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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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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4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5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下称“海立达”)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止。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0年3月26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青岛海立美达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称“美达精密”)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止。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海立达、美达精密提供合计为2,000万元的银行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6,01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6,01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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