  同时我们看到,公司的铝型材加工和铝材贸易业务在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受限于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以及自身现有组织结构和技术实力的困扰,预计现有产业的发展瓶颈一时难以突破,且面临现有业务不断萎缩的市场风险。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全年累计完成主要产品产量13,660吨(其中富邦铝材1-4月完成铝板带材产量8,398吨),同比减少61.53%;剔除铝板带材业务后,铝型材公司全年累计完成主要产品产量5,261吨,比2018年减少9.08%。公司全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51,730万元(其中富邦铝材1-4月实现营业收入12,189万元),同比下降29.94%;剔除铝板带材业务后的销售收入为39,541万元,比2018年剔除铝板带材业务后的销售收入增加了22.32%。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完成,相关资产转让收益得到确认;同时公司剥离亏损资产有效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期间财务费用大幅下降;且公司现有铝型材经营业务和铝材贸易业务通过苦练内功,经营发展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公司2019年整体实现了扭亏增盈。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

  母公司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中的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 临2020-013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3月26日下午在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66号富邦广场B座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二、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四、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五、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11,604,739.10元,母公司净利润104,893,612.53元,按照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295,432.6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7,692,556.34元。

  鉴于公司所处传统铝加工行业竞争激烈,发展空间日益受到制约,公司通过向关联方控股股东剥离铝板带材业务在2019年度实现了扭亏为盈,扣除该非经常性损益后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86,436.63元;同时公司正处于大力推进转型发展阶段,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常奥体育55.00%股权的相关议案。现为股东长远利益考虑,结合公司并购重组现金支出的实际需要,切实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使公司能够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预案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公司将适时召开2019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事项进行专门交流与沟通。)

  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坏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9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在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9.08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19 年度拟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24.28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4.8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八、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5)。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九、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9年,除公司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原则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不以董事身份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每年固定为人民币3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和推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经充分协商,并经被提名人同意,公司提名委员会现提名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为:陈炜、宋凌杰、魏会兵、陶婷婷、宋令波、许彬、洪晓丽、杨光、华秀萍。其中:洪晓丽、杨光、华秀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有关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7)。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继续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3、向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6500万元;

  4、向建设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5、向工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6、向华夏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500万元;

  7、向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8、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9、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2020年度拟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2000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同意在具体经办过程中视需要签署与上述各项融资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将不再就以上授信范围内的融资事项专门召开董事会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切实加强对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六、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制订《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8)。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炜、宋汉心、宋凌杰、郑锦浩、魏会兵、屠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度-2022年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有实际,为不断完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特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制定本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九、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9),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二十、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炜、宋汉心、宋凌杰、郑锦浩、魏会兵、屠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21),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二十二、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20-022)。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0-014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3月26日下午在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66号富邦广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二、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五、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六、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七、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八、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上述议案提出了如下书面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其他开放式非保本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效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九、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和推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现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屠敏、章炜(监事提名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宋霞飞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以上第1-4项及第7、8、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8日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屠敏:女,1967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宁波空调器总厂财务部主办会计、飞达仕新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宁波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审计部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章炜:男,1981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团委书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团委书记,八一富邦(宁波)男篮俱乐部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宁波云海宾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45万元,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罗国芳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张辉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林伟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30万元。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45万元。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2020年度合并范围变化导致立信审计服务工作量增加所致。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提供服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和推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炜先生、宋凌杰先生、魏会兵先生、陶婷婷女士、宋令波先生、许彬先生6人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洪晓丽女士、杨光先生、华秀萍女士3人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务。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炜:男,197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宁波家电日用品进出口公司会计、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本公司董事长。

  宋凌杰:男,1989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富邦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富邦男子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

  魏会兵:男,1972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宁波市东风造纸厂技术员、宁波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宁波饭店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八一富邦(宁波)男子篮球俱乐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陶婷婷:女,1982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竞灵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令波:1987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会计师。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总经理。

  许彬:男,1985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GEA Westfalia(China)Co.,Ltd工程师,北京启迪乔波冰雪世界副总经理、董事,北京鸟巢文化创意中心投资总监,东证和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西部优势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合伙人。

  洪晓丽:女,1979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大学房地产学院、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学生科讲师、副主任、团委副书记,上海市沪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杨光:男,1965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湖北黄冈铝业集团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湖北富士铝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等。现任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副教授。

  华秀萍:女,1978年8月出生,博士。历任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助理教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诺丁汉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等。现任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保税区区块链实验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优化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奥体育”)的经营结构,补充其投资运营资金需求,实现核心业务人员与企业的利益捆绑,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常奥体育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投资者,自然人胡庄浩以1,650万元认缴常奥体育的新增注册资本74.2558万元,并取得增资后该公司6.59%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 2020 年3月26日召开的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相关各方签署《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自然人胡庄浩将以1,650万元人民币认缴常奥体育的新增注册资本74.2558万元,并取得增资后常奥体育6.59%的股权,其中1,575.744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放弃常奥体育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常奥体育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126.8874万元,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 51.38%,常奥体育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胡庄浩,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6222********70058,住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阳街道东丰路11号********。胡庄浩为常奥体育控股子公司杭州竞灵文化有限公司创始人,系国内最早一批移动电子竞技职业化建设的参与者之一,目前持有杭州竞灵16 %的股权。

