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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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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5,398,66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以来,积极抢抓 “西电东送”“黔电送粤”等发展契机,努力推进北盘江流域、芙蓉江流域、三岔河“两江一河”梯级水电项目的开发,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323.05万千瓦。2019年,公司完成发电量82.56亿千瓦时,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46%,占贵州电网统调水电厂发电量的16.88%,同比下降3.73个百分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深挖潜力提质增效,着力推进改革创新,抓实本安企业建设,奋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了连续6年盈利。报告期内,由于7、8月份各流域来水偏枯,公司完成发电量82.56亿千瓦时,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46%;实现营业收入217,438.18万元,同比减少8.97%;实现营业利润53,255.96万元,同比减少19.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21.82万元,同比减少21.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7,470.98万元,同比增加8.61%。2019年,公司常态化开展提质增效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统领作用,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合理压降发电三项费用;二是精益资金管理,通过合理安排提前还款配置资金余额,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为67.66%,较年初下降3.81个百分点,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同比减少4,687.93万元;三是积极协调税务部门,收到光照电厂增值税超12%的部分即征即退税款1,107.42万元,直接增加当期收益;四是优化调度增发电量成效显著,在全年来水偏枯两成的不利条件下,完成发电量82.56亿千瓦时,优化调度效益电量达4亿千瓦时,年末蓄能15.30亿千瓦时,较年初增加4.50亿千瓦时。

  2019年,公司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一是全面完成普定电站提效增容改造,通过改造,电站出力增加,机组效率明显提升,综合损耗显著降低,电站设备多年来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解决。二是稳步推进远程集控,善泥坡电站实现远程集控正式运行,普定电站进入远程集控试运行,公司主要厂站均实现水电提效计划要求的“远程集控”目标,清溪、牛都电站实现远程监视。三是发挥试点作用,光照电厂技术监督示范电厂建设通过相关验收,数字技术监督平台已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推广应用,标准实验室建设稳步推进。四是技术创新成效显著,《流域水电开发水温观测及调控关键技术》成果获得中国大坝工程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作用,获得发明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中电联技术创新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创新创效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青年创新创效成果银奖2项,铜奖2项。五是管理创新见成效,《国有上市公司青年工作委员会作用发挥的探索与实践》荣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思想政治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基于“远程集控、少人维护”运维合一模式下的运行本安体系创建与实践》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创新成果三等奖,《新形态下偏远水电厂青年员工队伍稳定研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项目分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政策研究优秀成果二、三等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2.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3.本公司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本公司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陶云鹏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4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河公司)等关联企业在采购、提供服务等业务领域发生持续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120.00万元。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陶云鹏、罗涛、杨宝银、吴元东、卢玉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说明:因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特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856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园一路10号

  法人代表:彭桂云

  成立时间:2002年8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903970F

  营业范围:主要从事火力发电技术、水电及新能源发电技术、分布式能源技术、质量检验检测及咨询等专业,开展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和技术研究工作。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123,814.59万元,净资产 80,508.2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961.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753.02 万元。

  2、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63524.64 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水阁路39号

  法人代表:王凤蛟

  成立时间:1999年9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162522468

  营业范围:主要从事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系统、电力自动化系统、监测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水电水资源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视频监控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开发、智能测试设备、智能仪器仪表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电力(新能源发电)建设工程等。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电南自总资产879,945.39万元,净资产240,315.8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4,738.2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626.75万元。

  3、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9号乌江大厦

  法人代表:杨宝银

  成立时间:2004年3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553934127

  营业范围:主要从事电能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国家限制的除外);电能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物资、设备采购、销售。

  清水河公司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清水河公司总资产207,608.05万元,净资产37,744.1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609.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827.2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电电科院、国电南自、清水河公司、华电郑机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由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华电电科院、国电南自、清水河公司及华电郑机院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方的良好商誉,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如与公司签署协议,能够遵守协议,及时向本公司提供服务及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款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相关协议待发生时签署,公司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决议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2.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后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于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营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同意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就该事项与独立董事作了沟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审查后,表示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5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要求,公司决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执行期限要求开始施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收入

