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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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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交《上诉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0-02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交《上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或“公司”)因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的判决,依法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将上诉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8日、2019年12月6日、2020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及相关人员起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关于收到变更起诉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二、公司提交《上诉状》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3397948XL,住所地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县桂溪镇)。

  法定代表人刘爽。

  上诉请求:

  1、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渝01刑初68号判决书中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判项;

  2、改判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公司已正式提出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确认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诉状》。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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