  三、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213号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9768号

  法定代表人:陶婷婷

  注册资本:1,052.6316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5日

  营业期限:2014年7月15日至2064年7月14日

  经营范围:体育活动策划、体育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票务代理、企业品牌推广;舞蹈、足球、排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自行车、网球、马术、武术、跆拳道、轮滑、游泳、体育奖牌、体育奖杯、体育用品销售;体育赛事的组织和推广、会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本次增资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

  2、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四、增资协议的重要条款内容

  甲方:胡庄浩(“增资方”)

  乙方: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标的公司”)

  丙方(“原股东”)

  丙方一: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二:陶婷婷

  丙方三:常州奥蓝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四:韩亚伟

  1、增资方案

  各方同意甲方本次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713号《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23,390万元作为投前估值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即胡庄浩以1,650万元合计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4.2558万元,其中74.255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75.744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增资前后损益承担

  各方同意增资完成前发生的公司损益由原股东按本次增资前的持股比例享有及承担,公司自增资完成之日起发生损益由原股东及增资方根据本次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享有及承担。

  3、竞业禁止

  鉴于甲方将成为常奥体育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为该公司的核心员工,胡庄浩就本次交易后不从事竞争业务及竞业限制作出以下承诺:本次交易后其不从事竞争业务及履行竞业限制的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其在标的公司常奥体育及其子公司任职期间或公司现金收购常奥体育55%股权确定的利润补偿期届满后两年的孰晚期间。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常奥体育增资事项将有利于优化自身经营结构,扩大投资运营资金规模,实现其职业电竞俱乐部业务的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的利益绑定,进一步增强核心业务团队的稳定性,有助于该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进而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常奥体育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常奥体育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炜先生、宋汉心先生、宋凌杰先生、郑锦浩先生、魏会兵先生、屠敏女士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向关联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铝材”)销售原材料铝锭,系交易双方在过去业务往来中形成的经营性合作关系,此项关联交易是贸易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该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有利于贸易公司与关联企业开展正常、连续、稳定的经营,有利于发挥贸易公司规模效应,优化资源配置。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贸易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交易将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贸易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预计在2020年度将发生向关联方富邦铝材销售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宋汉心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08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18 年 08 月 0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铝板材、铝带材、铝箔材、铝卷材的制造、加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公告日,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总资产42,454.15万元,净资产 24,905.8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050.71万元,净利润405.3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富邦铝材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贸易公司向关联方富邦铝材销售原材料铝锭,系交易双方在过去业务往来中形成的长期经营性合作关系,贸易公司在富邦铝材剥离出本公司以前一直对其进行原材料销售。

  此项关联交易是贸易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交易将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各方均按照市场公开价格进行跟踪比照,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将根据长江有色金属网每日行情报价,再参照市场可比价格及综合成本商定服务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旨在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促进贸易公司业务及关联方生产经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贸易公司规模效益最大化。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有利于贸易公司与关联企业开展正常、连续、稳定的经营,有利于发挥贸易公司规模效应,优化资源配置。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贸易公司在开展铝铸棒产品贸易的基础上拓展铝锭贸易业务,有利于形成企业的规模效应,预计该关联交易事项还将延续。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2020-019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其他开放式非保本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利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贸易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贸易公司委托理财的品种为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其他开放式非保本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相应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产品选择

  贸易公司委托理财的品种为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其他开放式非保本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贸易公司不超过25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1、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部根据 金融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2、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委托理财品种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等高风险品种的投资。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日常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利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贸易公司在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灵活适量开展临时闲置资金理财业务,不会影响该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该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5.76%,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贸易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虽属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 仍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其他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其他开放式非保本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理财事项。上述开展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0 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贸易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2020-020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

  ●本次担保金额: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担保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炜先生、宋汉心先生、宋凌杰先生、郑锦浩先生、魏会兵先生、屠敏女士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适时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现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方拟互为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同时控股股东方对公司因自身转型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对等额度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富邦控股需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2号4、5楼

  法定代表人:宋汉平

  注册资本:贰亿柒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实业投资、商业实业投资等

  截至2019年9月30日,富邦控股资产总额191.73亿元,负债总额129.12亿元,净资产额62.61亿元,营业收入70.49亿元,净利润5.33亿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

  富邦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7.25%股权。

  三、《互为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富邦控股同意公司在向金融机构借款时,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按照对等互利的原则,公司同意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相应为控股股东方(包括其指定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时提供信用担保。

  2、协议一方为另一方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的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互保协议涉及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限度及期限内,双方根据各自所需相互提供担保。

  3、如协议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方可实施,以保证担保真实可行。

  4、担保方的保证期限具体根据每一笔借款合同分别约定,保证期间至该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同时为提升自身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需要富邦控股继续提供资金和信贷等方面的支持。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且担保事项为互为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互为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0-02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文件上述要求,公司将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1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是新收入准则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经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0-022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9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66号兴宁路富邦广场B座1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9日

  至2020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0年3月28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及议案7-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单位)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个人)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 66 号富邦广场 B 座 15 楼

  邮编:315040

  电话:0574-87410500   87410501

  传真:0574-87410510

  联系人:魏会兵 岳峰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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