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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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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20-007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3号文)核准,艾艾精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0,000股,每股发行价9.81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46号文核准,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50,00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53.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44.5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08.7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9日出具大华验字【2017】第000326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九、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届第10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和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安徽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三家开户行分别签订一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份《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和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17年5月19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20,960,000.00后的余额142,572,700.00元划入本公司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94210320057600001账户,本公司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31,087,000.00元。由于其中两个募投项目“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53,000平方米项目”、“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50万平方米项目”实际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实施,故本公司于2017年6月将该两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划入其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94210320066600001账户72,027,300.00元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0086629621账户45,625,800.00元。为方便披露,上表中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94210320057600001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以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和划至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后的净额13,433,900.00元列示。

  注2:经本公司2019年6月26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对应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53,000平方米项目和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50万平方米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本金及利息9,522.83万元转入全资子公司安徽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用于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

  注3: 2019年8月12日,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余额已转至“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账户名称:安徽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有限公司,账号:31050171360000006837)。以上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本公司、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情况及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艾艾精工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13,566.50万元包含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艾艾精工“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和“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投资进展未达到预期进度,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建设进度为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由于受到:一是受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等影响,该项目资金2019年8月份到位,晚于预期;二是与该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许可、土地证等证照于2020年3月才齐全,晚于预期;三是受春节假期以及工程施工人员尚未到位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厂房建设招标、动工、完工时间将延迟,相应的机器设备采购、安装时间也相应推迟,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研究认为,虽然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但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未搁置,施工工期延迟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预计将逐步得到解决,继续实施该项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完成日期从原来的2020年5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第二,公司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公司对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公司在设备购置和软件选择等方面趋于谨慎;二是该研发中心除了为已有的产品生产提供研发服务外,还需要为公司后续在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进行配套,由于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相关的建设晚于预期,因此该项目的后续建设也相应延迟;三是研发系统软硬件更新后,公司研发人员熟悉使用该系统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对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也需要逐步解决和完善。因此,公司拟将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完成日期从原来的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公司本次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时间,原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保持不变。

  四、本次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积极适应市场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进行延期调整,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相关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进行延期调整,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客观原因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8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与通知,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以下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

  

  ■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9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

  至2020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9公司已经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10公司已经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涂木林、蔡瑞美、永磐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圣筑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圣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巨城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一、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二、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

  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接待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6月8日16:30 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21-65480430。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6月8日16:30 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zhengquanbu@aabelt.com.cn。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6月8日16:30 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   邮编:200433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月玲

  电话:021-65305209  传真:021-65480430

  3、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20-010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在执行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审计,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人民币 70,543.72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东昕,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上市公司重组等工作,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具有 20 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薇,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或现场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费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外部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公司拟支付其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8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与2018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具备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艾艾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艾艾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艾艾精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20-011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03月25日10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涂木林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公司2019年年报及摘要》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5,552,502.05元。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22,535,714.33元,根据公司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53,571.43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8,935,013.75元,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82,305,123.88元。

  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67.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71.52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同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服务质量与同类市场价格水平等情况综合决定有关审计费用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

  6、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81元。截至2017年5月1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3,532,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445,7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31,087,000.00元。

  截止2017年5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3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

  7、审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艾艾精工 “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和“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投资进展未达到预期进度,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建设进度为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由于受到:一是受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等影响,该项目资金2019年8月份到位,晚于预期;二是与该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许可、土地证等证照于2020年3月才齐全,晚于预期;三是受春节假期以及工程施工人员尚未到位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厂房建设招标、动工、完工时间将延迟,相应的机器设备采购、安装时间也相应推迟,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研究认为,虽然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但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未搁置,施工工期延迟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预计将逐步得到解决,继续实施该项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完成日期从原来的2020年5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第二,公司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公司对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公司在设备购置和软件选择等方面趋于谨慎;二是该研发中心除了为已有的产品生产提供研发服务外,还需要为公司后续在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进行配套,由于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相关的建设晚于预期,因此该项目的后续建设也相应延迟;三是研发系统软硬件更新后,公司研发人员熟悉使用该系统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对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也需要逐步解决和完善。因此,公司拟将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完成日期从原来的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公司本次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时间,原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2020-007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和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8.1、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18年7月蔡瑞美与子公司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提供给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240万欧元借款,借款利率为3M LIBOR+2%,且不低于2%,借款期限为2018年7月5日至2019年6月30日,到期后偿还40万欧元,剩余200万欧元借款延期至2020年6月27日,2019年度共归还借款80万欧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60.00万欧元。

  8.2、预计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1)根据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含以下两项预计向蔡瑞美借款的关联交易)

  (2)2019年底子公司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对蔡瑞美短期借款余额160万欧元在2020年6月27日到期,如子公司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无其他大额现金流入,拟向蔡瑞美申请延期该借款160万欧元,借款利率不变。

  (3) 在德国子公司ARCK Beteiligungen GmbH建设厂房暂时需要资金,且流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在向银行争取借款授信前,拟向蔡瑞美借款200万欧元以内的一年期短期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等条件下的银行贷款利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共表决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2020-004

  9、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2020-006

  10、审议《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与通知,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以下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2020-008

  12、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06月1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06月12日(周五)下午14:00,会期半天

  2.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2楼会议室

  ■

  审议结果:共表决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2020-009

  13、宣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 2020-012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0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秀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公司2019年年报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以下简称“年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5,552,502.05元。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22,535,714.33元,根据公司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53,571.43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8,935,013.75元,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82,305,123.88元。

  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67.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71.52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81元。截至2017年5月1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3,532,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445,7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31,087,000.00元。

  截止2017年5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3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

  5、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8)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和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和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如附件。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

  会议同意将如上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内容。如附件。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8、审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艾艾精工“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和“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投资进展未达到预期进度,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建设进度为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由于受到:一是受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等影响,该项目资金2019年8月份到位,晚于预期;二是与该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许可、土地证等证照于2020年3月才齐全,晚于预期;三是受春节假期以及工程施工人员尚未到位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厂房建设招标、动工、完工时间将延迟,相应的机器设备采购、安装时间也相应推迟,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研究认为,虽然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但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未搁置,施工工期延迟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预计将逐步得到解决,继续实施该项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完成日期从原来的2020年5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第二,公司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公司对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公司在设备购置和软件选择等方面趋于谨慎;二是该研发中心除了为已有的产品生产提供研发服务外,还需要为公司后续在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进行配套,由于工业输送带制造项目相关的建设晚于预期,因此该项目的后续建设也相应延迟;三是研发系统软硬件更新后,公司研发人员熟悉使用该系统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对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也需要逐步解决和完善。因此,公司拟将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完成日期从原来的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公司本次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时间,原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03月27日

  公司代码:603580        公司简称:艾艾精工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意诺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Bode Belting GmbH、ARCK Beteiligungen GmbH、DAISLER Prozesstechnik GmbH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资金管理、生产管理、仓储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生产管理、仓储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对一般缺陷,本公司已识别,并采取了积极的改进和控制措施,对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不构成实质影响。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力度,加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确保本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涂木林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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