  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6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9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19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402,571.38元,转回减值准备3,845,264.22元。详情如下表: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明细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一)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及代收代扣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为性质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三、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说明

  2019年12月,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具给公司的电费结算单中对公司2019年7-12月西电东送结算电费单价加扣1.16分/每千瓦,共计扣减应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电费23,402,571.38元。根据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条款规定:合同有效期内上网电价的调整以政府物价部门的文件为准。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政府物价部门的调价文件。根据谨慎性原则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扣减的应付公司电费23,402,571.38元作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剩余的应收账款仍按照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四、本期核销资产概述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办法,2019年底对公司相关资产进行了盘点、核实和清查。经清查,因到报废年限、老化无法修复以及技术淘汰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报废的固定资产共75项,原值793.16万元,累计折旧702.83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9.45万元,净额80.88万元。本次核销资产金额为80.88万元。

  五、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340.26万元,转回减值准备384.53万元,核销资产80.88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30.96万元,相应减少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30.96万元。

  六、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此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会计处理依据合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7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于2020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陶云鹏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焱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兼总法律顾问史志卫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康先生。具体事宜请咨询公司证券管理部。

  电话:0851—85218943、85218944;传真:0851—85218925。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8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自2018年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具有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够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

  二、天职国际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同时天职国际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6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

  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贵州分所(以下简称“贵州分所”)具体承办。贵州分所于2018年成立,负责人为唐洪春。贵州分所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路与长岭路西北角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11号楼13层1、23、24号。贵州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55人、注册会计师1,208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 人。

  3、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6.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3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76亿元。2018年承接审计公司家数超过7,200家,其中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39家。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洪春,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3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毛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皓东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和复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天职国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唐洪春、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毛伟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天职国际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天职国际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职国际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天职国际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天职国际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2019年度黔源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7,563,671.53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28,898,325.6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756,367.15元,2019年实施现金红利分配91,618,908.06元,本期其他权益工具处置增加未分配利润4,016,263.5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黔源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4,102,985.44元。

  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状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提出以下分配议案: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305,398,6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3.30(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0,781,558.4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报告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1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下午2:30在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9名,董事郑毅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北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吴元东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陶云鹏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陶云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经营班子工作报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2020年财务预算安排说明》。

  公司2020年的财务预算为:发电量92亿千瓦时,主营业务收入23.40亿元,利润总额5.40亿元。

  特别提示: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20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来水量、政策及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报全文及摘要。)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305,398,6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3.30(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0,781,558.46元,本报告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九)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企业之间在采购、提供服务等业务领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120.00万元,相关协议待发生时签署。

  由于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云鹏、罗涛、杨宝银、吴元东、卢玉强回避表决。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党章》以及《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一条、第一百一十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修订为:“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原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订为:“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增加为12名后,独立董事仍为4名,占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职责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依法治理能力和依法规范管理能力,根据《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中第112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十六)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工作”,经战略发展委员会同意,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职责权限中增设法治工作相关职能,以督导公司推进法治工作建设。并在《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增设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内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修订为: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重大投资决策、法治工作建设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原第七条:“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修订为:第七条:“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四)审查法治工作规划(计划)、重大法治制度,研究重大合规风险事项,培育合规文化,听取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对公司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原第十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但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修订为:第十五条:“公司董事、监事、总法律顾问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但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五)、(六)、(八)、(十二)、(十四)项议案和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3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17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2020年4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2020年财务预算安排说明;

  4、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次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予以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16日(星期四)9:00-11:30,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21层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50002;传真号码:0851-85218925。

  五、其他事项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石海宏、李敏

  电话号码:0851-85218943、85218944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9

  2、投票简称:黔源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7日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〇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下午2:30在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现场出席4人,监事莫非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王静红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奉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经营班子工作报告》。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9年度董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2020年财务预算安排说明》。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2020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四)、(五)、(六)项报告和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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