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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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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2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属于意向性协议,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合作项目的实施需另行签署具体的投资合作协议;

  2、本次协议的签订暂时不能预计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合作的落实情况而定。若后续合作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开拓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交易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于2020年3月25日与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电池”)控股子公司江西省科能伟达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能伟达”)签署《投资合作意向书》,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利益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拟成立合资公司江苏协鑫云储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全面承接协鑫集成在基站储能、移动能源、光储充系统等5G综合能源系统业务,同时利用科能伟达现有软包装铁锂电池制造能力,实现从上游材料、电芯制造、PACK系统集成、系统设计、产品销售、能源管理,打通从原料到电能管理的5G综合能源全生命周期管理。

  本次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省科能伟达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郭伟

  4、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9日

  6、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工业园区

  7、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新能源电池系统、储能系统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信息:江西省科能伟达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是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系依托国能电池先进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制造工艺技术,以江西为基地的大型储能电池企业。

  9、其他事项说明

  科能伟达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协鑫云储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无锡(暂定)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移动能源系统、光储充系统、储能系统、基站储能系统、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5G基站光储充一体化系统、电芯制造、PACK系统集成、动力电池制造等。上述业务范围以合资公司设立时中国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准。

  6、股权结构:

  ■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省科能伟达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二)合作范围

  合资公司的宗旨,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充分利用甲方丰富的基站能源、移动能源、光储充系统的5G能源全球市场销售渠道资源和分布式能源管理能力以及乙方现有软包装铁锂电池制造能力,实现从材料、电池制造、pack系统集成、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等全产业链经营,打通从原料到电能管理的5G综合能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三)合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共5名,其中甲方委派3名,乙方委派2名,合资公司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四)后续合作安排

  1、双方同意,在本投资合作意向书签署后,双方应该共同组建工作小组,推动本投资合作意向书的高效执行。

  2、双方同意,双方互相采取必要的内部及外部行动启动本次合作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讨论并制定具体合作方案、合作开展步骤、与相关方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必要的前期沟通、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等)

  (五)声明、保证和承诺

  1、双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完成本次合作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双方具备签署本合作意向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双方在本合作意向书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2、双方承诺,本次合作中,均不得利用其在合资公司股东的地位做出有损于合资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协议生效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本意向书系双方就本次合作事项的意向性安排,并非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者承诺。

  五、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紧抓国家重点发展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基建”的战略机遇,解决5G基站高耗能的痛点,充分利用公司在高效叠瓦组件、储能系统、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全球渠道资源、系统集成等综合优势,结合科能伟达现有软包装铁锂电池制造能力,实现从材料、电池制造、pack系统集成、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等全产业链经营,打通从原料到电能管理的5G基站能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如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动能。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合作意向书》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进展未达预期的风险、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3、公司将视具体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

  1、《投资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2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联合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及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经开区实业”,系泗阳县人民政府全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公司)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协鑫集团及泗阳经开区实业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说明

  1、增持人: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3、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增持所需资金由协鑫集团及泗阳经开区实业自筹取得。

  5、增持期间:未来12个月内,即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同时,增持计划不会在敏感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114,772,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1%,泗阳经开区实业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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