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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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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及本次引入的投资者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南昌国金”)签署《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由南昌国金出资8,962.80万元认购兆驰节能1,540万股股份,增资完成后,兆驰节能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9,246.25万元增至人民币30,786.25万元,公司持有其76.18%的股权(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已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因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向公司提供LED封装产业基金支持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国金”),于2020年3月向南昌国金申请了人民币61,037.2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至2021年1月31日(含)。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兆驰节能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兆驰节能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南昌国金决定提前收回借款的,保证期间自兆驰节能向南昌国金或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负责与南昌国金及相关部门签订担保协议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为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已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美元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负责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已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议案二、议案三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4)已刊载于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以及本次引入的投资者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南昌国金”)签署《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由南昌国金出资8,962.80万元认购兆驰节能1,540万股股份,增资完成后,兆驰节能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9,246.25万元增至人民币30,786.25万元,公司持有其76.18%的股权(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78839915M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姚丰平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何坊西路418号第三层东侧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国金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其股东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31375304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29,246.25万元人民币(工商变更办理中)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1号兆驰科技园3号楼3楼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照明技术咨询服务;照明研发服务;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器件、LED背光源产品、LED背光源液晶电视显示屏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权属:兆驰节能除了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外,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截至2020年3月20日,兆驰节能的前五大股东如下:

  ■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以上2018年度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3-167号《审计报告》;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情况及出资方式

  南昌国金以现金8,962.80万元人民币对江西兆驰进行增资,此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签订的《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乙方: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甲方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29,246.25万元人民币;股本总额为:29,246.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丙方以货币出资8,962.80万元人民币,认购1,540万股甲方股票。甲方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30,786.25万元人民币;股本总额为:30,786.25万股。

  2、本次增资完成后,不改变目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3、本协议各方承诺在协议签定后20个工作日内签署相关文件、缴纳出资款并完成目标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本协议各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就本协议所述的增资事宜已取得其内部有权机构的审议通过,本协议生效后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同意接受丙方作为增资股东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6、对于本次增资之后的目标公司增资,丙方可选择放弃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7、本次增资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税费,由各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各自缴纳。

  8、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则违约方应向各守约方分别支付相当于增资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时,违约方仍需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9、如丙方作为增资股东出现不能在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足额缴付出资款,则视为该未履约的增资股东放弃对目标公司的增资权利,乙方及目标公司将不再对该未履约的增资股东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相应义务。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兆驰节能主要从事LED器件及其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扎根于LED封装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通用照明、特殊照明、背光源、显示屏等,其中高端封装及背光产品已获得国内外一线品牌厂商的高度认可。近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随着公司第一期1000条封装线全部落成,业务规模稳步扩大,在当前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的行业趋势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LED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制定了第二期1200条LED封装生产线的扩建计划,进一步扩大规模优势,全力布局在LED领域“芯片+封装+照明应用”的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随着公司业务的大规模拓展,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加,本次增资能够进一步增强兆驰节能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在LED产业领域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因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向公司提供LED封装产业基金支持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国金”),于2020年3月向南昌国金申请了人民币61,037.2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至2021年1月31日(含)。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兆驰节能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兆驰节能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南昌国金决定提前收回借款的,保证期间自兆驰节能向南昌国金或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负责与南昌国金及相关部门签订担保协议等文件。

  2、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31375304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29,246.25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1号兆驰科技园3号楼3楼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照明技术咨询服务;照明研发服务;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器件、LED背光源产品、LED背光源液晶电视显示屏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权属:兆驰节能除了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外,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截至2020年3月20日,兆驰节能的前五大股东如下:

  ■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以上2018年度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3-167号《审计报告》;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南昌国金签署担保协议,由公司为南昌国金向兆驰节能提供的人民币61,037.2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保证方式: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同意为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的上述债务偿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指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担保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债权人决定提前收回借款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担保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兆驰节能主导公司LED全产业链中游封装业务板块,主要从事LED器件及其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领先的中高端LED封装企业。2019年,兆驰节能第一期1000条LED封装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全部落成,在当前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的行业趋势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LED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制定了第二期1200条LED封装生产线的扩建计划,依托在LED领域“芯片+封装+应用照明”的全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升LED封装板块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取得南昌国金提供的借款,加快封装线扩产项目,有利于其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和提升经营业绩。

