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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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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1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3月20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董事会授出特定授权发行最多30,850,000股A股,以满足公司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085.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根据香港上市规则13.36条,该次发行视作发行新的A股股票,需要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给予董事会一次特定授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车建兴先生、陈淑红女士、车建芳女士、徐国峰先生、蒋小忠先生因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或与本议案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因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5名董事回避表决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20)。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0-02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安排,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4月20日17:3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另外请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1日14 点 00分开始,依次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1日

  至2020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钱世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1、议案2(详见公司2020年2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与本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参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参加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1、议案2(详见公司2020年2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与本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参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参加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1、议案2(详见公司2020年2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与本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参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参加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本公司A股类别股东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本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上进行表决。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公司H股股东(公司将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出通告、通函,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redstar.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不适用本通知。)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4月21日13:00-13:50

  (二)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三)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已发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四)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五)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登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A股)股东应于2020年4月20日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传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七)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2号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北楼7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201106

  联系人:郭丙合、陈健

  电话:(8621)52820220

  传真:(8621)52820272

  (二)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2:授权委托书(A股类别股东会)

  附件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回执

  ●      报备文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授权委托书(A股类别股东会)

  授权委托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A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回执

  ■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0年4月20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5号红星美凯龙总部A座B1企业邮局,邮编:201106);联系电话:(8621)52820220;传真:(8621)52820272。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2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0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钱世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世政(以下简称“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简历详见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钱世政在2020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期间,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董事会授出特定授权发行最多30,850,000股A股,以满足公司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做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理由如下: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行权价格、等待期、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薪酬考核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1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1日(仅限于A股股东)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依次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20年4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2020年4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H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0日。

  (三)A股股东征集程序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就 H 股股东而言:

  请依据有关 H 股股东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征集投票权委托书的指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A股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5号红星美凯龙总部A座B1企业邮局

  收件人: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1106

  公司电话:021-52820220

  H 股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收件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电话:+852 2862 855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钱世政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2: A股类别股东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钱世政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类别股东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钱世政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类别股东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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