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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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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9月29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润邦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0,000万股,公司股东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CHINA CRANE”)持股数量为37,500,000股,持股比例为18.75%。

  2011年4月29日,公司实施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本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6,000万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6,000万股。CHINA CRANE持股数由37,500,000股变更为67,500,000股,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8.75%。

  CHINA CRANE于2015年3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其所持公司股份17,64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90%。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减持后,CHINA CRANE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9,860,000股,持股比例为13.85%。

  CHINA CRANE于2015年3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其所持公司股份16,785,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6625%。本次减持后,CHINA CRANE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075,000股,持股比例为9.1875%。

  2015年6月30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36,000万股增加至38,345.81万股。CHINA CRANE持有公司股份数仍为33,075,000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稀释至8.6255%。

  2015年8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06号《关于核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0,279,850股股份,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4,373.795万股。CHINA CRANE持有公司股份数仍为33,075,000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稀释至7.4537%。

  2016年6月1日,公司终止实施第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44,373.795万股减少至42,027.985万股。CHINA CRANE持有公司股份数仍为33,075,000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至7.8698%。

  2017年5月24日,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本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42,027.98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股本25,216.791万股。转增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7,244.776万股。CHINA CRANE持股数由33,075,000股变更为52,920,000股,持股比例不变,仍为7.869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8号《关于核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王春山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向王春山等发行269,840,975股股份,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4,228.8735万股。CHINA CRANE持有公司股份数仍为52,920,000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稀释至5.6161%。

  2020年3月26日,公司收到CHINA CRANE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CHINA CRANE因于2015年3月25日减持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及公司总股本历次变化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8.2339%(变动前持股比例为13.85%,变动后持股比例为5.616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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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减持完成后,股东持股因公司总股本变化被稀释情况

  ■

  3、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总体情况

  ■

  注:CHINA CRANE增加19,845,000股系因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二、其他说明

  1、CHINA CRANE本次减持及被动稀释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CHINA CRANE股份锁定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在可能导致发行人返还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情形下,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CHINA CRANE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违反其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3、CHINA CRANE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4、本次权益变动后,CHINA CRANE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根据有关规定,CHINA CRANE签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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