  兆驰节能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过往不存在逾期偿还的情形,具备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兆驰节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具备实际控制权,且兆驰节能资产状况健康,运营正常,其支付能力可以覆盖本次的借款,因此本次不由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兆驰节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是公司LED产业链中游封装的重要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兆驰节能向南昌国金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对保障子公司资金链畅通和正常生产经营、维护持续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兆驰节能向南昌国金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5,472.60万元(美元担保金额依据2020年3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7.42人民币元计算),连同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18.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美元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视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公司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负责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分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2、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4月4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452694.0607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接收器、DVD机、TFT显示器、LCD显示器、MID产品、平板电脑(不含限制项目);生产销售数字电视广播前端设备、数字家庭设备、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高清/超高清电视、3D电视、网络电视、智能电视、投影电视、激光电视、OLED电视、新型/便携信息接收显示终端等数字电视终端设备、网络数字电视终端设备;宽带通信设备、光通信设备、光通信模块及器件、无线路由设备、交换机、无线通信设备3G/4G/5G,通信产品,智能家居、安防设备、网络监控、智能语音、智能灯具,音响类产品,其他集成通信、物联网终端产品、音视频播放的智能网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安装服务;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不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销售不动产。(以上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4.5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顾伟先生,其持有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4.359%的财产份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866,645.07万元,负债总额为998,283.02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9,7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47,877.08万元),净资产868,362.0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286,776.81万元,利润总额为47,947.58万元,净利润为41,639.78万元;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726.27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913,748.26万元,负债总额为982,295.08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45,29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31,064.72万元),净资产931,453.18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903,211.24万元,利润总额为78,502.54万元,净利润为70,571.70万元;2019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907.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美元3,000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负责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由控股子公司佳视佰依据公司必要的资金需要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周转率,促进经营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及提升经营效率,以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资金与经营管理的控制,避免担保风险。

  2、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

  公司的生产及运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定,2019年9月实现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利润状况逐渐向好,现金流稳定,且过往不存在逾期偿还的情形。佳视佰为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内,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亦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生产及运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定。佳视佰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对保障公司资金链畅通和正常生产经营、维护持续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佳视佰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5,472.60万元(美元担保金额依据2020年3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7.42人民币元计算),连同本公告日担保金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18.18%。子公司对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00万元,连同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3%(美元担保金额依据2020年3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7.42人民币元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20年4月13日14:30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关于为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为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0年4月3日和2020年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振宇、方放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与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为兆驰节能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兆驰”)申请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通过对江西兆驰增资的方式持有江西兆驰的股权,最终持股比例不超过江西兆驰注册资本的49%,本次增资将用于江西兆驰新增1000条LED封装生产线。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等相关公告。

  经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保荐,根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最终由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以人民币70,000万元对江西兆驰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鉴于南昌工控向江西兆驰支付7亿元投资款项后,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拟变更产业发展基金的实施主体且江西兆驰因股权质押事宜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各方一致同意终止南昌工控对江西兆驰增资7亿元事项,由江西兆驰偿还7亿元投资款,同时,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指定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南昌国金”)向兆驰节能提供61,037.20万元借款,由公司为该笔借款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由南昌国金对兆驰节能增资8,962.80万元,持有兆驰节能5.00%的股权。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和《关于为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LED封装是公司LED全产业链的排头兵,是公司重要的业务板块,随着公司第一期1000条封装线成功投产,业务规模稳步扩大,在当前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的行业趋势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LED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制定了第二期1200条LED封装生产线的扩建计划,进一步扩大规模优势,全力布局在LED领域“芯片+封装+照明应用”的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助力公司LED产业快速走向国际市场,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变更产业发展基金的实施主体和支持方式,未改变对公司LED封装业务板块发展的必要的资金支持,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LED项目快速、顺利地开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更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会运用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及化解风险,助力项目健康、长远、稳定地发展,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目前尚不能确定其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五、其他说明

  经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代表公司处理本次投资等相关事宜。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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